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我收捡好书本,正要背着书包回家,突然被班主任叫住,去了一趟办公室。
班主任从桌子的抽屉里拿出来一封信,问是不是我写的。
我接过信,打开来一看。
是某人写给学习委员的信,落款没有写名字。
但很显然,那个某人不是我。
虽然不得不承认,信上的字体跟我的很像,都是那种像极了刚学写字时的幼稚字体。
而且乍一看的时候,我自己都有那么几秒以为是我写的。
但是,真的不是我写的。
我没事给学习委员写什么信呢?
他有什么好值得我提笔以及费脑细胞的写那么多话呢?
我跟他又不是很熟。
“信不是我写的。”
我坦然的把信递还给班主任,很干脆的回答了她的问题。
那一刻,我自己也很惊讶,我竟突然就懂得了说拒绝的话语。
也突然的,就有了为自己辩解的胆量。
这样的事情如果放在从前,我一定只知道流眼泪,然后默默的承受莫须有的“罪名”,最后弱弱的躲到角落里委屈哭泣。
可是从那天起,我变了。
也许我的改变并不一定在那天,但无论如何,我变了。
我坦然的看着班主任,态度坚决,任由她说什么,我都没有被她影响。
后来,班主任让我离开了。
这一次,她没有再去找我妈来学校。
不过很显然,她已经早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妈,要不然,我妈昨天也不会回家对我说那样的话。
对于这些无聊的事情,我真的是很无语,有一种受够了的感觉。
我觉得学习委员也真是的,收到信就收到了呗,干嘛要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交到老师那里?
如果害怕影响学习,大可以自己撕掉或者烧毁呀,交给老师是几个意思呢?
人家一女生,鼓起勇气写一封信容易吗?
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留,一看就是特别苦的那种暗恋。
就算学习委员你不喜欢收到信,毕竟大家都是同窗,何必给别人难堪呢?
还白白的连累我这么一个无辜的人。
那个写信的女生也是,好端端的,干嘛跟我的字体雷同呢?
既然信都决定给人了,顺便留个名字有那么困难吗?
现在整的好像本姑娘我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人分饰好几个角色而不自知似的。
呃。
人格分裂症。
等一下,等一下……
我不会真的人格分裂吧?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自己把自己给吓糊涂了。
难道这件事情真的是我自己干的?
不可能,不可能。
我又不是悬疑小说里的女主角,人格分裂那么高难度的病症,岂是我一个普通人想得就能得的?
别自己吓自己,到时候真吓出问题来就不好办了。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一堆乱七八糟的奇葩想法。
那个给学习委员写信的人,始终是一个谜。
不过我从她的字里行间里,读的出她对学习委员的那一份痴迷。
唉!
我一直都觉得,在感情这件事情上,女生总是很容易犯傻,也很容易迷失自我。
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不顾一切的为他付出所有的所有。
明知道这样可能会伤害到自己,但还是,不管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