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踢出二十六腿也有另外一个原因。
杀鸡儆猴。
必须要让欧阳侯离明白,即便本派人才微少,但只要有本掌门在,便不容许任何人欺辱,哪怕是你东海第一世家的欧阳世家,也不行!
否则必定加倍讨回来。
方知乐身子落下,走到青筝身前,不容泼辣小#妞反抗,直接伸手抱住她的娇躯,抬起头,森冷目光一一扫过欧阳侯离和其余两名魁梧壮汉,冷冷喝道,“方某的人,从不允许被人欺辱!否则必定加倍奉还!!滚!!!”
第三次说滚,气势比前两次更甚,一股惊人的气息随之弥漫开来,如一座山岳朝欧阳侯离等人当头压去。
绝对的嚣张!霸道!
更不容欧阳侯离等人反对!
这就是强势的方掌门。
是他的女人,百倍呵护千般疼惜;是他的朋友,不论何时何地,当痛饮一醉;是他的敌人,没有二话,非死即伤!
方知乐从来不是个悲天怜悯的好人,也不是个善良泛滥的君子。
他只是个小人,想杀就杀,想笑就笑。
男儿在世,快意恩仇,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岂不痛快哉!
他也有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若是被谁触了逆鳞,那么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将那人揪出来然后直接格杀!
这等快意恩仇的人生,大自在大逍遥,才是方知乐这一世打算追求的人生,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苦思三天三夜,终于明白自己该在这个世界做个怎么样的自己。
剑无伤的身子在轻微颤抖,看着自己脚下怒目瞪视满脸鲜血的魁梧壮汉,脸上忽然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混合着鲜血,显得有些阴森。
他笑着笑着,脸上的笑容凝固了,然后变作一抹苦笑,非常苦的苦笑。
这般苦笑着,他泪流满面。
一十三腿,换二十六腿,又得到一份友谊,值了!真的值了!
曾几何时,他也想有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不需要怎么会说话,也不需要多么了解自己,只求能够在自己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站出来说一声,“我的朋友,不容任何人欺负!”
可自从他出道至今,没有!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朋友!
即便是那些整天拉着自己买醉大吼大叫拍着胸脯喊道,我们是朋友,要做一生一世的朋友,也从来没有在自己落难的时候站出来,哪怕没有说一句话,只要站出来,那就足够!
只要能够在自己危难时挺身而出的人,剑无伤都会为他卖命,当他是自己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
可惜……十年了,他遇到的要么是一些猪朋狗友,便是一些忘恩负义之辈,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连个影子都看不到,更不要说救济自己。
他的心也随着时间一点一点冰冷了下去。
人世间难道真的没有一个可让剑某卖命的朋友?
这真是对他血红剑君最大的讽刺。
哪里想到,就在他那颗冰冷了十年的心,在刚才看到方知乐出手的一刹,轻微动了一下,再看到方知乐连续踢了魁梧壮汉二十六腿,更将那魁梧壮汉踢到自己脚下时,那一刹那,他眼睛一亮,冰冷的心像是沉寂的活火山,猛地爆发了出来。
怦怦怦!
甚至在这一刻,剑无伤可以清晰听到自己久违的心脏跳动声。
他遇到了。
终于遇到一个可以让他血红剑君为之卖命的朋友。
“方知乐……”
剑无伤脸上血和泪混合在一起,分不出究竟是鲜血多些,还是泪水多些,再轻声将这个名字喃语几遍,像是要深深烙印在自己脑海里,让自己这辈子永远记住这名字。
哪怕是死了,也要记住!
突然,剑无伤猛地抬起头,一对眼眸神采奕奕,没有去看方知乐,更没有去看欧阳侯离,望向殿外遥远的天际。
那里有湛蓝的天空,有流动的白云,有清徐的凉风……
可在此刻剑无伤的眼里,只有两个字。
自由。
他向往了十年的自由,也许在这一刻可以实现。
于是剑无伤毫不犹豫,闪电般踢出一脚。
砰!
魁梧壮汉的身子高高飞起,朝欧阳侯离等人砸去。
与此同时,剑无伤没有说任何一句话,看了方知乐一眼,面露感激之意,点点头,就此化作一道流光,朝殿外掠去,一眨眼便消失不见。
片刻后,风中隐隐传来一道极其霸道的大笑声,“哈哈哈哈,欧阳侯离,剑某等着你来杀我!”
欧阳侯离险些喷出一口鲜血。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被自己辛苦养大的狗反咬一口来得痛苦和愤怒?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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