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马尔福少女的番外
人生如梦,一梦经年。
在这个世界我从出生,经历了童年、少年终于成为了一个有了自己家庭的女人。
我拥有马尔福这个荣耀的姓氏,是马尔福大家长最宠爱的女儿,因为宠爱我可以不像abraxas一样从五岁起每天都要早起去见各种各样的家庭教师学习艰涩的拉丁语、德语、法语,甚至是接触十几岁的少年都认为枯燥的商经。我的新生非常美满,有宠爱我的父母,闯祸了永远都愿意站出为我顶黑锅的双胞胎哥哥,甚至拥有一副能唱出真实心意的好嗓子。
……
我不大愿意去回想我的前世,那个冷漠的家庭,以及我被毁掉的嗓子,一并毁掉了我成为歌手的梦想。我失去了家庭的温暖也一同失去了升入我向往的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我毁灭后的灰色人生开始在一所南方文化古城的本科大学里。
充满青春色彩的学校里我的眼睛只看到灰色,我的人生是无声的,这对我而言是莫大的打击是一种窒息的绝望。
身边新认识的朋友是聒噪的人,整天有说不完的话题说不尽的口水,她很喜欢说话,即使我只能用破碎的声音偶尔回复一下“恩”也不能打消她说话的欲望。
我原本也能同她一样大大咧咧的叫嚣着,我也喜欢偶像剧喜欢中性化的男歌手喜欢那些小书店里热销的漫画小说,我无时无刻都在想,想要我的嗓子能够正常的说出话。
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在十月末的一个周四下午,习惯了大学作息的我抱着课本从课堂上出来,和我的朋友一起经过种满了桂花的一片草坪路过操场和音乐教室。我侧耳倾听流泻出来的钢琴声,偶尔能流畅的一首曲子更多的是错了一个音后的从头再来。
在我专注于这首曲子时我的朋友咋呼的冲我尖叫,“快看快看,那个人是大四的风云人物,是有名的面瘫毒舌,听说上次的迎新生晚会上院学生会长请她当主持人学生会长被她当众毒舌了一把。”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是图书馆前的环形广场上一溜的人挤着社团招人,我一双5.0的眼睛在人挤人一堆的黑脑袋中找到了那个所谓面瘫毒舌的人。老实说他是一个很显眼的人,无关容貌的吸引人的视线,他穿着白色体恤衫蓝色牛仔裤,有着一头连女生都少有的黑色长发束在脑后,几分古代江湖少侠的风流写意。他正仰着头望着天空,侧面的剪影很是好看。
我对天发誓这是一个符合少女漫画男主角形象的花样美男,如果换成两年前的我,我一定会为他尖叫再尖叫,但如今的我只能沉默。
友人任然在身边嚷嚷着她不知道哪来的八卦,“我告诉你哦,那个人是女的。是不是很神奇啊。”
女的?!我瞪大了眼睛表达我的内心的惊愕。
她笑嘻嘻的继续说着,“听说她养长发就是为了告诉别人她是女的哎。还有她真的是面瘫,据说她都不笑不哭,还有,听说她是单亲家庭的。因为是单亲家庭所以才会个性这么奇怪吧。还有还有,我听说她每年放假都不回家都是留在这个城市里打工赚生活费,她好强啊。今天的保研名单里她还排在第一个,真的很强啊。”
我心不在焉的点点头算是回应她一路的喋喋不休,这个引人注目的美型生物的消息时不时会通过各种渠道传到我的耳力,我只能确定她真的很受欢迎,体育好成绩好个性奇特能力强劲。偶尔在学校里我还能见到她,可能是操场上,也可能是三号食堂里,最多的是在艺术楼的展厅里形形色色的作品中我一眼相中的作品右下角的凌乱潦草到我看不清究竟是什么字的签名,她专属的签名。
无论他们的生活怎样变动,我一成不变的生活在自己失语的世界里,就连日历都被我忽略了,有些生不知时的味道。
