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也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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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晟有两匹绝世的奇马,一匹名唤:赤电,一匹名为:照夜玉狮子,赤电陪了他近七年,是他去得北地后,用一身蛮力驯服的一匹野马。
照夜玉狮子,本也是北地野马群中的一匹神驹。
那一年,他骑着赤电,正好瞧见那群野马在草原上飞驰看中了这匹浑身没有杂毛的雪驹,想去驯化,却被几番扔下来,心下极是遗憾,竟无法将其驯为已有。
赤电呢,也甚是其奇怪,那一天,莫名的将他摔下来,直追着那野马群而去。
一去三天不回,三天后奇迹般的回来了,还把那白马给带了回来,神奇活现的钻进帐蓬,对他嘶嘶直叫,一副得意的样子。
金晟后来才知道,那个时候,赤电已到了发情期,这马儿灵性十足,一眼相中了那匹白马,几天追逐,终将其驯为伴侣,并且带它回了军营。
金晟看到白马,甚是高兴。
这两匹马,后来一直是他的征战生涯中最最爱惜的马。
曾经有一段日子,这匹照夜玉狮子是墨问的座骑,金晟曾将这匹母马相赠,墨问虽爱,却没有收下,直道它们成双成对的,怎能因为他而教它们天涯离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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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珞自然认识这马,嗯,三年多了,太久没见到这匹通体雪白无一杂毛的照夜玉狮子。
再次乍看到这马儿时,她的眉开眼笑,忙招呼着胧月将随身带着的又酸又甜的梅子放在掌心给它吃。
金晟在边上看,倚着自己的赤电,好以整暇的微笑,貌似漫不经心的一问:“怪了,你怎么知道这家伙爱吃梅子?”
紫珞嘴里正含着一颗,听到这话,差点就梗在那里,吐出核后,转了一下眸子说:“谁说我知道它爱吃梅子!”
“玉狮子生人近不得的、骑不得的。”
含笑的话,意味深长。
她挑眉:“我没说我要骑它,是你带我来瞧的,这么漂亮的马儿,我用梅子贿赂它摸一摸,它自然不会异议。走了,喜欢归喜欢,还是坐马车稳当。以后有机会再骑!”
这男人一直在试探她。
照夜玉狮子会认人,但会辩气味,它认得她,所以会那么温驯。
但她不会去骑,一来,是因为昨儿醉酒又欢爱了一场,身子有些软,骑上去,又是一番遭疑,二来,他也受了伤,她不想他骑马。
自己不骑,凭着今天的他,断不会乐意在外骑马的,一定会钻到马车里来——虽然很缠人,可是他身子伤着,缠就缠一下吧!
本来,她对他是极抗拒,后来,转而一想,他们可以开心的日子不会再有很多,何必非得闹得两个人似仇家一般——
金晟笑笑,果然就挽了她去坐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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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里,就他们两人,胧月没有侍在里头,被金晟赶了出来。
随行的近卫让出一匹马出来给胧月。
之后,胧月和承东一直落在最后,
胧月身上满是落寞,心里翻着有异样的情绪。
这种情绪自昨夜小姐再次被留宿在金晟房里开始,再次翻滚,她觉得小姐被抢走了,连人带心一古脑儿全被金晟霸占。
“愁什么眉呢?这样不是挺好。”承东低低的说:“他们挺配!”
“是挺配!只是,我为什么总是不看好金晟呢?还有,小姐昨儿心情那么差,今天却忽然对金晟笑脸相待,这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让人觉得不踏实……东子,要是‘她’回了王府,你说,小姐会有什么打算……小姐的原则性太强了……不可能留下的!”
小姐的原则:坚绝抵制一夫多妻。
承东懂,只微笑的宽慰:“你忧什么?忧的该是金晟……你没看到么,金晟已彻底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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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胧月哪里在得罪你了?每次都跟她使脸色!”
马车动起来,金晟倚在榻上,随手拿了一本书给她,让她读。
她瞟了一眼,是兵书,才不要读呢,拿它拍他,以示不满。
金晟斜眼看着,伸出手,勾了一下,将她勾过去,轻轻咬了一口脸孔,方一本正经的说:
“她要是留这里,我怎么亲你?当然,我是不介意让她看,就怕她看在眼别扭。”
“色坯,全是口水!”
紫珞嫌恶的拎起他的衣角,去擦脸上的湿润的悸动,等真这么做,才发现动作有些稚气,脸上微微起臊,终于不再责怪,然后,目光不自觉的看向他的肋部,伸手轻轻触了一下:“今天有没有重新包扎过?”
“还没有,等会儿,你帮我弄!过来,先让我抱抱!”
“凭什么?”
“凭我是你男人!”
“啧,谁不知道萧王榻上美女如云,爷乐意就去抱别人,手上沾着别人的香味儿,少来碰我!”
紫珞推开他,瞪着那双无耻的手。
金晟有些无奈,低头嗅了嗅:“你这是什么鼻子。我就拉了一把,你就能把什么都闻了去?真是神仙。”
紫珞倚靠在窗前不理会:她不光闻到了,更重要是看到了——刚才,他拉她进书房,她转身时候看到,后来,她还听书房里传来了隐约的哭声。
不知他说了什么话,将一个骄傲的女人生生给逼哭。
哭的肝肠寸断的,绝对不是小事吧!
金晟没法子,忙让人停车,到附近的河里洗手,直洗到闻不出一点点味儿了,才回来,重新钻进马车,用干帛拭干了手,下一刻,立即将她揽了过去:“检查一下,没味儿了!”
手上是没味儿,你身上有味儿!有些东西无论你怎么洗也洗不干净。
这句话,她没说出来。
“又怎么了,凌岚……”
他很用心的叫着这个名字,很细心的观察她,然后,在她脸上捕捉到了一丝不自然,于是,不动声色的一笑:
“不喜欢我这么叫你呀?脸孔都变了——我也不喜欢连名带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