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连胡义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战斗结果,他的初衷是把这支四十多人的搜索队击溃就算胜利,却没想到竟然打成了一场小规模的歼灭战。主因固然是地形优势和细节安排,以及胡义精纯的机枪操作技术,但也有很大的运气成分,鬼子数量少伪军居多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对方全是鬼子,胡义可能也不会同意打这一场,鬼子的单兵作战素养和伪军相比,那是有倍数级的差异的。
收获,这个词不仅对农民意味着幸福,对所有人都意味着幸福。当胡义他们四人搜遍所有尸体,把战利品归拢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像秋天的农民站在麦田边,觉得天空格外的蓝,觉得黄土特别的厚,早将还未散去的血腥味忘到九霄云外。
十四支三八大盖步枪,十四把刺刀,三十二支汉阳造,八百多发六五型子弹,六百多发七九二型子弹,木柄手榴弹十二颗,九七手雷三十颗,十四顶钢盔,水壶挎包腰带子弹盒等等一堆。
马良在忙着挑选挎包,然后往里面猛塞手榴弹;小红缨捧着一把把的子弹在犯愁,这么多也太沉了;罗富贵不甘心地把尸体又重翻了一遍,怕漏过任何一枚大洋。
胡义没急着去看枪支弹药,在尸体堆里转悠了一会,终于找到了一双合脚的日式翻毛军鞋,厚实耐磨,直接就穿在脚上,系紧,把自己那双磨破的布鞋直接扔掉。在战场上,一双脚是头等大事,高于一切,这就是老兵和新兵的选择差异,看着不起眼,有时候却能决定生死。
等胡义换好鞋回来,看着还在闷头忙得不知所措的三个人,无奈地摇摇头,走到了马良跟前,提着马良的脖领让他站起来。“行了行了,你小子快别扯淡了,站着别动,我给你安排。”
马良听话地松开那个装满手榴弹的沉重挎包,笔直站好。胡义摘了马良腰间的破腰带,给他换上了一条日式军用皮带,皮带前面左右各挂一个三十发容量的弹药盒,后面挂个六十发弹药盒和刺刀鞘,从小红缨那挑出一百二十发六五口径子弹桥夹,一排排地装满马良的子弹盒,挑一把干净的三八式长刺刀给马良入鞘,然后把驳壳枪盒重新给他斜挎上,找两个空的军用挎包两侧交叉挂好,再挎上水壶,从地上捡了四颗木柄手榴弹,挨个拧开弹盖查看了一下,重新拧紧弹盖塞进马良身上的挎包。“四个就够了,装多了会成为累赘。”
胡义犹豫了一下,又拿起两颗日式九七手雷,摆在马良眼前说:“鬼子这玩意除了比咱的手榴弹轻快点,就没啥好处了,杀伤范围小,没烟,最关键的是时间不准,长了是五秒,短了是三秒,你用的时候千万要留神,别拖延。”
看着胡义把这两颗手雷也塞进自己的挎包,马良使劲地点点头:“哥,我记住了。”
最后胡义挑了一把成色最新的三八大盖步枪,交在马良手里:“你小子好跑动,记住,以后要学会首先照顾自己的脚,有脚才有命,现在就去找一双合脚的鬼子鞋换了,然后到高处警戒。”
看着胡义井井有条地帮自己拾掇完,此时此刻,马良心潮澎湃,莫名的激动。我马良是真正的战士了,全副武装的战士,瞬间觉得自己强大了,威武了,英俊了,不自觉地向胡义立正敬礼。在无名村的时候马良曾经向胡义敬过军礼,那是个偶然,可是这一次马良虽然激动却没糊涂,他愿意向胡义敬这个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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