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拉几下解决掉所有的鸡汤,然后打着饱嗝坐在穿上抠脚趾,视线无意中落在了沈明铎带来的一叠杂志上。
“《商界轶事》《奇闻怪谈》《女性天地》……”
一头黑线,这沈明铎还真是涉猎广泛,居然什么类型的杂志都有!感慨着沈明铎奇葩的阅读爱好,刘贝贝随意翻着手头的杂志,李沐风的照片赫然出现。
“李氏接班人的真命天女们!哇,好闪亮的标题啊!”
猎奇心理,刘贝贝全神贯注起来。哇,这李沐风的世界里怎么尽是些美女啊,糟蹋了糟蹋了。咦,这个人的侧脸怎么这么眼熟呢?真的很熟悉啊,到底是谁呢?擦,这不是我又是谁?再看小标题,竟然是“新欢在侧,旧爱何踪”,丫丫了个呸的,我是当事人,我怎么都不知道我是“新欢”呢?!
愤忿地扔了杂志,重新拿起一本,晕,这个更扯淡,竟然全是些鬼神邪说,不过再怎么说总好过刚刚那本不靠谱的杂志了!漫不经心的翻看着,却被一篇鬼神小说所吸引。
小说内容很简单,无非就是一个妖狐爱上一个凡人,然后在天书上用鲜血写了男人的名字,然后男人对她死心塌地而已。
真是,这种弱智的情节用来骗鬼的吧!
恨恨地鄙视了一番,可是刘贝贝却翻不开页码了。或许,那部《爱情宝典》也可以这么事实!一时间,刘贝贝像是打了兴奋剂一般,翻腾了几下从枕头下拿出《爱情宝典》,然后翻到空白页。
“以己之血,窥他人之心。”
难道也要用血写李沐风的名字?行吧,写就写了,试试总比等死好。刘贝贝张了嘴就打算往手指上咬,可是试了半天也没能咬破。看电视剧上那些人的手指就像面包似的好咬,可事实上要对自己下狠嘴,还真得有那么一份狠心才行,只可惜了,刘贝贝是天生的软心肠。
郁闷啊,往床上一倒便是一阵哀嚎,即便是死亡比手指流血更可怕,可是终究不是眼下就要发生的呀,这个心还真是狠不了啊!
“刘贝贝,瞧你这么点出息,你还想不想活命了?”一边自责着,一边恨恨的捶着木板床:“不就是流点血吗?总比死了强啊!勇敢点刘贝贝,加油加……啊……”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刘贝贝抱着流血的手指欲哭无泪,该死的,等我拿下李沐风之后,我一定会换一张世界上最软最舒适的床。这张木板床上面居然有一根木钉突出来了,这一狠捶直接就让手指开了红花。算了算了,也总比自己想办法流血来得强吧!
又是一番精神胜利法,刘贝贝小心翼翼的翻开《爱情宝典》,然后很是慎重的写下了“李沐风”三个字。最后一笔落下后,刘贝贝静静地等待着奇迹发生,可是十几秒过去了,洁白的纸张上除了原来那行字,就是鲜红的“李沐风”三个字。
丫丫了个呸的,早说了那本《奇闻怪谈》不靠谱的,就只有你刘贝贝傻乎乎的相信。郁郁将《爱情宝典》收起来,然后开始满屋子里寻找创口贴。
“嗒嗒嗒——”又是一阵敲门声。
“李……李沐风……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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