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郑青青阅读完毕新递交的诉讼请求后,李凡继续开口道:“我方认为被告,完全是在我人毫无准备的时候就迅速地将我打倒在地,并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
“如果被告方真的是出于对事件中当事人的同情,完全应该向当事人求证,后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谴责我,而不是采取这种不顾及后果的方式!”
“所以我方认为,被告存在主观上的恶意!”
绝杀!
其实这段话,李凡完全可以用于结案陈词,但是李凡的目的不在于此,他知道今天绝对不可能输!
“阿这,阿吧阿巴巴巴……”莫明肖一方,完全被李凡的持续输出给整不会了,如果说李凡只是提交自己侵犯隐私权的诉讼请求,当做是借力打力的一个手段也就罢了,但是李凡竟然说自己一方是主观恶意。
这时候其实在旁听席的同学,无论是不是法学院,这会其实听了这么久,也有了自己的主观想法,毕竟换位思考,站在莫明肖的角度上,自己把视频转发出去,并添油加醋的增加了评论!
难道就真的没有让自己的朋友看到这件事,然后继续对李凡进行谴责吗?
我们先不去考虑李凡劈腿这件事是真是假!
就单纯的考虑莫明肖的做法,难道就不是为了搞臭李凡的名声吗?
这绝对是主观上的恶意!
李凡环视了一周旁观席的同学,看到他们若有所思的表情,就知道今天自己的已经差不多赢了,接下来不管对方再说什么,也改变不了既定的观念了。
虽然自己有偷换概念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莫明肖谴责李凡的行为,其实是出于自身对于张天也好,臧天舒也好的善意,从而转换成了对李凡的恶意!
但是他们并不是基于恶意出发的,换句话说,主观上是不存在这种恶意的!
就是因为这个理论说起来有点绕,理解起来也是有点困难,所以现在坐在旁观席的同学才会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
但是凌敏凌教授在听到李凡的辩述之后,还是皱了皱眉头,第一时间找到了其中的关键,不过他也不在意,法律实务过程中有的是不择手段,像李凡这种的辩述技巧,算不上什么太低劣的手段,只能算是正常的辩述情况。
不过凌教授是凌教授,像莫明肖等人甚至被李凡说的怀疑起了自己!
难道我当时就是想搞臭李凡?
我草!
好像还真的是?
……
郑青青坐在审判长的席位上,也开始思考起了李凡的话,她总感觉哪里不对,但是又说不上来,不过庭审还是要继续的。
“请被告方辩驳原告方的观点!”
…………
……
被告方沉默了将近2分钟后,也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因为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了。
大家都感觉到了庭审现场的气氛开始变了,之前可能还有人在认为李凡是渣男,但是现在更多的是在考虑莫明肖等人做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侵犯了李凡的合法权益。
“原告方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郑青青对于莫明肖等人不抱希望了。
当然他们自己也对自己不抱希望了!
就这样吧!
毁灭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