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收了沈长浩的银子.在饭菜上自然要尽心。
问过洗墨和王太医的口味,便把前不久刚刚熏制的腊肉拿出来,切下一块用碱水泡上。到西厢房割了一把萝卜芽苗菜,又去了一趟隔壁,给刘婶放下十个铜板,买回五个鸡蛋。
熏腊肉用清水洗刷干净,冷水入锅煮出盐分。沥水,切片,装盘,隔水蒸至肉片呈半透明状,淋少许白酒和姜汁。不需要过多加工,便是一盘美味可口的佳肴。
取大白菜芯,去白留黄,用盐和花椒略腌,挤去水分。沾蛋液,滚干面,用油煎至两面金黄,撤上芝麻盐。
蛋液摊成薄薄的蛋皮,切成细丝。萝卜芽苗菜尚未分叶,正是最嫩的时候,用滚水略焯,翠绿欲滴。挤干水分,加蛋丝,浇汁清拌。黄绿相衬,赏心悦目。
小黄鱼是用盐水浸过的,炒一点干酱粒,淋少许醋去腥,加蒜粒焖一焖即可。萝卜丝加干虾皮、粉丝做成汤。
四菜一汤,再加一盆白米饭,摆到桌上,香气扑鼻,勾人食欲.
洗墨和王太医不约而同地吞了吞口水。
“吃吧。”叶知秋笑着招呼。
“王大夫,您先请。“洗墨本着尊老爱幼的精神谦让道。
王太医也不跟他客气,夹了一筷子蛋丝芽苗菜送进嘴里。只觉蛋丝滑软,芽菜微辛,吃起来清香爽口,忍不住赞了一句,“叶姑娘真是好厨艺!”
“我也来尝尝。”洗墨赶忙拿起筷子,每样吃了一口,也连声称赞,“叶姑娘,我还以为你只是做小吃拿手呢,原来做菜也这么厉害,都把我们府上的大厨比下去了!”
“过奖了,家常便饭而已,你们喜欢就多吃点儿。”叶知秋跟他们客套了两句,将多做出来的那份饭菜端到东屋,喊了虎头回来,和成老爹一起吃。
五个人分成两桌,吃得酣畅淋漓,却忘了西屋还有一个尊贵的病号。
凤康从早上到现在水米未进,折腾了大半天,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鼻子闻着饭菜的香味,耳朵听着洗墨和王太医不时夸赞“好吃”,更觉饥肠辘辘。
有心喊洗墨送些饭菜来,又拉不下那个面子。一边偷偷咽口水,一边暗骂那两个没良心,撇下主子,只顾自己大吃大喝。
其实倒下没多久,他就醒过来了。只是因为春、梦的事,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叶知秋,加之被一个毛头小子打趴下,实在太丢人,不好意思睁开眼睛。
他原本可以暗示洗墨带他离开,浑水摸鱼,将那件事揭过去,却因为她一句“我会替你照顾他“,心生向往,没出息地放弃了。
之后又是为了什么,他也说不清了。也许是因为这低矮阴暗却让人分外踏实的房间,也许是因为贪恋她手指不经意间掠过肌肤的温暖,也许是因为她那一声无奈的叹息,也许是因为不耐烦沈长浩刨根问底、
冷嘲热讽.....
就这样鬼使神差地装到了现在。
堂堂一个皇子,被一大堆仆从侍奉着,却饿得要死要活,连声也不能出一下。此时此刻,他恐怕是天底下最凄悲催的王爷了吧?
自哀自怜的工夫,就听灶间传来洗墨心满意足的声音,“呼.吃饱了,不知不觉多吃一大碗饭。”
“是啊。”王太医笑呵呵地附和道,“没想到在这种贫瘠破落的山村里,还能吃到如此可口的饭菜。在皇上英明神武的治理之下,我华楚国果然河清海晏,人寿年丰,连普通老百姓的日子都过得这么好了。”
叶知秋从东屋出来,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起来,“王大夫,不是每一个老百姓家里都能吃上白米饭和四菜一汤的,有口稀粥喝就不错了。
你要是觉得我给你准备的饭菜太奢侈,我可以在村里随便帮你找一家,让你去体验一下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王太医只不过是逮住机会,想要奉承一下皇上,彰显一下自己忠君爱国罢了。他锦衣玉食惯了,哪里肯去过一天三顿喝稀粥日子?讪讪地笑道:“还是不必了,沈公子临走的时候,嘱咐我们不可扰民。”
叶知秋也是出于玩笑,她可没有那么大公无私,吃饱了撑的为天下百姓振臂高呼。见他当了真,也不好再说什么,手脚麻利地收拾着碗筷。
王太医有饭后散步的习惯,吃完饭不走上几百步,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初来乍到,对这荒村野岭颇感新鲜,便张罗着去看山水。又怕人生地不熟走丢了,于是提出让虎头带路。
虎头对凤康和洗墨心存敌意,连带着对他也没什么好感。起初不同意,直到他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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