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世?
两人半斤八两,林夏宁愿找一个家世普通一点的,也好过家大业大是非多之地。靳夜就不必说了,就是阿信这个宋家,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怕一进去就会被吞了。
不然,他又何必万里迢迢跑到美国,跑到宋老太太身边。
这样细算起来,其实靳夜也没什么优势,那她怎么就喜欢他了呢?
宋信静静的看着她,眼里满是执着和期待。
看着这样的他,林夏有一丝丝的不忍。
可是一想到靳夜,她的眼里又浮现出柔情,她听到自己轻轻道:“我想,是他的霸道吸引了我吧。”
“霸道。”宋信将这句话重复了一下。
林夏想了想,组织了一下措辞,“在你的印象中,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沉静,大方,善解人意,有才华,不贪慕虚荣。”这些,都是她吸引他的地方。
闻言,林夏苦笑了一下,“你太高看我了,其实我没有这么好。在你的眼中,我沉静,稳重,都是些现在女孩子身上少有的优点。可是在靳夜的眼中,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会哭会闹,喜欢漂亮的东西,喜欢美食华服,有所有的女孩子都有的脾气和缺点。他知道我的缺点,也喜欢这些缺点。”
“我想,这就是爱情。没有人是完美的,把我想的太完美,我会很累,会想着,若是哪一天,我没有这些优点了,或者是,哪一天我表现出了小女生的脾气,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么?”
宋信反驳道:“你没试过,怎么会知道我不喜欢你的优点。”
说到这里,林夏摇了摇头,“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在他面前,我会不由的表现出小女生的所有状态,可在你们的面前,我却永远都不会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本能。”林夏道,“也许就像杂志里说的,女生普遍比男生要成熟,所以不会喜欢同龄的男生,觉得他们太幼稚。”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她虽然有少女的皮,却是一颗大**心。
“因为他年纪比我大,所以你选择了他?”宋信的语气有些急切,带着一丝丝的质问和不可置信。
林夏摇了摇头,“当初你离开中国,我来到B市,夜帮了我很大的忙,之后也发生了很多事。感情的事,不是简单的几个因素就能有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时间可以让一个女人慢慢爱上男人,但时间却很难让男人慢慢爱上女人。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周期是不一样的。所以,男人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一见钟情。”
“而女人的爱情,则是通过陪伴,经过累积而越来越多,越来越浓。我刚到B市的时候,那里没有朋友,认识的人少的可怜。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在工作之余陪我逛商城,爬长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
“男人的爱情却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少,可是女人的爱情,却是通过这些事情,慢慢累积,越来越多。”
“男女相处,爱的浓其实没用,爱的久才是最好的。我们之间没有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过山盟海誓,却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现在。”
所以俗话说,爱到浓烈就是尽头,爱如亲人才是永恒。
他见过她最窘迫的时候,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心房最弱的时候从天而降,仿佛天神一般。
那样的靳夜,已经镌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动摇不了。
“阿信,等以后咱们慢慢相处了,你会发现,其实我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甚至还不如其他女孩那样漂亮。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前面会有更美的风景等着你。”
听林夏这样大段大段的劝言,宋信苦笑了一下。
他怎么会忘了,她可是写小说的,对这样的劝诫之言信手拈来,他哪里说的过她。
她在《暗恋》里说: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结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终究会消散在年华的洪流里,变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而在她的《错过》里面,则写: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
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只会爱他一个。
可她不知道,她太过年轻,以至于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
长的足够让她忘记他,长的足够让她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
当时年纪小,不懂这些话里的意思,只觉得文辞优美,仿佛像在看散文诗一般。
现在回想起,宋信却觉得有些触目惊心。
面前这个眼中波澜不兴,眸色淡淡的少女,为何在那样花样年华之际,写出如此颓唐之语。
那绝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淡淡的语句,说出感情中浓烈的绝望。
这才是最大的哀伤。
林夏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八点了,两人出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后面不远处,小时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
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边,那她无论去哪里,都不能离开小时的视线。
对靳夜的话,小时贯彻落实的叫个彻底。
跺了跺脚,林夏有些怀念家里温暖的暖气了。
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宋信终究还是心疼她,开口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回走。
“对了,忘了问你,你现在住在哪里呢,有空我过去找你。”
宋信的脚步顿了顿,才道:“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定,因为公事的原因,经常到处跑,所以还是我有时间就过来找你吧,也便宜。”
林夏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听他这么说,也不再多提,转身说起容城的谢郗彤几人来。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