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英雄,自当拥有更好的良驹。我府上有一匹里飞沙,是万中无一的良驹,正配得上四弟这样的英雄。”
李元吉闻言大喜,道:“那弟弟就谢过大哥了。”他高兴之余,目光却依然往罗士信消失的地方望了望,想到如此瘦弱的家伙竟敢吹嘘自己天下第一,就觉得很是不爽。
在他看来天下第一应该是尉迟恭,第二是他李元吉,罗士信凭什么敢吹天下第一。
**********
郯国公府。
郑丽琬犹如望夫石一般翘首以盼,心中有些焦虑: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她固然相信以武力来说,当今世上真正能让罗士信吃亏的没有几个,可是关心则乱,就怕出现什么万一。
“丽琬小姐,少爷立了大功,必将受到嘉奖,又救了平阳公主的命,受到官家的款待也不一定。”福伯虽然初到这郯国公府,但已经麻利的充当起了管家的职责。
他本是世家训练的管家又有三十多年管事的经验,接手过来不存在任何困难,只是用了一个时辰已经摸清楚了整个府邸的运作,对于大小一切事物,了然于胸。
对于郑丽琬,罗士信向福伯提起过,还交待了她的来历。
福伯知道面前这位可爱漂亮的少女很可能是未来的女主人也没有任何怠慢,很恭敬的以礼相待。
郑丽琬听极福伯提起平阳,脸上闪过一丝哀怨,心道:“他能为了平阳公主不远万里求医,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将高句丽搅个天翻地覆,却不知为了我会不会冒那个风险。”
在罗士信走的这些天,小丫头一直难以入睡,很不踏实安分,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
尤其是想起罗士信与平阳之间的关系,心头就瘆的慌。
长达三个月的分离,郑丽琬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也知道为什么自己当初会用“那个**”来形容平阳公主,因为不安担心外加小小的嫉妒:她喜欢上了罗士信。
也许最开始是因为无家可归,想在罗士信这里暂时落脚,但随着天天斗嘴相处,罗士信本身也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好男儿,感情的种子理所当然的渐渐发芽。
少女的感情来的很快,短短几个月那小小的种子已然茁壮的成长起来。
蹄声响起,郑丽琬翘首眺望,远处黑影靠近,尽管看不清面貌,但她却知道那一定是他。
有些害羞,想要逃避,足下却生了钉子,一动也动不了,直到看清了面貌,直到来到了跟前。
“福伯!”罗士信先向福伯打了一个招呼,然后看着有些消瘦的绝美少女,点头轻声道:“我回来了!”
说实话,他也不确定应该给郑丽琬什么样的定义,但在心底却是承认郑丽琬这个未婚妻的身份的。
一句“我回来了”足以表明郑丽琬的与众不同。
郑丽琬呆了半响,竟不知如何回答,张了张小嘴,跳出几个字:“哦,回,回来就好。”
ps:二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