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看够了,我们要建一个大基地,好大好大的基地,才能满足生产需要,才走这么一点远怎么行,走了啦,你不会告诉我走累了吧?那我来扶你。”也不等康明回话,走过来捥着康明的胳膊,拖着他向森林纵深处走去。
前面,一条小溪拦住了去路,溪水晶莹清澈,溪底铺满了鹅卵石,溪中和左右两岸,星罗棋布地点缀着一些奇形怪石,两岸竹林葱郁,微风轻拂的群竹婆娑起舞,日光当空照下,在溪潭里印出了美丽的竹林风光。
孙丽欢呼一声,摔开康明的胳膊冲了出去,脱下凉鞋,捥起裙边,踏进了清清的溪水里。等康明走到岸边的时候,她已经坐在一块平板石头上,两足在溪水里不停地划动,溅起一片片水花,见康明走到跟前,向他招手:“懒猪,快过来,这溪水好清凉哦,”然后一摊双手,向空中做拥抱状:“这风景,啊!大自然,我爱你———!”
如此美人美景,康明也感到心旷神怡,情不自禁地也脱了鞋子,走向那块大石,坐在了孙丽身边。孙丽顺势向康明肩头一靠,说:“懒猪,这样的美景,你难道不动心么?”
康明知道孙丽话里有所隐喻,看着孙丽那双白得有点腻人的漂亮的足在划着清泉,还真有点心动,不过,她可是林静韵的同学加好友,自己现在与林静韵又明确了关系,再对她有什么邪念,怕是不太好。
孙丽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但这样的情景下提起林静韵来,那不是大煞风景么?所以她转了个话题:“康明,你说,如果在这里修一所别墅,过着二人世界,是不是快乐似神仙啊。你退什么,我还会吃了你啊?”
这家伙越来越放肆了,康明不得不有所警惕,那个雨夜,她就毫无顾及地当着自己的面脱衣服,也不怕过路的人看见。这里,可是十里无人烟,所有的心里顾虑都可以放下,天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来,所以退了一下。但一听到孙丽那句“我还会吃了你”的话,勾起了雄性荷尔蒙的分泌异常,怕?我一个大男人还怕一个小姑娘?你都不怕,我还怕什么?所以,干脆抱着她的双肩,将她揽入了怀里。
可是,康明嘴里却在说:“我看,时间不早了,还不回去的话,就赶不上午饭了。”
“你还打算到潘大山那里吃午饭?”
“要不怎么的?”
“一点都不浪漫,多亏我还做了些准备。”说着,拿过她随身带的小包,从里面掏出了四个面包,还有几包杂菜和油浸罗卜丝:“你看,这就是我们的午饭!”
这个家伙,竟然在县城里就设计好了这一切,康明不得不对她来山里的动机有所怀疑。不过,这软玉在怀,康明也感到非常受用,尤其是她身上那淡淡的高级香水味,时常干扰着康明的思维,让他有点喝醉了酒的感觉。
一块面包塞到了嘴边,康明不得不咬了一口,但等到第二次到嘴边的时候,发现那面包缺了两个角,而且那角度,使他不得不在缺得小一点的地方再咬一口。这不是间接接吻么?这女子的花样怎么这么多?她的性格与林静韵差得那么远,怎么会做成了好朋友?她们俩要不是好朋友,自己的顾虑还会这么多吗?等康明还没想清楚这些问题,两个面包已经吃完了,嘴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塞进了杂菜和罗卜丝,还有山泉水。
四个面包,康明几乎吃了三个,可他还是在半饱状态。除了早餐,中晚餐吃再多的面食,康明也只感到是半饱,这是在学校里经过无数次检验得出的结论。于是,下一步往哪里走,两个人就发生了分岐,孙丽要继续往里走,康明却想退回去。
“我们回去的速度比来的时候快,所以还可以往前走一段。”
“再走,我们黄昏前就回不到潘大山家里了。”
“你不去,我一个人去。”
女人在此类的问题争端中,永远是胜利者。于是,两人又向前走了一个小时。
回转的时候,康明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只凭着太阳的位置,瞄着大致的方向往回走。可是,大山里一岭接一岭,谁又能真正一直向向着一个方向走呢?再走了两个小时,康明感到真的迷路了,连中午吃午饭的那条小溪都没能再找得到。
“你看,我也不知道回去的路了,要是我们在小溪那里就回去,不会是这种结果。”
孙丽好象对迷路不太担心,她说:“没关系,一直往前走,总能走出大山。”
可是,走到太阳与山梁接了吻,依然不见来时的路,孙丽也有点急了,埋怨道:“都是你,害得我们在山里迷路了。”
“怎么能怪我,要不是你坚持要往里走,我们早就回到潘大山家了。”
“就是你,你怎么不记住来时的路?”
“那你也可以记呀,为什么一定是我记?”
“让女人记路,那还要你们男人做什么?”
“唉!”康明只能叹气,孔圣人早三千年前就说过,“唯小人与女人所难养也”,那是多么精辟的论断!康明就是搞不清楚,这个孙丽那么有素养、有气质的一个女人,怎么单独与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就变得如此霸道了呢?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登上前面的那个小山坡,弄明白应该走的方向。
可攀上小山坡,眼前除了连绵起伏的山,一山比一山高的岭,和一眼望不到边的竹林,什么也看不见。潘大山的家不见了,涵管工程也不见了,连那高耸入云的米仙桥也不见的踪影。这可怎么办?眼看太阳就落山了,再不找一个落脚的地方,碰到什么野兽,连自卫的武器都没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