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利的斧刃切成两半,有的也被钝器压在地上砸成肉泥。
一时间,回归虫群陷入了混乱。
等到回归虫群重新整顿阵容,佣兵小队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哪里还寻得到痕迹?
抓起回归虫转身就跑,这就是老佣兵制定的策略。
因为,回归虫有着近乎不死骨族一般变态的回复能力,不这么做的话,一旦被成群的回归虫围住,绝对会被活生生耗死!
回归虫的攻击力并不高,抓几只回去,可以慢慢磨,将它们杀死。
至于残留在原地的兵器,佣兵小队们并不在意,因为那些都是最低级的,其价值远远比不上委托单上的奖金。
只要跑出回归虫群的领地范围,那么它们便不会再追!
地上,被切成两半、砸成肉泥的回归虫血肉回归,一点点地回复到一开始的状态。
站在树干上的林志眼眶内的幽蓝火焰晃动了一下。
身为不死骨族,他自然对自己种族的身体特性极为了解。
那些重新“复活”的回归虫看上去虽然和不死骨族如出一撤,但跟不死骨族的不死比起来,它们更像是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间”重置了。
“奇怪,按照道理,它们应该整顿完毕追上来了才对,怎么还没有听见动静?”
跑在最前面的中年佣兵给了手中不断挣扎的回归虫几拳,然后回头看向身后。
在他们跟回归虫群中间的森林小道上,站着一只八十多厘米高的不死骨族。
“是刚刚出城遇到过的那只不死骨族?”中年佣兵才诧异了一下,然后嘿嘿笑了笑,“不死的骷髅跟不死的虫子吗?还真是有意思。”
见他停了下来,后面的几名佣兵也跟着停下脚步。
“行了行了,都别停下来,赶紧离开这里,找个地方将这些回归虫处理掉,不把它们的力量耗光,可是拿不到里面的宝石的。”中年佣兵催促了一声,向周围的队友喊道,“等我们兑换了金币,再过来看看,这不死的不死骨族,到底能不能耗死那群回归虫。”
“头儿,不考虑一下把那只幼年不死骨族抓过来吗,要是还能培养,那可就是赚大发了!”有年轻的佣兵提议到。
没有被取过名的幼年不死骨族,在人族市面上的价格,可是他们做的这个委托单的上千倍!
“蠢货!你脑里头装的都是水吗?愚蠢到我都懒得说你了。”中年佣兵举起手里外壳坚硬的回归虫,重重敲了一下年轻佣兵的脑袋。
“瑟亚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年轻佣兵吃痛得缩着脖子。
其他佣兵队员走来,目光中同样带着疑惑。
抓一只幼年不死骨族,难道还有错?
“刚才出城的时候,你们不是已经看见过那只背后长有两根长骨的小不死骨族了吗?人家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城,然后出城来到这里,要是那么容易抓,这么一大块肉,城里的人还能留给咱们?”
中年佣兵看向小骨头的目光很是深邃。
他可不是那些动不动就冲上去给人家暴虐的蠢蛋。
实际上,在林志跟小骨头进城的时候,确实有人在暗中打着小骨头的主意。
只不过那些产生恶意的人族或者其他种族,都已经在林志的心念下,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对于对自己跟小骨头产生恶意甚至杀意的人,“诅咒根源”可不会有半点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