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记录中,从未出现过一个案子这般让我束手无策,就算是设想,甚至也不能得出一个解决方案,后来就出现了狗的事件。
这还缘起于我的管家,是他最早从那个奇妙的无线电中听来的,人们就是利用它来了解各种乡村新闻的。
“先生,有一个悲惨的消息,迈费逊先生的那条狗……”一天晚饭后,我的管家突然说道。
我通常对这种谈话是毫无兴致的,可是迈费逊的名字刺激了我的注意力。
“迈费逊先生的狗怎样了?”
“它死了,先生,因为对主人的深深悲痛而死了。”
“你从哪里听来的?”
“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情,那条狗非常激动,一周没进食,今天三角墙学校的两名学生,在海滨发现它死了,就死在它主人出事的那个地方。”
“就在那个地方!”此时,我的直觉中出现一个模糊的概念:这肯定是一个重要问题。如果只是狗死了,这也符合狗善良忠实的本性。可是如果是在原地点,就完全不同了。为何荒凉的海滨对狗有危险呢?它不会也是仇人的攻击目标吧?难道是?没错,尽管感觉还不清晰,可在我大脑中已产生出一种想法。我几分钟之后就去了学校,在思泰赫思特的书房里找到了他本人,根据我的要求,他将萨德伯黎与布朗特找来——也就是发现狗的两名学生。
“没错,那条狗就躺在湖边。”布朗特说,“它肯定是嗅着主人的足迹去那里的。”
随后我亲自去看了那条忠实的小狗,它就躺在大厅的席子上,是一条艾尔黛尔猎犬。狗的尸体已经僵硬,两个眼珠凸出,四肢留下痉挛状,随处都是痛苦的样子。
我从学校直接去了游泳湖。太阳已经落山,湖面上笼罩着峭壁的暗影,闪着黯淡的光,远远望去好像是一块铅板。这里看不到一个人影,只有半空的两只水鸟在盘旋鸣叫。在逐渐暗下来的光线中,沙滩上小狗的足迹依然可以依稀看得出来,就在迈费逊先生放毛巾的那块石头附近。周围的暗影越发黑了,我伫立在那里思考了很久,头脑中可谓是万千思绪,想必那种噩梦般的苦思每个人都经历过,你分明知道你在搜寻的是关键物,你也分明知道它就在你头脑里,可是它却始终不肯明朗化,这便是那晚我一个人站在那里时的精神状态,而后我转身迟缓向家走去。
我走至小路顶头时猛然想起,恍如一道闪电,一下子照亮了我苦思冥想的东西。读者都了解,正如华生把我描写的那样,我脑海中装了许多神奇的知识,而缺乏科学系统性,不过这些知识对我的业务是有价值的。我的大脑仿佛一个仓库,堆满了各种包裹,由于数量太多,以至于我自己也对它们搞不太清晰了,仅有一个大致的概念。其实,我一直明白我脑海里不缺少一种对破案起到关键性的东西,只是它还不清晰,然而我也知道自己可以让它拨云见日的。它尽管非常离奇,可也始终是可能的,我准备做一个彻底的实验。
我家的顶阁中装满了各种图书,一回到家,我便钻入了这间房子,翻腾了一小时的工夫。而后我走了出来,并手捧一本咖啡色印有银字的书,迫不及待地查到了我模糊记得的那一章。果然不出所料,那简直是一个匪夷所思天方夜谭般的想法,可我必须搞清楚它确有此事,不然我的心无法获得安宁,我睡得很迟,心里急切地巴望着明天的实验。
然而我的这项工作遭到了烦人的干扰。我才仓促地喝下早茶,准备动身前去海滨,苏塞科思郡警察局的巴德尔警官却来到了我家。这个人看上去沉着稳健,满眼呈现出深思状,他异常困惑地望着我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明白你经验丰富,我今天前来,不是正式的拜访也就不多说了,直接开门见山了,这个迈费逊案件的确让我束手无策了。你说,我是否应当逮捕他呢?”
“你指默多克先生吧?”
“没错。思来想去,也找不出其他人。可疑人物的圈子已经被我们缩得不能再小了,假如不是他,又会是什么人呢?”
“你控告他的证据是什么?”
