“到底是谁?”亚瑟搓着下巴狐疑地看着下方的战场,那些挥着大棒的野蛮人,可没有一个看上去是在指挥的。
可是这些野人竟然也和表现的不逊色于经过战阵大师奥伊斯,训练过的这些幼魔的表现,进退有度进攻有序,远比那些混乱作一团的兽人,出色得多。
数据眼打开,从里到外这么来回扫描了几遍,结果很正常,这些野蛮人的智商几乎都只是d-,也就个别有几个d级的,幼魔怎么说好歹还有d+级的智慧,完全符合亚瑟在书中读到的描述。
不对啊,如果不在附近怎么指挥呢?难不成!
亚瑟看到在战阵中间的奥伊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自己真糊涂啊,谁说指挥就一定要在中间的!
抬起头,数据眼扫描向一望无际的天空,蓝天白云与雪地交相辉映,映衬出一副阳春白雪的美妙景色。
可是亚瑟可没有心情关心这些,数据眼一排排,如同扫描般横向扫视,愣是把天空当成显示器,非得把所有的像素全都给扫描上了一遍不可!
“果然藏在天上,没想到竟然还有龙族搀合在里面,不过这些这头龙族难道是傻了么,没事跑出来抢这些穷得都快当裤子的兽人干嘛?”
野人,好吧还是叫他们野蛮人吧,这个种族是很悲催的,智商低就是容易被别人忽悠,千百年来不知道被其他智慧种族忽悠了多少次,最艰苦的地方有他们,最危险的地方还有他们,要不是靠着那一副好身体,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堪比哥布林还惨的人生中存活下来。
被骗了这么久,野蛮人也学聪明了,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么?几乎所有的野蛮人族群全都躲进了正常智慧生命不会去到的地方。万仞深山,毒气沼泽,绝命沙漠,反正只要没有智慧生命来算计他们,哪怕条件艰苦点,也能活得非常开心。
这也算是智商低的好处之一,不会勾心斗角平白多了那么多烦恼。
不过没有人类精灵这样的智慧生命在,却不代表没有像巨龙一样,同样对自然环境不挑剔的龙族出没。
巨龙很懒,不仅是懒惰。而且还贪婪,可谁谁叫天生命好,就算天天睡觉,实力也一样蹭蹭地向上涨,可以说每头巨龙出生都是富二代的命。
他们富有的不是金银宝石,而是由巨龙血脉继承来的强大魔力本源。
懒龙加傻野蛮人,这算是在荒蛮之地最常见到的组合,巨龙平常也没什么要求,也就睡个觉。难得醒过来出门兜兜风抓点魔物当点心吃。
而野蛮人也没什么要求,只要没有智慧生物来骗他们,环境险恶点,也算不上什么。
这两者恰恰一拍即合。还有哪里能比青年期就相当于大魔导师阶级的巨龙所在的区域更加险恶的地方么?
懒惰的巨龙也很爱面子,野蛮人这种傻乎乎的种族正好在醒来时可以为它们服务,最重要的是,野蛮人一点都不会对它们外出‘顺爪’带回来的财宝动心。非常符合巨龙门老抠的性格。
“竟然是一头幼龙,竟然一个人跑出来,不怕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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