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寻了几日,叶天歌仍旧寻觅不到方淮的影踪。
他沮丧地回到了俗世坊,盯着那古朴的大门瞧了许久,终还是没有推门进去。
他想了想,往斜对面的雁北客栈而去。
雁北客栈里依旧没什么客人,老板趴在桌子上打瞌睡。他似乎梦见了什么愉快的事情,嘴巴直从嘴角咧到耳根。
叶天歌“嘭”地一声,拳头砸到了桌面上,他收回拳头时,掌柜也抬起头来,“你怎么在这儿,来送银子吗?”
叶天歌觑他,“送个屁,陪我喝酒!”
“年纪轻轻的喝什么酒啊,”掌柜睡意去了大半,他笑眯眯地问,“给钱吗,给钱我就给你取我珍藏了好多年的酒。”
叶天歌摸出怀里的银票直接扔了过去。
掌柜接过银票,简直比之前做梦时笑得还要愉快,他将银票放进怀里,声色都欢快几分,“你等着啊,我去后院给你取过来。”
叶天歌闷闷地点了点头。
掌柜走了以后,他打量这周遭一切,忍不住叹息。
这里——他与方淮也曾一起来过。
而今……他找不到方淮。
掌柜很快取了酒回来,那酒似乎是刚挖出来,上面还带着些湿润的泥土,只是不太深,总让人觉得有什么地方是不对的。
“这两坛女儿红是我妹子七个月的时候,我与我母亲一同埋下的,只是后来……唉,也是我命贱,这一生也没能见到我妹子出阁。”
叶天歌皱眉,“你妹子为什么没有出阁?”
“因为我妹子死了,她性子刚烈,刚好发生了一件她不能接受的事,她就……”掌柜叹息一声,“也怪我当时不在他身边,要是我在她身边的话……”
掌柜说到这里,脸色突然变得极其古怪。
叶天歌本来还在为他伤心,一见他这表情,不禁有些纳闷,“你怎么了?”
掌柜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仔细想了想,若是发生那件事的时候,我在我妹子身边,我妹子……”
“嗯?”
“我妹子还是会死。”
“……”叶天歌默然,还是老老实实问出心中疑惑,“为什么?”
“因为我叫锤子。”掌柜突然羞涩地笑了笑,“你可能不知道,我妹子叫做盘子,你想想啊,那锤子碰上盘子,盘子肯定得碎,对吧?”
“所以不管怎么样,我妹子都会死的。”掌柜将其中一坛酒的封口拍开,往桌上摊了两只瓷碗,将酒倒入其中,他递了一碗给叶天歌,“这一杯我敬……嗯,敬我妹子,敬她是自己死的,而不是被锤子砸烂的。”
“……”这是什么理由啊。
叶天歌本来还十分伤感,却被这没个正形的掌柜逗乐,他与掌柜撞了撞碗沿,各自饮尽了碗中酒。
掌柜便将酒又满上,“这第二杯嘛,还是得敬我妹子。”
“哦?”
“若不是我妹子死了没出嫁,我们俩哪能在这里对饮为她而埋的女儿红?”
叶天歌复又与掌柜一同饮尽。
掌柜又将酒满上。
“这第三杯……”掌柜想了想,“还是敬我妹子。”
“为什么?”
掌柜想了更久,忽然捧着碗一饮而尽,“管他为什么呢,喝了再说!”
叶天歌被掌柜这一反应唬得瞠目结舌。
他皱了皱眉,仔细思索一会儿,忽地也一饮而尽,捧着空碗,他道:“你说得对,浮生难求一醉,哪还要什么理由,喝了便是!”
“对极,对极,”掌柜直接捧起坛子喝了起来,简直是喝得个淋漓尽致,痛快无比,他仰天大笑,“想不到我张大锤子也有一天能想得开!活着真是个好东西!”
眼见他就要发表长篇大论,叶天歌打断他,“活着怎么会是东西?”
掌柜仍旧大笑,“说得对,活着真他奶奶的不是东西!”
叶天歌启开另一坛酒的封口,也捧着坛子,往嘴里倒了一口。
“噗——呸呸呸!”叶天歌扔了坛子,连忙抓过桌上的茶灌进嘴里一大口,漱了淑嘴,“不是埋的女儿红吗,这是什么玩意儿!”
“哈哈哈,那个啊……”掌柜拼命一般,将自己捧着的坛中的酒通通灌进肺腑,他打了一个酒嗝,酒意朦胧地道,“嘻嘻,我跟我母亲埋酒的前一天,我偷着把其中的一壶酒换成水了,反正她也不知道,哈哈哈哈哈。”
叶天歌简直要被这人气死!
“地底下封了几十年的水,你拿出来给我喝?”
“怎么是我拿出来给你喝的呢?明明是你自己要喝。”掌柜又灌一口酒,醉眼熏熏地看着叶天歌,“后生,你这脾气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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