他搜集情况的路线和我最初的猜想是一样的。第一是默多克古怪的性格和他本人的神秘性,一如他在小狗事件上显示出的火爆脾气;其次是他以前的确是和死者吵过架;还有,他可能对迈费逊追求贝拉米小姐心怀怨恨。他掌握的要点也几乎和我最初的一样,可是缺乏新东西,除了默多克好像正准备走之外,还没有发现别的新线索。
“既然已经有了这样多不利于他的证据,假如我放他离开,我会被置于何种处境呢?”
这位外表粗壮略显迟钝的警官的确很苦恼。
“请再仔细想想。”我劝说道,“你的设想中存在一些重要漏洞,在那天出事的清晨,他有确切的不在现场的证据,因为他正为学生们上课,而且直到最后一刻,在发现迈费逊几分钟之后,我们是遇到了他,可他是从后面那条路走来的。此外别忘记,他无法一个人干掉和他同样强壮的人。还有,那行凶的器具又是什么呢?”
“一定是软鞭子了。”
“你对伤痕研究过了吗?”
“我和医生都看到了。”
“可是我用镜头很仔细地察看过了,有一些特别之处。”
“福尔摩斯先生,你发现了什么特点?”
我走到桌子旁边,拿起放在桌上的一张放大照片,解释说:“这是我解决这类案情的方式。”
“福尔摩斯先生,你办事的确非常彻底。”
“不然为何称我为著名的侦探呢!这条围绕右肩膀的伤痕,我们来仔细研究一下,你发现有什么不同之处了吗?”
“没有。”
“这条伤痕的深度很显然是不均匀的,有不少的渗血点,这处的一条伤痕也是如此,你认为这又表明了什么呢?”
“我实在不知道,你觉得呢?”
“我或许明白知道,或许也不明白。但是很快我可能找到明确的答案,只要可以解释渗血点的证据,对找出凶手都大有帮助。”
“我有一个不沾边的比方。”警官说,“假如将一个烙红的网放到背上,血点就代表网线交叉处。”
“这个比方很妙。也许我们不妨更准确地说,那鞭子应该是有9根皮条的那类,上面有很多的疙瘩?”
“棒极了,福尔摩斯先生,你猜得没错。”
“巴德尔先生,可是也存在其他不同的致创原因。无论如何说,你缺少充足的证据逮捕他。此外,还有死者生前留下的最后一句‘狮鬃毛’。”
“我曾考虑‘狮’是否就是‘伊恩’……”
“我也想过了,可是第二个字根本不像‘默多克’,他是用尖声喊出来的,我能确定那是‘狮鬃毛’。”
“福尔摩斯先生,你是否还有其他设想呢?”“有那么一点。可是在未找到更有力的凭据之前,我暂时不想讨论它。”
“那何时可以找到凭据呢?”
“或许用不了太久,一小时之后吧!”
警官摸着下巴,用充满质疑的目光望着我。
“福尔摩斯先生,你脑子里的想法,我真希望自己可以理解,或许是那些渔船。”
“不是,那些船相距太远了。”
“那么,难道是贝拉米与他强悍的儿子?他们对迈费逊很有成见,他们是否会修整他一顿呢?”
“不,在我未弄准确之前,我什么也不想说。”我微笑着说道,“警官先生,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事情需做,倘若你中午来这里……”
说到这里,我们受到了严重干扰,当然这也是该案终结的起点。
我外屋的大门猛然被撞开,过道里传来跌跌撞撞的脚步声,随后默多克踉跄地闯了进来,他面色苍白得吓人,头发散乱着,衣衫不整,用一双瘦手扶着桌子勉强站立着。
“白兰地!快取白兰地!”他喘着粗气刚说完,便**着跌倒在了沙发上。
他并不是一个人,紧接着思泰赫思特也进来了,他的帽子不知是没戴或是搞掉了,差不多和默多克一样衣服凌乱。
“快拿来白兰地!”他也同样迫切地喊道,“他已危在旦夕了,我是使劲全力力气才将他弄到这里来的,他在路上昏厥过两次。”
半杯烈酒饮下以后,默多克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他竟然用一只手支撑着抬起了身子,并将上衣甩脱下来,喊道:“快点儿,拿油来,吗啡,吗啡!”他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叫着喊,“不管是什么,快来遏制这非人能忍受的痛苦吧!”
