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玄庆像一头狂怒的巨熊,杀入突厥人之中,将面前所有的敌人打落马下。四名游侠儿紧紧跟在他的身后,有的用刀,有的用枪,近者刀砍,远者枪挑,配合默契,所向披靡。
恍惚间,他们仿佛又回到了长安街头,正在打群架,只是接受了李再兴几个月的小阵训练之后,如今他们配合更加默契,战斗力更加强大。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另一边,格斯等五名佣兵同样心情大好。不用再为大食人做佣兵,他们成了爱尔麦迪的亲卫,一旦中曹复国,他们将成为中曹的功臣,到时候,可以做官,也可以拿一笔丰厚的赏赐离开。更让他们满意的是,李再兴对爱尔麦迪宠爱有加,爱尔麦迪也将他们倚为心腹,在真神阿胡拉的指引下战斗,让他们拥有共同的目标,也因此拥有了无比的勇气。
这种小规模的战斗,正是佣兵们最喜欢的战斗,也是他们最擅长的战斗。
格斯一边攻击,一边打量着另一边裴玄庆的情况。他们不仅要互相配合,还要暗中较量,看看谁是更勇猛的战士。在格斯等人看来,裴玄庆等人也许是勇士,但他们还不是合格的战士。比如说,战场上很少会出现铁鞭这样的重武器,因为太消耗体力,不能持久。裴玄庆自恃力大,用这样的兵器可以收一时之效,却不是万全之计。时间一长,等到他力竭,他就会后悔不迭。
所以,他们不能输给裴玄庆。
格斯用波斯语吼叫着:“阿拉胡在上,天使护佑,杀——”
“杀!”佣兵们齐声怒吼:“为了爱尔麦迪!”
“为了阿拉胡,杀!”
张万等人列成的小阵在最后。张万只穿了身甲,光着两只膀子,露出左臂的“生不怕京兆尹”和右臂的“死不怕阎罗王”,押舞着一长一短两柄横刀,面目狰狞,杀气腾腾。只要有敌人站在面前,管他是死是活,兜头就是一刀,砍翻在地。
因为有裴玄庆和格斯在他的前方,像两只铁钳一样一路剪过去,留给张万的敌人非常少,这让张万有些不服,有些郁闷,每一刀砍出去,都像是一次发泄,根本不给对手任何反抗的机会。
一刀毙命,无一幸免。
远处,十名箭手停止了连续射击,改为精准殂击。这么近的距离,对方又是坐在马背上,简直是最好的移动靶。让这些来自于拔汗那的沙基尔们射这样的靶子,简直是对他们的污辱。如果再射不中,那他们就应该横剑自刎了。
战刀破空声、弓弦震颤声、箭羽飞驰声混在一起,汇成一曲杀戮的赞歌。
突厥人陷入了困境,他们无法前进,要么下马步战,要么后撤。下马步战,他们不是这些结成小阵的敌人对手,后撤,也只有最后面的骑士可以做到,夹在中间的人很难迅速离开。他们只在硬着头皮,挥起战刀,负隅顽抗。
战斗,很快进入了一边倒的局面。
阿史那莫咄站在远处的黑暗中,看着前面厮杀正酣的战场,听着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有些不解。
对方有防备,这不奇怪,但是经过这么长的时间,部下不仅没有击破敌人的阻击冲进去,反而有败退的迹象,这让他有些无法接受。
他偷偷的瞟了一眼远处的大食人。如果大食人因此觉得突厥人没什么战斗力,连区区三五十人都解决不了,他们会不会因此对迦底真城产生想法?
要和平共处,必须有实力作为依托。没有了实力,要么灭亡,要么俯首称臣,成为别人的奴隶,这是草原上的规矩,也是来自沙漠的大食人信奉的规矩。作为曾经的突厥人,阿史那莫咄同样信奉这样的规矩。他知道,要让迦底真城有尊严的活下去,就必须让大食人看到他们的实力,认可他们也是一只狼,而不是一只柔弱的羊。
羊,只会招来狼。
阿史那莫咄深吸了一口气,下令一百名骑士出击,同时点起了火把,亮出自己的阵势。
一声令下,无数的火把亮了起来,照亮了阿史那莫咄的面庞,也照亮了四百多名骑士冷酷的面容,照亮了突厥人严整的阵形。
一百名骑士步行冲出了阵地,扑向正在厮杀的战团。
“撤!撤!”裴玄庆大吼一声,向后急退。
“弓箭手,准备——”一名沙基尔大喝一声,举起了手中的强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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