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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东华门外(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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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串。

    “将军,你看……”冯恩江当下犯了难,忙开口问向车里的祝彪。

    “好大的排场!”祝彪没回答,先就是被前面的来人给吃了一惊。北平城虽然是王都,可能用起如此大排场的人也是屈指可数的。至少祝彪知道,余子良就不敢,安平侯云瀚也不敢!

    “前面何人?敢拦明国公的路,还不快快闪开——”

    时间没有给祝彪太多考虑的机会,对面当先一骑已经趾高气昂的打马祝彪队伍跟前,甩着马鞭半点不客气的叫道。

    一个‘闪’字,充满了侮辱之意。

    “明国公?”

    寒光在祝彪眼中一闪而过,那么巧吗?明国公府可是在城南,这大上午的就跑东城来了?

    两眼直刺对面那辆装饰华丽至极的马车,锦帘掀开了一条缝,祝彪看到了一双充满暴虐的眼睛。

    车中人似乎有所感觉,也想祝彪望来,但是他的眼力明显不及。

    “耳朵聋了吗?还不滚开——”

    “唰”,照空甩了马鞭,骑手又一次毫不客气的喝斥。

    “裂开!”祝彪已经能断定,姬偃这是专门来等自己的。

    一次羞辱,罢了!忍下就是。一盆污水冲蚀不了高山巨石,一头猛虎,不会在意一只兔子在跟前甭抓。

    马蹄声踏响,车马向路边靠拢。祝彪放下了布帘,刚才的刹那他已经听到了腰刀出鞘声。

    如果是刚穿越的时候,实力还低下的自己十有七八会有表示。因为那时的自己还没资本从容后击,也站不到俯视众人的高度,当时的自己只能把自己当成一条疯狗,谁捅我一刀我咬谁一口,将自己当成匹夫,受辱则拔剑而起,挺身而斗。

    睚眦必报,斤斤计较。

    因为只有当自己成为了一只刺猬,碰着了会扎手,某些人才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欺辱自己。

    苏轼《留侯论》有过一段话: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这是苏轼心中的豪杰,也可能是大多数人心中的豪杰。能忍人所不能忍,故成人所不能成。做大事者就要有涵养,有城府,要懂得忍辱负重。积蓄了力量再张狂不迟,之前就先做龟孙子也无妨。

    可这不是祝彪的人生理念。自幼恶劣的成长环境,让祝彪养成了一种刚强的性格,就是再弱小也不低头。小猫是疯猫,小狗是疯狗,你是能一棍子打死我,但我死之前也能挠你一下咬你一口。

    他对弱小时的自我定位就是刺猬,总有点扎手。要搞定就要付点代价!

    所以,孤儿院中就是大他两三岁的孩子也不敢抢他的东西吃,就是拢做一堆的三五个孩子,也不敢轻易跟他起争斗。这种个性换到这个时空,那就是九曲剑派时的那一番作为。

    但那已经是四年前了,那时的祝彪是十六岁,现在的祝彪是二十岁,连媳妇都娶了一个天仙美女。

    自身90+的武力就是他应对一切的最强硬底气。针对于现在仇敌之一姬偃,祝彪理智上不认为自己有太多的优势,人家到底是国公嚒,还掌着廷尉府这种要害部门,可信奉个人拳头的内心,却往往将自我定位的高高在上,俯视着姬偃。

    幸好祝彪理智还清醒的很,能辩清楚实务。知道他所能俯视的只有姬偃单体的性命,而不是他身份所代表的势力!

    十丈宽的中心大道,往日都是能四辆马车并行的。但是姬偃这架势一摆,马车走在正中心,虽然没正正规规的打上国公仪仗,但是最靠近边缘的黑衣精装的护卫愣是都挨到了祝彪马车边了。

    “停——”

    姬偃的华驾在快与祝彪马车并排的时候停了下来。

    “不只是那一位的车马啊?如此军中精壮护卫。”宽洪的嗓音从对面马车内传出,竟让人听不出半点的彻骨怨恨。

    “末将祝彪,见过国公!”

    眉头挑了挑,可祝彪却也不得不钻出车厢,两脚踏地正正规规的对着姬偃马车行上一礼。

    “哇,原来是小祝将军,擎天功臣啊……”

    “小祝将军真是年轻。”

    “再厉害见了上头不也待服软……”

    “你看,明国公一叫唤他就出来了……”

    “那是,明国公是谁?当今大王的嫡亲弟弟。祝彪打了倆胜仗,算什么东西,还能跳到国公爷头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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