警官和我一看到他背上的伤痕,几乎同时喊了起来。在默多克的肩膀上,竟然布满了和和迈费逊致死创伤一样的,纵横交错的红肿网状伤痕。
那痛苦明显是极为恐怖的,并且一定不是局部症状,由于他的呼吸不断地停止,整个脸色变得发青,双手胡乱地挠着胸口艰难地喘气,额头向外渗着大颗的汗珠,毫不夸张地说,他随时都面临死亡。我们不停地把白兰地给他灌下去,每次灌酒都可以让他暂时重新醒来。在我们用棉花蘸菜油涂抹那伤口以后,好像他的疼痛减轻了一些,最后他的头沉重地向垫子上倒下。当生命机能陷入疲惫极限时,或许睡眠就是这个生命最后可以躲避的休息之所了,他处于昏睡状态当中,最起码缓解了痛苦。
“目前情况是不可能问他话的。”思泰赫思特在情况稍定后便对我说,“上帝啊!这是怎么了,福尔摩斯先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你在哪里发现他的?”我急地问。
“在海滨,就是迈费逊先生死的地方。假如他的心脏不是比迈费逊更强,他一定早已经死了。我在路上感觉他两次都不行了,去学校实在太远,因此就到你这里来了。”
“你看到他在海滨吗?”
“当时我正走在峭壁的小路上,突然听到他的喊声,随后发现他正站在水边,摇晃得像个喝醉了酒的人。我迅速跑了下去,帮他披上了衣服,便把他扶了上来。噢,福尔摩斯,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你竭尽办法为这片地方除害吧,现在这地儿简直无法居住了,你这么英明的人,难道就真的没有一点办法吗?”
“思泰赫思特,我觉得办法我还是有的,请随我来!还有你,警官,大家一起去!我是真的想看看自己是否可以擒住凶手呢!”
我们将昏迷的病人托付给管家照看,我们一行三人就前往那致命的咸水湖了。湖边的石头上放着毛巾与衣服。我慢慢地绕着水边行走,他们二人也顺次随我走。湖的大多数地方较浅,不过在峭壁之下那块海岸弯进去的地方,却深达四五英尺。然而,这是游泳者必然会游到之处,这里绿波盈盈,好似水晶。在峭壁根部有一些石头,我顺着那石头慢慢地走去,仔细察看着水面的深处。噢,就在最深而静的湖面下,我的目光终于触及到了我苦苦寻找的东西,我禁不住兴奋地大叫起来。
“氰水母!”我高声喊道:“氰水母!快来瞧狮鬃毛!”
这怪物的确很像是狮鬃上抓下来的一簇毛。它生长在水深三英尺处的一个礁石上,是一个可以随波浮动的怪物,那黄色毛束下长着很多银色的细条,它正在那里缓慢而有力地做着收张运动。
“这东西造孽多端,该让它完蛋了!”我喊道,“思泰赫思特,快来帮我一把手,结果了这个可恶的凶手!”
恰好,岸上的礁石上面有一块很大的石头,我们齐力推去,石头“哗”地一声落入湖水。等水波平静下来以后,我们看到那块大石头正压在水面下的礁石上,礁石边上还露着黄色粘膜,表明水母的确压在了下面。有一股很浓的油质粘液,从石头下挤出,逐渐染了大片湖面。
“唉,我算是被这怪物给难住了!”警官吐出一口气喊道,“福尔摩斯先生,这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从小在这一带长大,可从未见过这类家伙,苏塞克斯本地没有这类东西。”
“没有它最好。”我说道,“或许是西南风将它送来的。请两位随我回家,我会让你们聆听有关一个人的恐怖经历,他在海上遭遇的这次危险,令他永生难忘。”
我们返回书房时,默多克已恢复到能坐起的程度。他觉得头晕眩得厉害,并伴随着阵阵疼痛得痉挛,他不连贯地说着,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是全身突然疼痛难忍,使出了最大力气才终于爬上了岸。
“我这儿有一本书。”我介绍说,它首次解答了这个或许是永远的谜题。书的名字叫《户外》,作者是著名的自然观测者JG.伍德。有一次,他遇上了这种怪物,差一点儿就死掉,因此他尽量使用了翔实的知识对它进行了阐述。这种动物毒性的杀伤力绝对不在眼镜蛇之下,所导致的痛苦程度也大得多。我现在来简单地读一点摘要:
‘当游泳者看见一簇圆形蓬松的褐色粘膜与纤维,就像是一团狮鬃毛与银纸,那么,你此时千万要高度警惕,这即是非常恐怖的螫刺动物氰水母。’
“你瞧,这描述得再清楚不过了吧?”
