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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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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而责备他。

    五、她自己

    爱是盲目的,她承认。

    六、鲁辉

    他失踪了。她既没有他的电话号码,也没有他的手机号码,更不知道他住哪儿。他为什么失踪?或者,他为什么要失踪?

    七、她自己

    痛苦来自哪里?首先,她没失恋,因为她还没恋爱;其次,她没受伤害,因为他并没伤害她;那么痛苦到底来自哪里?

    ……没伤害她;那么痛苦到底来自哪里?      当安琴梦游般地走在北京街头的时候,鲁辉正在成都的街头上溜达。两地虽然距离十分遥远,这天的天气却惊人地相似,都是热浪滚滚。还有一点也惊人地相似,那就是在同一时间他们都想到了对方。不过,区别也非常明显。安琴想到鲁辉时她的主要情绪是恐惧,对失去鲁辉的恐惧:他失踪了,他会永远失踪吗?她的痛苦,她的迷惘,她的缠绕不清的关于爱的想法,等等,都是由恐惧衍生而来,其结果是她魂不守舍,几至崩溃。鲁辉想到安琴时,他的主要情绪是烦恼,对无法将安琴从头脑中驱除的烦恼,他认为老是想着一个女人有导致爱的危险,而他一点也不想陷人爱的泥淖中;爱情要么使人变得愚蠢,要么使人完全丧失自我,而且往往同时达到这两个效果,他就是这样看待爱情的;他时刻对爱情保持着高度的警惕,随时准备毁掉爱情的幼芽;和女人的关系不应该超出游戏的范畴,这是他为自己定的原则;如今在成都街头想起安琴时,他看到爱情的幼芽拱破了他心中坚硬的地表,而他一时不知如何毁掉这根幼芽,是以感到烦恼;他越烦恼,对自己就越发充满信心(魅力方面),同时,又越发地邈视自己(意志方面),其结果是他越发地倾向于堕落。

    还是从头说吧。

    一开始鲁辉并没注意安琴,更没想着要诱惑她,因为他看不出她有多漂亮,也看不出她有多特别。直到有一天,他们迎面走过时,他发现她的眼睛很大,于是就盯着她的眼睛看,令他惊讶的是她不回避他的目光,她也看着他的眼睛,他们对视着,走到一起,又擦肩而过。这个女人!鲁辉心中嘀咕。他从来没遇到过一个和他对视目光的人,这是其一;其二,她的目光那样傲慢,那样单纯,那样野蛮,看上去既愚蠢又带有挑衅性,同时还暴露了其性格中的偏执。这些不能不刺激鲁辉。哼,走着瞧吧!鲁辉想。由此开始,他一步一步实施着他的诱惑计划。

    首先,使用目光,目光能传达比语言更多的东西。书写出来的语言和说出来的话语,作用于视觉和听觉,传达的只是文字和声音中包含的信息,舍此,没有别的。而目光传达的不仅仅是信息,更重要的是信念和力量。目光是一只射向心灵的箭,在此,目光是一支爱之箭。他比谁都清楚,要征服一个女人必须以爱的名义,也就是说游戏要穿上爱的外衣。

    其次,借书,这手段虽然缺乏想像力,却往往很凑效。

    其三,欲擒故纵。

    女人的心性是多么难以捉摸啊,安琴看上去高傲、冰冷、不解风情,想不到她会主动诱惑他。这种角色换位(诱惑者与被诱惑者颠倒过来了)让鲁辉很不适应。在安琴小屋里的时候,老实说,鲁辉真有些心旌摇荡,他甚至还有些暗暗得意。最后之所以没有堕入彀中,及时地实现了战略撤退,完全是因为他不能容忍女人主导局面。不过,在退缩之前他又抛下了新的诱饵。他趁她不注意,在那只空杯子里放了一支小小的玫瑰;玫瑰是他在路边采的,又小又丑,根本不适合表达爱情,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他也没想着要表达爱情,他只是为了好玩儿;但他知道玫瑰是从来不会被忽略的。还有,在与她告别的时候,他握住她的手,非常暖昧地多用了点力,也就是说他捏了一下她的手;是的,捏一下,轻轻地捏了一下;这一下足以让她产生许多联想。最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互相说了“多联系”,却没有互相留下联系办法,他没告诉她自己的手机号,她也没说她的电话号,他们也都没问;他是故意如此,她也许是出于矜持。这对他是有利的,因为他至少知道她住的地方,他可以轻而易举找到她,再说了,他也有去找她的理由:还书。鲁辉就是靠着这些小小的伎俩控制着事物的进程。

    然而,人的情感并不服从数学法则,也就是说不像一加一等于二那样具有逻辑必然性。

    鲁辉在地下通道的出口处辞别安琴之后,他的头脑里晃来晃去的全是安琴的影子。起初他并没在意,他认为这是一种享受。是啊,经历过恋爱的人大概都不会否认这点,那就是怀春女子的每一个眼神、每一种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种姿势——都是动人的,都具有特别的意味,都光芒四射。被爱情点燃的女人,不但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世界。鲁辉还有意地去回味安琴头发的芬芳,那种洗发香波的味道他是熟悉的,但从她头发上挥发出来,就混合了另外一种气息,对其中的化学反应我们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气息让人迷醉。鲁辉又去回想她的声音,那声音软软的、柔柔的,但却不是沙哑的、魅惑人的,而是柔中有刚,带着金属的颤音,仿佛每一缕声音都是从钢琴的共鸣箱里飘出来的,能够让人耳膜和心尖共同振颤。接着,他又想到她的像蚌肉一样莹白的皮肤,像象牙一般光滑美丽的颈项,等等。这种回想和回味的确是一种享受。后来情况慢慢发生了变化,所谓物极必反,当他吃饭、睡觉、走路、工作无时无刻不在想她的时候,享受渐渐化为了痛苦。“莫非我爱上了她?”这个念头让他大吃一惊。

