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叫“大狱歌”,其中详细描述了一个在星期天也不忘勤奋工作的伙计:星期天的早晨我多么快活,带着月票上了汽车,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多年以后,一个因为跳舞被判刑的男明星,却让这首难登大雅之堂的歌曲红遍了大江南北。
回到家里,元宪洲有心想复习复习功课,脑子里却一片纷乱,一会儿想起父亲的事,一会儿想起边薇薇的事,一会儿又想起肖蝶的事。
心里不由得暗骂:抛妻弃子重生回来,这他妈就是回来铲事儿的!
毕竟是五十岁的人,定力还是有的。
烦扰了一会儿,元宪洲总算平静下来,认真复习功课。
渐渐地他就回忆起那天考试时的大部分课题了,于是他就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十拿九稳的课题上,尤其那些当年他答错的题,他都反复推演,为自己当年的蠢笨感到好笑。
晚上,元宪洲起来上厕所时,听到父母在他们屋子里小声嘀咕着什么。
母亲说:“大洲这几天看着有点奇怪啊。”
“怎么奇怪了?”
“有时候看他的眼神不像小孩啊!”
“本来就不是小孩儿了!我像他这么大都出海捕鱼了。”
“反正是感觉比以前懂事了……”
“懂事还不好,早点睡吧。”
第二天早上,看着父亲出门上班,元宪洲忍不住还想叮咛:“佩枪啊!老爸!
但他知道父亲还是会当做耳旁风的,只好作罢了。
其实,元宪洲有无数种办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比如,元宪洲可以在父亲刚出现在街头时,就主动上前找个理由与他攀谈,只要耽搁一两分钟,他就会接二连三避开本该碰到的人和事,接下来的故事就会截然不同了。
可那个持枪逃犯怎么办?
拯救了自己的父亲,或许别人的父亲就要遭殃。
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助父亲,一起擒获那名逃犯。
九点刚过,元宪洲便急匆匆出门了。
他来到大工街上。
此时的大工街已经成了一个人头攒动的集贸市场。
住在大工街附近的居民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他的人,有的是来自乡下的农民,有的是来自市内的小市民。
在这一天,在这一条街上,不要说汽车,就连自行车都得用手推着慢慢通行。
街道两旁的摊位上,卖得最多的是各类农贸产品,其次是服装等各类时髦用品。
比如像幸子衫、蛤蟆镜之类。
这一天,另一类人也格外忙碌。
比如“钳工”们。
“钳工”是当时老百姓对扒手的戏称。
因为八十年代的时候,扒手们还没流行割包作案,还是比较讲究“技术含量”的。
就像那首歌唱的: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扒手掏包主要靠食指和二拇指。
像每个行业一样,扒手出道前是要练功的。
据说他们的训练内容主要是:用两根手指在开水中夹肥皂。
所以,干扒手多多少少还是得有点天赋的,比如食指和二拇指长短得差不多。
元宪洲在街上尽量小心翼翼地走着,因为老爸的眼神很贼,如果被他发现了肯定就会停下来唠叨一番,那么事件的走向就会发生严重偏移了。
甚至偏移到无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