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16年的初春,整座京城沐浴在温柔的阳光中,街上行人纷纷,熙熙攘攘。城中以天桥一带尤其繁华,商号林立,游人如织,小贩蚁聚,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
这其中一个普通的豆腐脑摊前,几个短衫汉正坐着闲聊,一位络腮胡的大汉道:“我可听得清楚,那枪声响了半夜,绝对是紫禁城里传出来的。”
旁边一个山羊胡的小个子道:“我怎么就没听到,我住的地方还更靠近紫禁城呢。”
络腮胡骂道:“你睡起来跟死猪一样,人家破了你肚皮你都不知道,住得近有个屁用。”
又一个小胡子道;“这宫里啊,昨晚的确有事,你们知道么——”
小胡子示意众人把头凑过来,小声道:“我认识宫里的的一个老公公,他今早出来采买东西,跟我说了,昨晚白莲教的人在宫里起事,差点没干掉太后,幸亏有一群不知从哪里来的义士,总共十来人,把那一千多白莲教叛贼全干掉了,就这么救了太后,现在还守在太后身边呢。”
络腮胡不信:“胡说八道,十来人怎么能干掉上千人,就算有洋枪也不顶事,我倒是听说白莲教的人有符咒护身,刀枪不入,他们真在宫里造反的话,不说太后,皇上也早都没了。”
小胡子反驳道;“什么刀枪不入,你还真信这个,前些年我在山西混的时候,眼见着刑场上几十个白莲教徒被砍头,一刀下去,脑袋骨碌骨碌滚到一边。符咒?顶个鸟事。要说那十几个义士,既然能潜入宫中护驾,必然本事不小,飞檐走壁不说,必然有些神功,一掌下去十几个,这才真叫厉害——”
旁边一个头戴斗笠的年轻人认真听着他们说话,慢条斯理地喝豆腐脑,直到那几人聊得倦了自行散去,他才起身叫老板:“多少钱?”
老板数数桌上的碗;“一共六碗,六文钱。”
年轻人扔过一块碎银:“不用找了。”
老板惊喜道:“多谢少爷,多谢少爷。”
年轻人脸上掠过一丝笑意,他生的俊俏面孔,这一笑,却又显出了稍许妩媚。
年轻人穿过大街小巷,进了一座大宅院,在前厅停住了脚步。
“春儿参见李大人。”他——不——应该是她向坐在前厅正中的一位老人跪下叩拜。
老人道:“不用多礼,说说,你在街上都听到了什么?”
春儿起身道:“说是昨晚宫里有白莲教的逆贼造反,却被十几个神秘的高手所挫败,现在太后和皇上皆平安无事。”
老人沉吟一阵,问春儿:“你信么?”
“春儿不敢妄言。”
“这样——”老人又想了一会儿,下令道:“春儿,我准备安排你进宫,到皇上身边去,时刻把宫里的动向跟我报告。到现在为止,宫里面除了王公公,其他人都音讯全无,到时候你就直接找到王公公,通过王公公跟我联系。”
“春儿遵命。”
“春儿。”老人突然换了一种深沉的声调。
“在。”春儿恭敬地应道。
“十六年了,虽然你不是我亲手养大,我也在表面上把你当属下使唤,其实我内心里,一直把你当成我女儿看。”
“春儿知道。”
“这些年你受苦了,我李鸿章虽终日忙碌,却也不乏人情,这次任务完成后,我将正式收你为义女,再给你找个与我门当户对的富贵贵人家,从此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可好?”
春儿跪下谢道:“大人厚恩,春儿永生不忘,这次任务春儿必不辱使命。”
※※※
宫墙外一角,原本是征收太监杂役的小门外,一群人正排着队等候挑选,不过他们可不是来应征太监杂役的,宫墙上贴着告示:“征大内侍卫——”。
丁介云和他的教导队成员身着不甚合体的侍卫服装在挑选应征者,忙了大半个下午,只选出了4、50人,离130人的定额还差得远。
“身体瘦弱的,抽大烟的,不识字的占了多数,他们进来报名之前就不会自个儿掂量一下斤两吗?”武定国抱怨道。
“难啊,封建社会的弊端之一就是,识字的人身体不行,身体行的人不识字,刘队长定的条件太苛刻了点。”丁介云摇摇头,接着工作。
一个络腮胡大步走到丁介云面前,站定在那里,手叉在腰间,身上块块肌肉在短布褂下凸显出来。
“姓名?”
“肖烈日。”
“年龄?”
“24岁。”
丁介云瞅一眼他的胡子,道:“不止吧,24岁就那么一大把胡子?”
“您不高兴我剃了去还不行吗?”
丁介云也累了,只想挑完这一个以后就收工,于是漫不经心地继续问:“原来干什么的?”
“铁匠,跟我爹一样。”
“抽大烟吗?”
“抽了这个我还干得了活吗?”
“识字吗?”
“懂一点。”
丁介云颔首示意武定国去测试一下,便打了个哈欠靠在椅子上。
武定国拿过一张试纸,让肖烈日往上面吐口唾沫,试纸呈现出蓝色。
“的确没抽大烟,那就把你的名字写出来吧。”
肖烈日接过笔,在白纸上颤颤抖抖地写下“肖”字和“日”字,中间留了空白。
“你不是叫肖烈日吗?烈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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