直到新年寒假的某一天,我在门口小摊上买的一份本城报纸上看到一则占据了一个版面的新闻。灰白色的报纸上黑色铅体字描述了一个惨无人道处处彰显人性扭曲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化名小姜,故事发生在除夕夜三天后的早上,探访姜父的张某人连续三天打姜父的电话不通后终于找上了门,张某到达姜家后奇怪着房门未锁推门进入后在姜家楼梯口见到骇人的一幕。一具身首分离的男尸和一个靠着墙坐着面色平淡神情冷静的年轻人,正是小姜。
神色淡漠的小姜身边端端正正放着姜父死灰的头颅。
如此骇人惊闻的一幕太过吓人。张某立即报案后一系列的调查引出了一个年轻人充满灰色基调的故事。
看过报道后我不自觉的泪流满面,不是出于同情而是我觉得故事里的主角同我产生了共鸣。破裂的家庭不知冷暖的生活,挣扎在自己的世界里无人能救,最终选择了毁灭。我觉得小姜是在这个可怕的世界里给了自己救赎,而不是像那些满口仁义虚伪的人所说的毁掉了自己。如果心死了,杀不杀人有什么区别。一个是释放了自己给了自己最快的死亡,一个是像行尸走路一样茫然一生不知希望不知快乐心里深刻的唯有绝望。
抹干了眼泪,我打起精神去晒被子,今天可是一个难得的大晴天。我还年轻,我的人生还在继续,我没有勇气选择死。
新学期开始后我如期返校,青春洋溢的校园能感染我,我会愿意为了学校一时忘记自己心中的悲苦。
然而返校的第一天,刚把行李箱放下,好友就急急忙忙的在我面前手舞足蹈的尖叫,她说大四的那个人杀人了,她说大四的那个人判刑了,她说大四的那个人死了。
瞬间我的脑袋一阵晕眩,那样一个优秀可爱受欢迎的一个人居然……
从此以后,我在艺术展厅琳列的形形色色的作品中再也见不到能瞬间捕获我的作品,再也见不到一个凌乱潦草到看不清究竟是什么字的签名——姜齐氏。
从此以后,我的记忆埋葬了这样一个奇特的人。
我的生活任在继续,一成不变,直到……
……
我是宙斯,听到了你的心声,你渴望新生我愿意帮助你,给你一个完整的家庭和一个健康的身体……
……
我重生在一个魔法家族,英俊的爸爸有一头铂金色的漂亮头发,美丽的妈妈无限宠溺着我会亲切的唤我可爱的小家伙,还有一个陪着我玩闹陪着我学习陪着我让这个家庭完整和睦的哥哥。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深爱我现在的生活。我就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开心的时候大笑伤心的时候就大哭,完完整整的开始我的人生,我的新生。
我甚至开始期待十一岁时去霍格沃兹上学,去经历一个快乐的小学中学综合版的学生生涯,顺便再结识我曾经最喜欢的小说故事“哈利波特”中的儿童版大魔头,据说他在毁容前也是一个难得的帅哥。
事实证明voldemort在毁容前的确是一个难得的美……正太!
红宝石一样华丽的眼睛,标准的美少年胚子的五官,以及一身凛然贵气,见到他的第一眼我的脑子里就闯进了两字——活生生的王子!
重点是王子两个字。
小王子的骄傲引人夺目,小王子的气度令人折服,小王子的智慧叫人惊叹,小王子一手超过同龄人太多太多的实力让斯莱特林的小蛇们臣服了。
我不禁怀疑我的记忆是不是出错了,魔王大人的童年是个杯具,是一个孤儿院里出来的偏激的小魔头,不该是我所见到的处处表现完美一个真正强大优雅的斯莱特林,就连他身上的服装首饰都是样样精品。尤其是他的黑宝石项链和黑宝石戒指!看着就是很贵重很大气很难得的东西!
如果说魔王大人也是重生,他的一切我都不会质疑,我甚至连接近他的胆子都没有。但是,我以我的人格发誓我接触过的小魔王大人真的毫无破绽,他似乎就是本尊,不是穿的不是重生的不是被外星人附体的。对着他的黑宝石空间戒指我森森的表示羡慕嫉妒恨啊!
多方打听我终于了解到了剧情崩掉的源头,原著里魔王大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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