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妮丝的声音从包厢传出后,所有人都以为尘埃落定,谁也没想到竟然有人敢跟罗岚伯爵的女人争。
一时间连拍卖师都束手无策,不知道说什么好。
罗岚面色一沉,按下桌台上一个按钮,门外的铃声响起,侍者推门而入。
“罗岚大人,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女侍者紧张地说。
“刚才的喊价声是几号包厢?主人叫什么名字?”罗岚问。
女侍者连忙说:“是四号包厢的杰弗逊子爵,就是杰思城的城主。”
罗岚回忆这几天看的资料。
杰弗逊子爵,二十八岁,四年前父亲病逝而他封爵。居住在罗岚港两百公里外的杰思城,名声不好,生性好色,和继母关系极差。
他原本是次子,没有继承权,被众人看不起,而他的兄长在五年前死于盗匪之手。
他成为子爵蛰伏三年,在完全控制父亲的力量后,血洗五个家族和数百个家庭,原因是这些人当年瞧不起他,因此被人称为“刽子手杰弗逊”。他的领地靠近灰脊山,灰脊山上住着未开化的山民,因为皮肤泛红,被称作“红民”。而杰弗逊最大的爱好就是带人猎杀红民,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据说他曾经被红民切下生(殖)器。
这个据说显然和生性好色有矛盾,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罗岚丝毫不觉得这种贵族有什么奇怪。
就在一千年前,荷曼帝国的贵族们还只追求武力,以学习文字为耻,吃的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三天两头腹泻,连饮用水煮沸的概念都没有,相邻的领主之间不断征战,从几十人到两三千人的战斗随处可见,完全就是野蛮人。
直到一千年前蔚蓝大陆进入小冰河时期,兽人帝国被迫南侵,人类才组成了松散的“联盟”,对抗由数不清“部落”组成的兽人帝国。战争结束后,原本粗糙的魔法体系、祈术体系和剑术体系蓬勃发展,而荷曼大帝凭借剑圣的力量征服诸多人类国家,建立中央集权的荷曼帝国。
从此以后,联盟才逐渐步入文明社会。但即使是现在,联盟的少数地区还有黑暗时期的遗毒,比如割礼,比如**,比如农奴等等等等。
杰弗逊不过有返祖倾向。
当然,罗岚不觉得这种人奇怪,但也绝对不会喜欢这种疯子。
“这种疯子杀人如麻,自然不会惧怕我这个“孩子”。不过,想和我比?罗岚家族一年赚的钱比得上杰弗逊家族十年的收益!而且,整个拍卖会的所得最终将成为罗岚港发展的基石,整个温士顿家族的财富不过是第一期投入,以后我会继续加大投入,我岂会在乎这些钱!”
罗岚从来就没有在意罗岚家族的财富,他在意的是自己的性命。如果死了,再多的财富都是一场空。
“妮丝,喊价,十万。”罗岚轻松地说。
“罗岚哥哥,你也会为了我出这么多钱吗?”妮丝紧张地看着他,等待答案。她再单纯也是女人,不可能看到心爱的男人为其它女人花高价买东西而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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