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温小天转身就走进了山寨,正好遇到了几个出来撒尿的,再次绕到了背后,两柄短刃挥出寒光,将人无声无息的杀死之后,温小天略微将尸体拖到了黑暗处之后,就再一次前进。
夜里。
是山寨中的土匪狂欢的时刻。
白日里收获的钱粮米酒,晚上就成为了他们享乐的资本。既然做了山贼,那么就应该有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砍头明天再说的觉悟。做着提脑袋换钱的买卖,就不要再想着存钱过日子。
一股酒气从聚义堂里传出来,远处的栅栏里,则是关押着刚刚掳掠上来的人口。这些人口,一般都要经过这样的熏陶之后,就会有人羡慕聚义堂的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然后就要加入其中。
到时候,只要将身边的同伴杀一个,就会成为山寨中的一员。
这是投名状。
这就是裹挟。
要做反贼,总不能够给人回头路的。
温小天就在外面晃悠,却小心翼翼的避过了栅栏中人的视线。这些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让他们知道了自己的行踪,注定了就要浪费一些电磁力了。一元宗的时候,对付那三位,是没法子的。
人家修为足够高,唯独撼魂曲可以送他们上天,而且这也是一种成本最小的手段了。但如果对付山贼还需要用到电磁力的话……温小天有些说服不了自己。
“喳……”
一声轻响,第二十三个山贼被割断了脖子。
醉酒之后的人反应迟钝,这是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在明末这个小山寨中,醉酒带来的迟钝,就是迟迟的没有反应,虽然人已经死了许多。渐渐的,前山的岗哨,除了看守栅栏的以外,都被温小婷杀绝。
很快。
温小天就去了后山。
杀。
隐藏于黑暗之中,悄无声息的接近,然后一刀划开人的气管、喉咙、颈动脉,温小天的动作一气呵成,熟练无。黑夜里,一个又一个的鸣哨、暗哨死去,温小天口中发出一种如同秋蝉的“啧啧”声,在山中回荡。
蝉。
这是一种很常见的生物,谁也不感觉意外,听见了也不会生出什么想法。就是这一声声的蝉鸣,却让温小天洞悉了这里的布局,知道了每一个人的位置,移动的轨迹等等。没有人可以逃脱这样的侦查。
“唰”的一声,最后一个暗哨倒地,李自成的这个小山寨,就被温小天扒的光溜溜的,像个赤身**的小媳妇一样,朝着温小天招手了。温小天心思平静无,走了一圈,将所有处于室外的人,全部处死。
然后,他开始清理聚义堂以外的房间。
将聚义堂外的人都干掉之后,温小天就来到了聚义堂这里才是真正的开胃菜。温小天走了进去,轻轻的将门给堵了起来,以便让人没有办法跑出去。温小天很相信自己的杀人速度,在温小天将这里的人杀光之前,他们一定没有时间跑。
温小天没有说话,在喧嚣的人声中,直接将一个壮汉抹脖子,还不等周围的人反应,双手就在腰肢的扭动之下,幻化出一道道寒光……
脖子,脖子,还是脖子……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不同的,但是他的每一次目标,却都是人的脖子,并且下刀的准确性高的吓人,在短短的一秒钟时间里,温小天的周围就已经躺下了八个人。也就是说,温小天在一秒钟的时间内,挥动了八次兵刃。
好惊人的出手频率。
“谁?”
山贼的头目李自成看到了自己的兄弟倒下,那个场面就像是一朵莲花的花骨朵突然间绽放开一样,温小天就这样暴露了出来。温小天看向了李自成,说道:“我是来杀你的人,可惜你没有命做皇帝了!”
李自成道:“我有天命加身,你拿什么来杀我?”
“杀人,和天命无关。”
温小天嘿然一声。
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之间的万物,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都有生死。所以天命又如何会钟情于某一个人呢?温小天不相信所谓的天命,温小天更不相信自己没有法子杀死李自成。
杀人而已。
没有人可以阻止温小天杀死他哪怕来者是一位修为堪郭襄的修真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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