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三个女人从“同兴斋”领活儿挣钱,这是多大的概率?就连大户人家的小丫鬟婆子们,也有不少明着暗着的编织着,镇子上,出奇的和谐,衙门门前的鸣冤鼓,已经要生锈了,各家各户的忙着挣钱,谁还有空去打什么官司?
甚至,他的属下们,也在悄悄地议论:“咱们老爷儿们是不是也得再干点啥多挣些钱?家里老娘儿们要反了天了,仗着挣得比咱多,个个脾气都大了!”
这也算是如意之中的一点小瑕疵吧?梁亭长捋着胡须微笑,反正,他的媳妇女儿不会为这个事难为他,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郡主的那件毛衣,终于织好了,敞开来就是一件开身的大氅样式,十几个木扣子,系起来就直包到脖颈,领口到肩膀,是勾出的一圈披肩,垂着一挂毛球儿,一条腰带是独立的,可以变换方式缠系,长及膝盖,臀部两侧加了大大的兜儿,可以潇洒的揣进去两只手,娇俏中又透出几分可爱来。
渺渺的那件毛衣要小些,只及腰部,还是蝙蝠袖子,一个小小的圆领子翻出来,简洁俏皮,正是前世里的支三小时候,最喜欢的样子。
“娘,姐姐,以后,你们就可以随便变换花样给自己织衣服了,要是不怕过敏,还可以用兔子或羊的毛纺出的线来织,比这要暖和,我就不行了,接触到那些东西,我会发痒的。”渺渺爱惜的抱着自己的毛衣,对二丫和荷花娘嘱咐。
也不知道小丫头从哪儿听来的名次,还“过敏”?二丫摩挲着郡主那件毛衣上的绒球问道:“你是说这些兔子尾巴上的毛?你挨到了,就会痒?这就是过敏?”
这一挂毛球球,可不就是出自于兔子的尾巴?渺渺想象了一下郡主骑上高头大马,一身兔子尾巴乱摇的情景,忍不住心生向往,京城,我要来了,我要过一过那种肆无忌惮的追风的日子,嘿嘿,找一找支三当年放马驰骋的记忆。
晚饭的时间,三小姐终于把自己的打算言之于众:“后天,要再送京城去一万双女袜,我想跟着镖车一块儿走,郡主早就想让我去见一面,也得跟诸葛洛奇商谈一下在京城开铺子的事宜。”
这个消息有点儿惊悚,一时之间,张大柱子还真接受不了,三个铺子都忙得团团转,生意正红火呢,就这么做着不好吗?为啥要跑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受苦?一个小丫头出门在外,哪个当爹的能放心?
荷花沉默,内心里反复纠结,作为女人,她自然知道,一生中也就是这种年龄,可以自由自在一些,过了十几岁,要闷在家里等成亲,然后相夫教子,再也不能任自己的性子活着,可是,女娃子的安全问题,也确实不容忽视——
几个孩子的反应也是各异,二丫是羡慕,眼睛里赤luo裸的都是羡慕,自己就绝对没有勇气独自进京城,想都不敢想,可妹妹就敢,她说话的语气,就跟在要求“明儿我回一趟李家村”一样容易。
大成呢,他早就看明白了这妹子的本质,从她那时候亲手宰了黑婶子的母鸡,然后负气离家出走那天,他就知道这妹子脾气难缠,想做的事,谁阻拦也是白搭,除非是她自己想明白了,否则,即使都告诉她那样做是错的,她也得去犯错。所以,作为明智的老大哥,他保持沉默,并且已经开始琢磨,妹妹去京城时,自己要提个啥要求。
最轻松的是良子同学,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他早就不把渺渺当小姑娘看待,也根本就不担心她的安全问题,这不是因为彼此没有血缘关系,而是一种信任。
兄妹几个,每天晚上都要在沙袋子上抒发一下情绪,渺渺那一套一套的连环踢,良子可不认为是在摆花架子,而且这妹妹手快心又狠,纵使年龄小,也决计吃不了多大的亏,你不知道她连扇那个李家采买两个耳光的事儿吗?
“渺渺,哥现在有钱了,等会儿给你十两银子,去铁匠铺子里打个贴身的家什,万一遇见点什么麻烦事儿,也能拿出来防身。”安静的良子、内敛的良子,很镇定的吐了这么一句话出来,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把个憋着劲儿要打消闺女念头的张大柱子,差点儿给气疯了!
“他——他娘,你看看,这妹子出幺蛾子,当哥哥的不拦着,还纵着去做凶器——”张大柱子扯起荷花的袖子就控诉,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娃儿,他不习惯直接去训斥良子。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