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在一张前有横档的椅子上坐了不知道多少小时,反正他感到好象是过了一年,或者是一年又一年。审讯员换了一个又一个,从每换一批审讯员大概间隔为两小时来估算,也早就超过十二小时了。
“快点交待,争取宽大处理!”
怎么还是那句话?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你们有点新意好不好,搞得我头都大了。康明满脑子全是“快点交待,交待,交待……。宽大处理,处理,处理……”的回音,那些声音和回声如一个个重锤,一次次对大脑进行一轮比一轮猛烈的轰击,使他不但头晕脑胀,还时不时的只想呕吐,可因为喉干舌燥,什么也吐不出来。
最可恨的是那个大功率的灯泡,估计不下三百瓦,还带有一个聚光罩,强烈的光线照在眼睛上,让康明除了看见一个灯罩和灯泡外,其它什么也看不见,就算康明闭上眼睛,也能觉察到前面一片光明。那可不是让人愉快的光明,它会让人产生幻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会在眼前出现,尽管康明知道眼睛是闭上的。
可恶的是,审讯员不会让康明将眼睛闭得太久,他们用各种方法让康明睁开眼睛,那就更受罪了,康明感到眼睛发胀,胀得都快要突出来了。
沉默是最好的反抗武器!康明早就打定了主意,一直闭口不言,除了应嗯、啊、哦之外,没有一个有意义的词出口。
进审讯室的时候,康明把什么都想好了,虽然到这别墅里不到一小时就进了审讯室,可康明在那一小里时间里,脑子转得非常快,将自己可能被双规的原因和事由都做了分析和推敲,然后在自己心里下了定性。
首先是按危险程度排了序:最危险是事件是恒鑫公司的股份,二百五十万,外加二百五十万的基金股份,知情者有三人,妈妈刘卫红、魏四海和孙丽。而这三人都没有泄露的可能,尤其是妈妈,虎毒不食子啊,那就除非根据魏四海这条线顺藤摸瓜,发现了以刘卫红的名义在恒鑫竹制品厂登记的股份,栽到了自己头上。而这个事,如果妈妈能顶着,那就只能是怀疑而拿自己无可奈何,明明知道与自己有关,却栽不到自己头上来,这是以前就想好的对策。
其二是省城的送礼,知情者有两人,一是黄启亮,二是龚飞云。受礼人是不会自己跑去自首的,除非是他们出了事故,而要是他们出了事故,那双规的不应该是自己,充其量当个证人,或者做行贿的污点证人,不象这个性质,基本上可以排除。而知情者两人中,黄是不太可能出事的,龚就难说了,或者是某种需要将自己供了出来,不过那也不怕,因为量不是很大,构不上大罪。但这事对别人就不一样了,那可以构成犯罪,为了不害别人,康明决定三咸其口。
最麻烦的是送给陆涵的那套房子,再加上自己的那套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那可是是摆在那里的实物,每一套加装修费都到了二、三十万,且一查就出问题的,因为说不清这巨额财产的来源,那自己就即有受贿嫌疑,又有行贿嫌疑,虽然那是用自己的钱买的,或是自己公司的副利,可不能这么说,那就要承认自己在凯明公司的股份问题。不知道黄凯和秦正鑫是不是按照商量好的程序和方法办妥了,如果办妥了,也没什么事。
其四是凯明公司的股份,那可是个巨量级的事件,一百多万的股份,一千一百多万的利润,就算他们将这列入利用职权经商谋私,也够喝一壶的了。不过黄凯绝对不会将自己卖出去,这哥们信得过。
其五是受贿,受贿的事件勉强能算得上的,是魏四海和魏林霜的大哥大,不过这事因为数量不大的原因,不会搞得这么大的动情。大一点的是龚飞云的桑塔纳车,可那车交在了站前管理区,算不到自己头上来。
其六是生活作风问题,牵涉到两人两事,魏林霜和孙丽,两人都与自己有那种关系,但由于那时候自己是未婚身份,谈两次恋爱过头了一点,有什么罪?显然是不构成双规的。两事是两次在盘丝寨的消遣,也不可能为这点事就双规,还没听说过谁因为谈恋爱和到娱乐场所消遣而被双规的。所以第6项基本上不用去考虑了,最多是他们用来作诱供的手段。
这么一理,康明觉得将自己双规还真有点事可查,如果有人故意陷害自己,将这些事累加起来,定性又模棱两可或向贪污行贿方面靠一靠,也够得上到狱中走一趟了。但是,这些都是自己知根知情的事,除非是神明,否则没哪个有这么大的能耐把它们都搞出来。
然而,冤案是娄见不鲜的,天知道他们还会找些什么屎尿来往自己头上倒,所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莫须有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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