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先准备些热水给我洗浴,等三春忙完了,告诉她我回来了,再到沈府下张帖子,请郡主一家晚上去‘朝阳阁’吃饭。”看到美容院的生意红火,渺渺心情很好,老朋友们,也该见一见了。
洗罢热水澡,人歪在榻上,香草帮她擦拭着头发,渺渺昏昏沉沉的就睡了过去,连日的奔波,终于又找到了家的感觉。
少年时期的郡主曾珊珊的样貌,格外清晰的出现在梦里,还有沈三蹴鞠时的样子,诸葛揽她骑在黑风背上,四个人第一次在“朝阳阁”共进午餐——
一只温热的手,轻轻拂过她的额头:“小姐,醒一醒,天快要黑了,你不是还要去外面吃饭?”
是三春,含着一泡泪,轻声的呼唤着沉睡的渺渺。
“嗯,三春,怎么哭了?不愿意让我回来?自己当家做主惯了,怕我管着你不是?”渺渺坐起身子,虎着脸装模作样。
“噗——”三春一下子笑出来,那泡泪也撒了:“那你别走了,自家的店铺,自己看着!”
两个人笑闹了几句,穿上三春给准备的新衣服:“这是京城里最时新的样式,还是从我们店里流传出去的呢,二丫小姐设计的,奴婢看着漂亮,就也给您裁了一身,还怕估摸的尺寸太大了,却正合适,小姐这一年很是见长呢!”
又听到三春连珠炮般的说话声,渺渺连连点头称是,香菜笑嘻嘻跟在身后帮腔儿,梳起个少女流行的双环髻,配了珍珠的钗环首饰,一个时髦贵气的小姐形象,就新鲜出炉了。
“不是奴婢唠叨,小姐年龄不小了,到了说亲的时候,再那么素着头脸,可显得忒寒酸,影响身价哩!公子上次送了这副珍珠头面来,说是适合小姐这样的脾性,比金银都要合适,可不,这珍珠正衬小姐的年龄,真漂亮!”三春照旧快言快语,也照旧要把她原来的公子,挂在嘴边上。
收拾的妥妥当当的,渺渺带了香草和三春出门,“朝阳阁”最大的雅间里,郡主家三口人已经等的心急了。
沈万万小朋友,早就把这个小姨母的故事听烂了,虽然从没见过真人,但是,送给他的礼物一直是最频繁、最珍贵的,从大江南北寄来的稀罕玩具,甚至是匪夷所思的狼牙项链、用口吹发的小箭弩、苗人的包头巾,每一样,都是在小朋友群里,最受羡慕的东西。
尤其是,渺渺对每一件礼物都会附上一个来历故事,把万万当做一个成年的听众来讲述,自两年前,这个小姨母就开始单独给万万写信了,每每父亲或母亲帮着他辨认不熟悉的文字时,小男孩儿的心中,总会觉得自豪,这是他自己的朋友,愿意当他是一个大人来对待。
所以,在小万万的心田里,这个小姨母,是排列在前十名最重要的亲人之一,终于可以见上一面,小家伙都有些紧张。
“娘,小姨母会不会不喜欢万万?万万还不能认全信件上的所有字呢!”
郡主爆笑,捏着儿子的小胖脸:“你以为你那小姨母还多博学吗?她就会吃会喝会玩会挣钱而已,我儿子比她强,放心吧!”
沈三对于渺渺,现在是愈发的感恩了,不说跟郡主的姻缘,单单是对他的儿子,渺渺这份心思就太难得了,大江南北的风土人情,她肯不厌其烦的为幼小的儿子描述,有时候画几张小画,捎几片树叶,那都是不可多得的知识啊,对于谈吐间已经能够把许多地名地貌宣之于口的五岁孩童,你能不佩服吗?
当然,遗传的因素占主要原因,但是,渺渺的潜移默化,那一打一打厚厚的信件,一箱一箱来自各地的稀罕物件,对儿子的作用也不小啊!在沈三的心目中,渺渺,已经是他的儿子的第一任启蒙先生。
看着母子两个人调侃,沈三的心里,都是甜蜜,比起诸葛的膝下无人,他已经连续生了两个孩子,万万下面还有一个小闺女,也是古灵精怪,今儿就留在祖母那儿了,她还太小,要早睡觉呢,郡主老婆说了,渺渺那丫回来,怎么也得闹腾到半夜吧?
雅间门外,响起“笃笃笃”的敲门声。
郡主心中一喜:“是不是渺渺,怎么还敲门?”
沈三推测:“必然不是你那妹子——”他的手,拉开了门扇。
一个身姿高挑的妙龄少女站在眼前,模样陌生,自己应该不认识,可是,那姑娘见到沈三,又惊又喜,一把抓住了沈三爷的胳膊,声情并茂的问道:“沈公子,你不认识奴家了?想当初,花前月下——”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