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清回来时已经是午时,一进门就笑着说:“这肉味可真香!”
大家见她的脸冻得红红的,包着炒黄豆的帕子已经收了起来,就都知道她果然又去见刘货郎了。不过爹娘一向对这门亲事很满意,因此并不拦着宁清,眼下便摆了桌子吃饭。
骨头汤端到了桌子上,宁清才发现上面几乎没有肉,还当娘将肉收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知道实情,因此十分地不满,可她已经十七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因此纵有多少不快,也不过在自家嘀咕几句,怎么也不能到外面说,毕竟小姑娘的名声可重要着呢。
肉是少了些,可是骨头汤十分地鲜美,砸碎的骨髓里煮出了一层油花,香味更足,再加上浸满了肉味的大白菜片,就着两个祭祀的白面果子和家里为了社日特别做的白面馒头,吃得宁家每人都出了一身的汗。
饭毕,每人又用手捏了一把炒黄豆,说些土地公公和土地婆婆的神迹,便将社日的白天度了过去。到了晚上,宁婉煲了整整一下午的猪蹄早煮得软烂盛了上来。
猪蹄一向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但其实用心做了比猪肉还要好吃,就如眼下宁婉做的猪蹄煲,汤汁澄清透亮,猪蹄炖得半透明,筷子一夹,蹄花的筋肉便从骨头上脱了下来,香糯绵软,如果能加点润滑劲道的粉条,那才是相得益彰!只可惜家里太穷,从来不会买粉丝这种“贵重的东西”。
晚上家里做的是高梁米饭,大家就着两个猪蹄,又吃得十分开怀。宁婉又说:“这菜是最养人的,娘你一定要多吃。”
于氏应着,笑道:“这些日子又是鸡蛋,又是鸡,还有这骨头汤、猪蹄粉条,我觉得我都吃得胖了!”
原本小产了的娘看起来还十分康健,这是宁婉最欣慰的,“娘,你这时候正应该胖一点才好呢。”
过了二月二,祭过土地神吃了祭肉,等那半盆炒黄豆吃完了之后,家里的日子又恢复了常态。豆包早吃光了,白面也收了起来,这时就连窖藏的白菜和萝卜也所剩无几,家里上顿下顿地吃高梁米饭,高梁米窝窝,咸菜,间或用清水炖些白菜、萝卜、酸菜什么的就是美味了。
这季节到处都是青黄不接,大家早已经习惯了,家家的日子都是如此,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只等着大地回春,各种好吃的东西就出来了。
算着日子,今天刘货郎会到三家村,因为三家村人少地偏,正月中他便没有过来,这一次一定会带许多东西来卖,三家村买东西的人也会多,当然就会停留长一些的时间。
而做过买卖之后,他当然会到宁家来拜访。他和宁清的亲事已经说定了,估计这一次会捎话挑个时间,让媒人过来下聘。
宁清掩不住兴奋,头天晚上睡前用装了滚水的铁壶将衣裳熨得平平的,一早起来吞吞吐吐地向爹娘道:“今天杀一只鸡吃吧。”
刘货郎过来,自然要留在家里吃午饭的,爹娘会拿出家里少有的白面、为数不多的白菜、酸菜、萝卜和鸡蛋做饭菜,但是杀一只鸡,还未免太隆重了,毕竟刘货郎每个月都要来两次,如果打下这个底子,宁家的鸡早就吃光了。
但是,先前因为宁婉已经杀了三只鸡了,特别是后两只都是宁婉提议杀的,现在宁清第一次张口,宁梁和于氏便有些不好回绝,毕竟现在家里只有两个女儿,总要一样的。
于氏想想还是舍不得,犹豫着说:“家里的这几只鸡下蛋都很勤的。”
宁清便沉下脸,小声道:“宁婉要吃就可以,我说就不行。”
宁梁听了,却不愿意让女儿不快,毕竟宁清就要嫁人,在家里留不多久了,便向于氏道:“再杀一只也没什么,今年我们家粮食多,到时候多孵几窝小鸡,猪也多买一口。”
于氏自然听丈夫的,但是杀哪一只,却要她来选。她左右掂量,选了好久,才定下杀一只红黄羽毛的母鸡。
刚过午时,刘货郎将东西卖得差不多了,到了宁家,进门就笑道:“村里人都告诉我,说叔和婶杀鸡了呢,果然香味道飘得老远!实在太破费了。”又随手在满满当当的货担上挑了几样针头线脑的小东西给宁婉,“拿去用吧。”
宁婉一眼看出都是最便宜的小玩意儿,比起一只鸡差得远了,且她现在又不是小孩子心性,便摇头推了,“刘哥本是卖货的,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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