他本人在肯德海滨游泳时,有一次遇上了这种动物,他看到这个动物伸出一种近于无形的丝状体,大约有50英尺长,只要是被丝状体触及到的人均面临死亡的威胁。虽然是在远处被触及,他也差一点儿没命。
‘众多的丝状体在皮肤上造成红条纹,仔细察看却是细斑或是小疱,任何一个斑点都好像是烧红的细针扎到了神经上。’
他这么解释道,对于无以言表的整个痛苦来说,那局部疼痛仅是最轻微的一部分而已。
‘剧痛放射到整个胸部,我好像中弹般扑倒,心跳戛然停止,接着出现六七次狂跳,心脏好像将要冲出胸腔一般。’
“人就犹如差不多死了一般,虽然他仅是在起伏的海面上触到毒丝,并非在空间有限而平静的游泳湖里。他说中毒之后,他几乎都认不出自己的模样了,他脸色极度苍白,而且满是皱纹,憔悴得都走了原型。他猛地喝下一瓶白兰地,好像由此才得以保住性命。警官先生,这本书我就交给你了,它已明确地描述出了迈费逊先生的悲剧。”
“并且同时也还给了我清白。”默多克面带讥讽的微笑插嘴道,“警官先生,我并非怪你,也非怨你,福尔摩斯先生,毕竟你们的质疑是能理解的。我认为,我只是因分享了我可怜朋友的遭遇,才得以在濒临被捕命运前洗刷了我的嫌疑。”
“不准确,默多克先生。其实,这个案子我已着手破了,假如我按计划早点赶到海滨,我应该可以免除你这场灾难。”
“福尔摩斯先生,你是如何知晓的呢?”
“我是一个读书很杂乱的人,脑海里堆积着各种知识,有的尽管记得并不清晰。‘狮鬃毛’这几个字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我记得自己曾在某本离奇的记录上看到过它。你们都发现了,这几个字的确可以描述那个怪物。我确信,迈费逊先生看到它时,它一定是浮在水面上,而‘狮鬃毛’是他可想到的第一名称,他是希望能警告我们。”
“不管怎样,最起码我是获得澄清了。”默多克说着已经缓慢地站起身来,并补充说:“但是我想解释上两句,由于我清楚你们侦查过我的一些事情,我承认自己的确是爱过那个美丽的姑娘,可是从我知道她选择了我的朋友迈费逊以后,我的心愿就剩下了一个,就是帮助她赢得幸福。我情愿躲到背后充当他俩的联络人,我常常帮他们送信。因为我和他们是知己,对我而言她是最亲近的人,我才匆忙跑去向她通报我朋友的死亡,我担心他人抢在我前头,用一种晴天霹雳的冷酷方式将灾难告知她。她没有将我们的关系说给你,是唯恐你责难我而让我吃亏。好吧,再见,我必须返回学校了,因为我非常需要躺到床上去。”
这个时候,思泰赫思特向他伸出了手说道:“这几天我们的神经都过度紧张了,默多克,请忘记住曾经的误会,日后我们会更好地相互了解的。”说完,他们友好地挽着手离开了。警官没有离去,瞪圆了眼睛盯着我。
“天呢,你可真厉害啊!”最后他兴奋地喊道:“你的事迹我从前读过,可我从没相信过,你可真厉害啊!”
我只有摇一摇头,假如接受这类恭维,那无疑是降低了我的标准。
“最初我反应得很迟钝——甚至说是不可原谅的迟钝。假如是在水里发现尸体的,我会迅速破案。我是被毛巾蒙蔽了,可怜的迈费逊先生是顾不得擦身上,可我却误认为他没下过水。真的,这恰是我出错之处。哈,警官先生,我曾经常常调侃你们警察厅的同胞们,这次氰水母可谓是为警察厅报了仇。”
【法律点评】
默多克因与死者有仇,大家自然就把他当做嫌疑人,而福尔摩沙就说要讲究“证据”。我国刑法中关于逮捕中的“三证三期一徒刑,一批一决一执行”。
三证: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三期:重病、怀孕、哺乳。
一徒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一批: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批准。
一决:我想应该是两决吧,检察院、法院都有权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
一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有关逮捕的行为的对应《刑法》法条例:
根据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