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升起,河湾地的绿野上,远处金黄色的沙漠上,一具具尸体,一滩滩鲜血,触目惊心。河湾口的鏖战时间最久,血流得也最多,鲜血浸透了草地,染红了河水,向迦底真城流去。
早起汲水的中曹人应该能看到水中的血色,嗅出水中的腥味,不知道会不会引起恐慌。不过,中曹是一个战斗的国度,想来不会为此惊慌失措。
恶战一夜,几乎所有人都非常疲惫,不过胜利的喜悦支撑着他们,让他们精神抖擞,意气风。
以区区五十余步骑击败十倍于已的突厥精骑,而且斩将夺旗,斩过两百级,仅是缴获的战马就过百匹,毫无疑问,这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大胜。
所有人都很高兴,李再兴也很高兴,但是他却不敢有任何大意。
阿史那莫野随时都有可能赶来报复,光天化日之下,没有夜色的掩护,他不可能再来一次奇袭。他刚刚创造的神话很可能被阿史那莫野击得粉碎,露出原形。
李再兴做了三件事。
先,他让阿雅派人去联络易卜拉欣,这里有大量的战利品需要人收拾,仅凭他身边这些已经战了一夜的勇士根本来不及,分一部分给易卜拉欣,当作阿雅的聘礼,同时也要易卜拉欣来助阵,准备应对阿史那莫野的反击,进而合作攻击迦底真城。
其次,他让爱尔麦迪竖起中曹的战旗,想尽一切办法,尽可能的多招揽一些中曹人参战。中曹最大的城市是迦底真城,但城池毕竟有限,大量的中曹人住在城外,还有不少在附近的小城里,不在阿史那莫野的控制之中,如果能征招个几百人,也能让阿史那莫野有所忌惮。
最后,他让杜甫进一趟迦底真城,面见阿史那莫野,争取说服他,主动退出迦底真城。至少,他也要放出薛裕,打听出朱丽娅等人的消息。
杜甫很爽快的答应了。他虽然不是一个纵横之士,可是他现在却充满信心,一种他自己都说不上来的信心。他当场赋诗一: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周围的将士们听了,齐声叫好,裴玄庆大笑道:“杜二,这一路走来,你的诗越来越像李诗仙了,而这一更是慷慨激昂,我等听得心潮澎湃啊。好诗,好诗!这才是我大唐好男儿应该写的诗嘛。”
杜甫的抚着胡须,得意的笑了。能让裴玄庆这样的人觉得好的诗,他觉得自己真的进步了。不仅裴玄庆觉得好,他也觉得不错,比起《望岳》来,这诗气象虽然小一些,豪气过之。
李再兴汗颜,杜甫这诗居然这样产生了?
“李大郎,如何?”杜甫笑吟吟的看着李再兴,等着他夸一句。
李再兴沉吟片刻:“我等觉得好,还远远不够,我觉得你应该抄给李白、岑参他们看看,他们是诗人,应该更能明白其中的良苦用心。”他顿了顿,又笑道:“我希望你把这诗读给阿史那莫野听听,让他知道我不是想多杀伤,只是想制止他的侵陵,取回被他夺走的东西。”
“一定,一定。”杜甫仰面大笑,翻身上了马,带着阿段急驰而去。
李再兴一阵恍惚,这是那个愁苦如暮年的杜甫吗,怎么看起来这么像意气风的李白?
……
日上三竿,易卜拉欣先赶到。
他离得本来就不远,接到李再兴的消息,他就急匆匆的率领一百骑士赶来了。一路上,他仔细的询问了战斗的经过,对李再兴的战术赞不绝口。
他是一个久经沙场的人,比任何人都能明白李再兴战术的妙处,也更能明白李再兴看似大胆之下的精细。他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从不可能处现了可能,从而创造出一个近乎奇迹的胜利。
此人不仅有勇,而且有谋,至少可当一面之将,完全有资格做他的盟友。
易卜拉欣庆幸不已,阿雅为了救他,情急之下做出的决定,却有可能为他的部落带来转机,这应该就是安拉对色雅尔家庭虔诚祈祷的回应吧。
人逢喜事精神爽,春风得意马蹄轻。虽然现在已经是仲秋,可是易卜拉欣的心里还是像春天一样充满希望,他纵马奔驰,只用了半个时辰就赶到了河湾地,见到了李再兴和阿雅。
阿雅出营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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