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低头一看,是沈皓祯发来的,她下意识的把手机往边上挪了一些,不愿意给盛清宣看到。
沈皓祯的信息言简意赅,“晚上过来。”
程晓雾迟疑了好久,终于还是以更简单的词语,回了一个“好。”
她一直拖延到了晚上,吃过了晚饭,眼见着天都要黑了,才磨磨蹭蹭地打了辆车,往皓梅居去了。
沈皓祯已经下班回来,在书房里看书,见她来了,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回来了?”
一个“回来”,使得程晓雾莫名的有点恍惚,就好像这里原本就是自己的家,她只不过是下班回到家里而已,家里有那个她爱了很多年的男人,点着一盏橘黄的灯光,等着她归家。
她愣了片刻,才点头,“嗯。”
沈皓祯把手里的签字笔给放下来了,“盛世这两天的事,我听说了,你干得不错。不过,我有点好奇,你今年刚二十三岁,刚刚从警校毕业一年多,那件事以后才开始涉足圈子的,怎么处理起事情来,这么老道?”
程晓雾低着头不去看他,“谢谢沈总的夸奖。不过沈总您不也才二十七岁么,就成了海城的首富,这也很不寻常,何以说我?”
沈皓祯自己伸手摸了一下自己的鬓边,他差点都已经忘记了,自己才刚刚二十七岁。
从林疏影离开他以后,好像已经有漫长的半辈子时间过去了,这段时间,他连说话,都有些老气横秋的。
为什么才过了那么短短的几个月而已?
沈皓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站了起来,自己走到窗边去,看着远处城市的万家灯火,背对着她说道:“这次你帮了盛家大忙,等江瑞希手术后醒来的时候,恐怕你和盛清宣的关系还得继续了。搞不好,她可能希望更进一步。”
程晓雾一时没明白,问道:“为什么继续,我只不过是帮他一点忙而已,她不是不喜欢我么?”
沈皓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敲着窗台,“她自己能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无非是看重利益,权衡利弊而已。没出事的时候,她不喜欢你,是因为她觉得盛清宣可以找身家背景更好的。但现在出了这件事以后,谁都看明白了,盛家不是个好去处,而是个火坑。”
他转过身来,继续说道:“你想想,谁家有好女儿愿意嫁到火坑里来,一面要应付铊腕的婆婆,一面还要承受盛家那摊破事?
再说了,她现在身体扛不住,盛清宣独木难支,她哪有这么快能找到一个更合意的人选来帮盛家度过难关?
你这次倒是让江瑞希看清楚你的手段了,如果让你赶紧先嫁到盛家来,替他挡一挡,对她来说当然是好事。毕竟她自己的儿子,就算以后你没了利用价值,把你离了,男人也不折身价,怕什么!”
程晓雾的十个手指头来回地绞啊绞,都快绞成麻花了。
她知道他说得有道理,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盛家的事现在远远还没有结束,她要拒绝,似乎也不合适。
可要她现在就这么嫁给盛清宣吗?
沈皓祯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悠悠地说道:“你要是现在不想嫁他的话,我也可以考虑娶你,先过了这一时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