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别驾当面,黄司马自是将其与案中人的关系深藏起来,“正如大人所说,弃妇举告前夫的事情确是少闻,正好今天我那儿也清闲,遂就来瞧个热闹”。
闻言,方别驾哈哈一笑,“连你我都忍不住来凑热闹,也难怪县衙前门水泄不通了。先且不论案情,这弃妇能有这份勇气便值得嘉许。走,进去看看”。
其实不仅是唐朝,整个王朝时代的几千年里普通老百姓对到衙门打官司持以抗拒的态度。俗话说的好,“打死莫告官,饿死不做贼”,若非实在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古人是不愿上衙门的。这其中又以两类人抗拒程度最深。一是读书人,读书人素以清白自诩,闹到衙门上大庭广众之下与人争讼是极丢人,极败坏门风的事情。所以古代读书人常喜欢以不入公门自夸。直到清末仍是如此,《儒林外史》中便有明确的记载。
因是这个风俗,古代替人打官司的读书人也是地位极低,素来被人以“讼棍”称之。几乎在所有的文学作品里,这样的人只要出场必定是反派角色,而且还是神憎鬼厌的那种。哪儿有后世的律师那么光鲜。
另一类便是女人,女人主动告官几乎就等于把脸面撕下来不要,其对个人名声的杀伤几乎是毁灭性的。所以这样的事情就异常罕见,一旦出现当即就能轰动四方,引无数人来瞧热闹。
唐时地方衙门审案一般是不禁百姓观审的,襄州首县衙门一年里也不知要审多少案子,但来观审的人非常有限。今天之所以出现观者如潮,正门都堵死的情况。原因就在于这不仅是女人举告前夫,而且陪着那女人上衙门的兄弟还是个读书人。
身份敏感,热点十足,这案子想不热闹都难。
方别驾与黄司马到时,两班衙役刚刚手持水火棍排班完毕,还不曾正式升堂。一身鲜亮官服的许县令正在看状子,不知怎的竟有些出神模样。这时听说本州别驾及司马大人联袂而来,忙绕过公堂后的照壁起身来迎。
这也不是寒暄说话的时候,两方见礼毕,许县令命人在公堂侧角为二位大人设座观审之后,便登堂重回公案之后。
看看一侧坐着观审的方别驾及黄司马,再看看公堂外庞大的观审人群,自接任襄州首县后从不曾遇到这种火爆场面的许县令竟然微微有些紧张。
深呼吸两口气,轻轻咳嗽一声后,许县令拿起沉甸甸乌黑锃亮的惊堂木“啪”的一拍,“升堂”。
两班衙役应声如雷,堂上堂下顿时一片寂静,只听许县令威严沉肃的声音缓缓道:“带民妇唐缘姐弟上堂”。
片刻后,一个小娘子及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在两个公差的陪送下缓缓走上堂来。
那小娘子脸色苍白,身子抑制不住的抖个不停,走不三步便要扭头过去瞥一瞥身边的兄弟,似乎没这个兄弟陪着她现在连路都不会走了。除了看自家兄弟之外,这小娘子连头都不敢抬一下,这般怯生生的样子真是让人看着就觉得可怜。
不过陪着她身边的那个兄弟却浑是个异类,这年头上衙门与人争讼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丑事”,除了那些泼皮无赖之外,不管谁,不管他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上公堂总是低着头,甚或还有举袖掩面而行的。眼前这少年倒好,分明是穿着一袭儒服的读书人,非但没有掩面低头,反倒走的闲庭信步,意态昂扬。不时还向栅栏外观审的百姓们含笑示意。
那神态,那气度,真真儿的应和了四个字——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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