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金请柬递给罗岚。
罗岚接过请柬,送查理王子离开。
香舍已经被提前清空,里面只剩下服务人员,所以这里几乎成了罗岚伯爵的临时府邸。凯瑟琳和火光佣兵团的人在提前预定的佣兵住宅暂居,王室不可能为他们另作安排。
罗岚一家曾经常住诺丁王都,在贵族区有自己的宅院,但那只是一栋独立庭院,住不下太多人。
伯爵府的人马上忙碌起来,开始为罗岚今晚作准备。
蔚蓝大陆的正装有爵位礼服、晚礼服、常用礼服以及西服,但目前西服仅仅适用于普通场合,正式场合仍然要穿礼服。
时间一到,罗岚右臂挽着女伴阿芙拉,左手牵着妮丝的手,身后跟着必要的随从,向王宫走去。高级剑士哈尔亲自拎着装有银龙蛋的行李箱,现在银龙蛋是罗岚最宝贝的东西。
凯瑟琳也在其中,身穿贴身皮甲,一身中性的打扮,却更显她的英姿。周围的男人尤其是剑士经常偷偷看她,人人都知道她是罗岚的女人,不然她的身边将会有两个佣兵团,一个是火光佣兵团,一个是她的追求者佣兵团。
罗岚一身黑色的燕尾服,阿芙拉则身穿高贵的白色的露肩晚礼服,清纯中带着高雅。妮丝穿着可爱的白色公主裙,但随着她的身体某些部位发育,她也开始展现一种小女孩的独特魅力,纯真中带透露着诱惑。
宫廷宴会是普通人向往的宴会,更是爱慕虚荣的人拚命想加入的宴会,但对大贵族来说,却是繁琐无聊的宴会。
宫廷宴会以讲究排场和宏伟盛大而著称,最大的作用就是把各种小团体凑到一起,让所有的封地贵族和实权官职贵族在一起交流。能进入宫廷宴会,就等于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卷。
在上流贵族和大贵族眼里,宫廷宴会的重要性远不如私人宴会更重要,但是,也有例外。
罗岚刚走进宴会大厅,就有许多人向这里看来,英俊的年轻贵族和美貌的女人本来就是焦点,外加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更加引人注目。
“罗岚!”一个惊喜的声音响起,罗岚听到熟悉的声音,转头望去,看到一个一头金色卷发的青年大步向这里走来,这个青年的鼻子格外大,面部看起来有些不协调。
罗岚马上认出这个年轻人,他叫大鼻子奥斯特,是一个封地男爵之子。当年罗兰只是一个有钱的小贵族之子,曾经混迹于以奥斯特为首的小圈子,他们命名为“王之骑士团”。“王之骑士团”最多时候有二十个人,地位最差的是商人之子,大多数都是勋爵之子或者官员之子,只有奥斯特一个人是封地男爵的儿子,也是王之骑士团的首领。
虽然王之骑士团的人都知道罗兰的伯父是罗岚港的伯爵,但也并没有多看重他,毕竟骑士团的不少人有封地贵族亲戚。罗兰父亲的社会地位远不如封地男爵,所以罗兰在王之骑士团中地位不高,但因为出手阔绰,也算是核心成员。
罗岚含笑举杯,点头说:“原来是大鼻子奥斯特,我的老朋友。”
奥斯特惊讶地看着他,发觉罗岚的气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看着罗岚,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国王的样子。
身为男爵之子,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站在自己面前的人不再是那个被自己呼来唤去的小勋爵之子,而是连他父亲见到都要陪笑的大贵族罗岚伯爵
奥斯特尴尬地笑了笑,小心地问:“罗岚伯爵,我不会给您带来困扰吧?”
罗岚实际上并不想跟罗兰的过去有交集,但既不能让人看出不对的地方,也不能让人觉得他小人得志。他笑着说:“不会,我仍然是王之骑士团的一员,不是吗?”
奥斯特已经认清自己的身份,连忙说:“是是,能作为您的朋友,是我的荣幸。如果过去我做过什么事情,还请您原谅,毕竟那时候还年轻。”
奥斯特虽然很会做人,但年轻气盛,掌握特权的时候没少折腾其他人。
罗岚并没有放在心上,说:“别这么说,其实我很怀念过去的生活。你要知道,做一个伯爵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说完,他自己反倒愣了一下,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适应伯爵的身份,说起话来带着掩饰不住的虚伪。
奥斯特当然能听出罗岚的弦外之音,但作为一个正统贵族,他绝对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他厚着脸皮说:“能见到您,我非常高兴。我父亲将在三天后举办一个晚宴,我希望您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