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的利剑!
但有些人忽略了一点,这把利剑不是普通的剑,这是一把双刃剑!
它剑身两侧锋利的剑刃,在杀伤敌人的同时,也很有可能随时会割伤我们自己。
说他们是双刃剑,这绝非是危言耸听。
试想一下,一个是不受地方司法管辖,同时又拥有强大武力的军队;一个是有一定武力,却还是司法一部分的警察:它们的特殊性,我想就不言而喻了。
而像它们这种武力与权利相结合的部门,如果不加强内部的纪律管束话,那岂不是要无法无天了?
不明白的朋友,您可以自行回味一下万恶的旧社会!
看看当时那些与青红帮无异的旧警察,以及土匪一样打家劫舍的旧军人,你就明白对这类部门纪律管束的重要性了。
严格纪律培养出的,不只是战斗力,更是对国家、民族、乃至信仰的忠诚。
也正因为追求纪律性,在军警系统中,纠察与督查这两种职业才应运而生。
严肃处理内部的违法违纪的行为,这就是纠察与督查分内的工作,更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换言之,如果不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那么这两个部门就同旧社会的宪兵组织一样,完全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话又说过来了,一个人如果身处毫无存在意义的管理岗位,那么你指望他能和违反纪律者,到底能建立什么样的交情?
用个看似不恰当的比喻,这就像兵和贼一样!他们在本身存在不可调和矛盾的同时,兵这个职业也因为管束贼的行为而留存。
可突然有一天,兵不管贼了,放任贼去胡作非为,那么你觉得这个兵还能混下去吗?
当他混不下去了之后,你觉得这个贼是会感恩兵的宽容呢,还是嘲笑兵的无能?
我想应该是后者。
一个道理!如果督察和极个别不守纪律的坏家伙一团和气的话,那么他们这个工作也不用干了。
都干不下去了,那他也就啥啥不是了!
既然如此,那么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他还能指望那些极个别不守纪律的坏家伙,能和他有个屁的交情?
经常办你,这是本分;在不影响自身的前提下,偶尔一次违心的不办你,这才是交情。
矛盾吗?但讽刺的是,这是现实存在,存在即合理。
很显然,黄警官肯定是想办陈广志的,因为这是黄警官的本分。到时候卖不卖他交情,是不是轻描淡写的放他一马,那就要看黄警官对于忠诚、纪律与人情交往的理解程度了。
至于现在黄警官具体是如何打算的,他是想违心的放陈广志一把?还是说想更违心的去成为他某种意义上的帮凶?
此时的我不得而知,而且也不是我该首要考虑的问题。我现在应该考虑的,是我和孙静会不会被人挖个坑埋了!以及一旦人家真的要挖坑了,我们又应该去怎样去应对。
见我迟迟没有回话,黄警官轻咳了一声,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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