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哪个修道之人又真正能做到万法自然,用平常心去面对世欲的种种?反而几乎所有修道之人都唯恐被红尘扰乱了心境,以免把持不住有碍修行,尽管明白万法自然的要义,却没几个人能够做到,也没人敢以身试险,入红尘历练。
或许只有算是死过一回的逍遥因为答应噬神要惩罚当年侵犯过华夏族的那个外族,而没有进入深山中潜修,反而是进入世俗做为一个凡夫俗子,才在不知不觉中却坚守了万法自然的要义,通过一系列机缘巧合,逐渐将人类原始本性中的一负面情绪逐渐的淡化,所以才在会在这么短短的时间内达到如此的修为吧。
比如,在遇到昆吾噬神他们之前,逍遥一直在为妹妹的学业及生活而活在种种苦难之中,但他却没有丢掉那内心深处那一丝傲骨,终于用自己的力量,完成了对父母的承诺。
又如,虽然已经知道那时的他已经快不行了,年仅二十多岁的他,按理正当一个人最年青,最有活力的时候,而逍遥他却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他也没有什么什么怨天尤人,一直都是开开心心地过完每一天,以至于当初遇到噬神她们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丝害怕。或许是因为那时的应了一句中国的古话: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吧。
又如,当逍遥又一次回到世俗,因为没钱,心底里的贪婪欲望就曾被彻底激发出来,所以到海里随便捞起一件古董,便很容易地拥有了大量的金钱,使得我现在对于金钱的欲望慢慢变小,以至于现在已经逐渐消失了。
“哥哥,我觉得你应该亲自去见见你妹妹,就算你现在已经变得她已经不认识了,但你们之间的亲情却永远还在,我想,如果是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你永远都是我哥哥!永远不会因为你的面貌的改变而改变。”夜雨想了一会儿,便对逍遥说道,也把逍遥他拉回了现实。
“哦,你认为我应该以这个面目去见我妹妹?”逍遥不解道,“那我该怎么解释呢?难道要实话实说吗?你也知道,我这个是不能告诉她们的,而且也不想告诉她啊!”
“嗯,这个嘛,那就哥哥你的事情啦,哈哈哈……”
“唉……你尽给你哥哥出难题。”逍遥无奈道,“算了,这个以后再说吧。走啦,我们去飞场吧,看时候,也快了。”
……
飞机还真是快。只不过一个小时,逍遥和夜雨就到了上海。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车行,就来到位于H浦东的夜雨的家,而她外公外婆并没有和她父母住在一起。我们夜雨到她家休息了一下,就驱车来到夜雨外公外婆婆的家。
夜雨的外公外婆都是上海本地人,现在住在位于H城区闸北区,老俩口均已经退体,虽然年龄已经有七十多岁了,不过或许是生活水平比较高,两老的身体还是比较分健朗的。当然,在夜雨说出她父母已经去世的消息之后,两老也受不了,不过谁又受得了呢?白发人送黑发人,自古以来就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啊。老头子还好,老奶奶就哭昏过去好几次,而夜雨也因为她外公外婆哭起来了,她也忍不住也跟着哭起来。最后,还是老头子好一些,在逍遥和老头子的帮助下,老奶奶和夜雨才算是好一些。
“小伙子,我从第一眼看你,就知道你不是一个普通人,而且看得出,夜雨也很喜欢你,把夜雨交给你,我想她父母也算是放心,我也放心了。”老头子说出一番令逍遥莫名其妙的话。
“老爷子,你这是……”逍遥不解问道。“什么把夜雨交给我啊,夜雨是我认的妹妹,照顾她本就是我该做的。现在她已经回到家了,而且,在那边的时候,我已经帮她了一个职业经理人帮她处理她父亲留给她的公司,她自己现在还小,需要去上学读书,而我呢,等那个经理过来的,我也要走了。”
“你不和夜雨在一起?”老爷子也糊涂了,虽然老爷子年纪已经很大了,但他脑子还不糊涂,他看逍遥和夜雨之间的相处,完全不像是一般兄妹之间的相处,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已经远超出一般兄妹之间的亲密。他实在想不到逍遥会这样说。
“哥哥,你要走了吗,你不要夜雨了吗?”刚才还好好的夜雨听到逍遥他们的谈话,尤其是逍遥说要离开的话,立刻紧紧抓住逍遥的手,似乎怕一放手,逍遥就会消失一样。
“夜雨,哥哥怎么可能不要你呢,哥哥是因为你现在才十六岁,还需要去上学啊,而哥哥也要回去看看我的家人。而且哥哥也打算继续上学啊。”逍遥爱怜地摸了摸夜雨的小袋脑,顺便找个理由安慰她道。
“不要,我要和哥哥在一起,永远都不要离开你。你要回家,我就和你一起去,你要上学,我也要跟你在一所学校上学。”夜雨边哭边说道,“好不好嘛,哥哥……”
看着夜雨满面的泪水,逍遥实在是不忍她在如此伤心,看了看老爷子一脸同意的神色,于是逍遥点点头,“好,夜雨,不要哭了,答应你,以后不离开你。”
听逍遥答应了,夜雨也不管边上还有人,扑进逍遥怀里,紧紧气抱着他,生怕他反悔。
逍遥无奈的看看了老爷子,不过却看到老爷子暧昧的笑容。
“老爷子,夜雨不知道他爸爸公司的事,不知道您知道吗?我们在那边的时候,已经签下了一个哈佛的BA。现在还知道这边公司的情况呢。”逍遥看老爷子的暧昧的样子,只好差开话题。
“这个,我只知道他那个公司叫‘世纪珠宝’,好像还是一个全国有名的古董珠宝企业集团。他们的事,我们二老一般不怎么管的。”
“哦,那这个公司的股权是怎么样的,因为你也知道,夜雨的父母突然去世,我想夜雨继承这个公司会不会有麻烦?”
“这个应该不会,因为这个公司本就是夜雨他父亲独资的,也没有上市。夜雨的父亲送给我和我老婆子各10%,夜雨的父母各占30%,其余的20%就是夜雨的,不过因为夜雨还没有成年,所以她那20%的股份是由她妈妈暂时拥有的。我想,只要我们通过律师公证一下,就可以把全部服从转到夜雨名下了。”
“那就好,我明天就找电话让那个职业经理人过来办理相关的事,对了,我当时签那个经理人的时候,答应给她年薪是10万,还有送一套住房加一辆车给她的,不知道在H同样的职位,这个薪金算不算高?”
“这个嘛,就现在H而言,这个不算很高,如果他的确能力好的话,我认为需要再加高一点,以留住他。”不愧生长在这个经济大都市,虽然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但老爷子还是知道一些东西的。
“哦,这个到时再说吧,反正如果她真正有能力,在高的代价,也是使得的,至少要等夜雨能独立应付的时候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