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得额外狰狞可怖。
“狗贼受死!……额……”土龙戛然而止,停在那队兵士的面前。
那个身着明光铠,头戴雁翎镔铁盔,一手持着金龙开山刀,一手拖着一条死人腿,肩上还扛着一具死尸的中年兵士头领,看上去……怎么好眼熟?他竟然还朝着自己笑,瞧那一口大白牙!越看越是眼熟……难道是……
“罗三叔?”竟然是他的邻居!刘枫目瞪口呆。
“小枫啊?怎么才回来啊?小小年纪夜不归宿可不好啊!”罗三叔十分满意他痴呆的表情,笑容愈发灿烂。
“冠虎!你……”刘枫瞪着一名年轻的兵士,依稀便是那个和他赌裤子的玩伴。
罗冠虎咧开嘴,冲他无奈地笑,那笑容说不清道不明,可刘枫却好像看懂了。
回头再看渐渐围拢的兵士们,果然,都是村里各家各户的青壮之人,虽然脸很熟悉,可却带着捉狭的笑容。此刻,他们披坚执锐、挎弓兜箭,相貌虽同可气质大变,刘枫左看右看竟是不敢相认。
再看看那些赤条条地尸体,果然尽是黑红面孔的胡人样貌!
凶残的狄骑百人队……被村子里老实巴交的乡亲们……全歼了?这就像是兔子一口吞了狮子般不可思议!刘枫抱着树干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忽闻一阵奸笑,李德禄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刘枫。
“就许你这臭小子藏拙?老头子我啊,也是有底牌滴!”
“咣铛!”树干重重落地,刘枫猛回头恶狠狠瞪着老道,怒道:“你们合伙骗我?”
李行云也不在意,面带微笑地道:“重要的是,你已经答应了,而且永不反悔,不是吗?”
此言一出,包括李德禄在内,曾经的乡亲、现在的兵士们顿时笑容一肃,齐齐跪地,深深地拜了下去。
两百多人齐声唱道:“参见少主!”
一时间,死的加上活的,黑压压铺了一地,小村子原本不大的中央空地填的满满当当。
一回头,李行云竟也是额头触地,跪伏在地上。只留下刘枫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中央。
久久无声,虽然知道这跪了一地的众人,都在焦急地等待自己的答复,可刘枫的思绪却不禁越飘越远。
怪不得这个村子明明没有几个人姓刘,可偏偏叫做刘家屯;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人口比例有问题。老龄化程度几乎为零,有中年、有青年,有孩子,有男有女,可是独独只有李德禄这一个老人,而光棍更是多得不像话;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猎户如此之多,人人开得了弓,个个射得了箭,而且箭术还都不错;
怪不得李德禄一发现自己的不凡,就要往死里压榨自己,除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之意,更重要的原因,全村的部下们需要一个未来的希望,要让他们都知道都看到,少主是个不平凡的人,是个值得他们效忠的人,他们承受的寂寞与付出的青春,都是有价值的……
这个叫作刘家屯的小山村,根本就是为了他刘枫一个人而存在的。
保守秘密很难,欺骗刘枫更难,可这群村民却成功欺骗了他十年,十年如一日,其中的付出不言而喻。
十三年,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三年,更何况还是二十到三十这段最为宝贵的青春岁月!
为了自己,这里的两百多人,带着他们的家人与孩子,甘受清贫与孤寂,用了整整十三年的时间陪伴自己度过童年,守护自己茁壮成长,苦苦等候自己长大成人!
这一刻,父亲充满不甘的遗愿,母亲满是不舍的温情,众人饱含热切的期盼,渐渐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充斥着刘枫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他知道,只要他点下头,他所珍惜的平淡生活就将一去不返。他仿佛看见了,从前的血腥杀戮和尔虞我诈正在向他招手……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已经没有退路,他根本就没有拒绝的资格,甚至连他的生死也显得微不足道。
他不能让父亲抱憾,不能让母亲悲伤,不能让众人失望,自己回报给他们的不仅仅是生命的博弈,更要用力量和智慧,乃至生命中的一切,为他们换来一样东西,那就是胜利!
此时的刘枫,心中豪气顿生:逆天而行么?天意为何?老天将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重生到这具躯体上,这就是最大的天意!
他抬起头来,缓缓地扫过每一个匍匐的身影,这些人,就是他手中的第一支力量。
胡骑百万又如何?兵微将寡又如何?若能追随父亲的脚步,便是死了,又如何?
这一刻,他不是善谋的智者,也不是黑暗中的旅人,此刻,他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孩子。
爸爸、妈妈,以我为荣吧!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的声音平淡而坚决。
看着众人惊愕地表情,以及眼中透出的莫名眼神,那是失望、是迟疑、是痛苦、是决绝……最后的一丝犹豫从眼中消失,留下的,惟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意志和必胜的决心!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再次大声重复一遍。
“你们!应该称呼我——主公!”最后的两个字重若千钧!
“参见主公!”
“免礼!”
“谢主公!”
两百道激动地声音,汇聚成澎湃的声浪,在名为刘家屯的山村中激昂回荡、久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