    “我会这么愚蠢吗?” 鲁辉自问。

    “是的,的确很愚蠢。”鲁辉认为。

    一个女人,他轻蔑地想,一个女人,哼!

    然而无论他怎样蔑视女人,他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即:一个女人竟然让他神魂颠倒。

    为此,鲁辉尤其蔑视自己。

    摆脱女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去见她,征服她,把她变成一个下贱的女人,卑微的女人,一钱不值的女人,让她对你死心塌地,像狗一样跟着你,像藤一样缠绕你,像马蝗一样贴紧你。而你则铁石心肠地打她骂她嘲笑她唾弃她,当心,千万不要怜悯,千万不要退缩。

    得,经历了这一过程,你就可以弃之如敝屣了。谁也不知道鲁辉是从哪儿获得的这套歪理论,是否可行,显然值得怀疑,不过鲁辉是准备奉行的。

    周二傍晚,鲁辉拿着从安琴那儿借来的书来到北太平庄桥,又折向东,到马甸西路路口,该往北拐时,他停了下来。再走就要到安琴那儿了。

    为什么停下来呢?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有些犹豫,在马甸西路路口和北太平庄桥之间徘徊,后来又到过街天桥上徘徊。在天桥上,他感到桥身在轻微地颤抖,这颤抖毫无疑问来自桥下穿梭般的车辆。他也感到自己的肉体在轻微地颤抖,但他的颤抖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我行事向来果决,从未犹豫过,如今我犹豫了。”这并不是一件小事,“犹豫”显然不属于他,但又显然出现在他身上。许多天以后他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时他只是感到惊讶,并伴随着肉体的颤栗。让我们来看看他是怎么想的吧。

    “原计划到下次听课时再见她,我为什么等不及呢?”他认为两性之间是永恒的战争,如今较量的不是别的,而是意志,他去找她,岂不是一种认输的表现。

    “不,不能这样,决不能这样!”他怎么会向一个女人投降呢?当然,他去见安琴并不是要去投降,恰恰相反,他是去征服。

    “我要征服她,征服她!”这是他行动的动力,对达到这样的目的他也充满信心。但反过来想一想,他又有些泄气,“焉知不是她想征服我呢?要知道在最近的一次见面中完全是她在采取主动,我所谓的征服,说不定仅仅是她的征服,她对我的征服。”

    女人总是惊人的单纯,又总是惊人的复杂,如同硬币的两面,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凡是将女人简单化的男人最终都会吃亏的,这一点好像不需要特意去证明,因为生活中的例子俯拾皆是。“女人,这是世上最不可思议的动物。”他自信不会犯低估女人的错误,可他又总是在邈视女人,这自然是矛盾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身上没有一些矛盾的东西呢?“见鬼!为一个女人而神魂颠倒,难道不害臊吗?”

    他往回走,可走得很慢。

    “也许我能在路上碰见她,”他想。

    完全有可能。说不定安琴回来晚了,这时刚下车,正拖着疲惫的步子走在街头,和所有这个时候回家的人一样面无表情。在迎面走来的这些人中是否有一个大眼睛、尖下巴的面孔?

    “见到她,我该怎么说呢?——‘嗨,安琴,想不到在这儿见到你——’装出一副偶然相遇的样子倒不难,可手中的这本书怎么解释呢?总不能说:‘你看我学习多么用功,出门散步都带着书。’即使这勉强说得过去(鬼才相信),那么又扯出了一个新的谎言——散步,‘你怎么会到这儿散步呢?’是啊,我怎么会到这儿散步呢?”

    “不能见她!”想到此,鲁辉加快了步子。

    走过北太平庄站牌约有二十米的样子,他又停了下来,站在路沿儿上,回过头来看着一辆辆公交车吐出来的人。在这样的距离,他是不会忽视一条大辫子的。

    他站了二三十分钟,然后义无反顾地回去了。

    他把书扔到桌上,不相信刚才傻乎乎地在街头徘徊的就是他本人。

    他在屋里来回地踱步,烦躁得像一只刚被圈进笼中的猴子。他心里反复诅咒着安琴,贬低她,侮辱她,仿佛这样很有快感似的——

    她漂亮吗?

    不,一点儿也不漂亮。眼睛虽然明亮,可是太大了;下巴虽然很有个性,可是太尖了;鼻子虽然挺拔,可是太不出众了;嘴巴虽然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好像不怎么会笑;牙齿虽然洁白整齐,可是——这与漂亮有什么关系呢?至于身段嘛——,难道女人长一个好身段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还有那条乌黑的辫子,简直丑死了,看看城里谁还留这样的辫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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