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知所措,看样子是吓坏了。
不一会儿,左丘回来了。
来时神色凝重,身上还挂了彩,见到紫珞,他长长吐一口气,单膝跪地请罪:“主子,属下把人跟丢了……他们来了共有六人,不光功夫好生了得目,而且脚程极快,且目标明确,快似迅雷,属下失职,没能把凌大小姐看住……”
紫珞本有一肚子火,眼见他身上血淋淋的,心下也知道以左丘的功夫,一般武夫,他能以一挡十,会落得如此狼狈,可见对方早有准备,便暗自息了怒。
她没有马上问事情的经过,而是吩咐胧月给止血包扎,等他缓过气来,才问:“凌岚出来的时候,为什么没把人拦住?”
没有责备,只是平心静气的问原因。
左丘苦笑,辩道:“属下也是听守偏门的侍卫说凌岚出了门才急追出来的,后来,追到的时候这位凌大小姐又不肯回——名义上,她总归是公主,属下能拿她怎么样,只好在屁股后面跟着。”
紫珞听了,好一番气结。
当下,两人在隐蔽处商议一番,最后决定让胧月把紫珞易容成凌岚的模样,先蒙混着回去待嫁馆再说,看能不能在余下的时间内把人找回,北沧朝廷那边,暂时绝不得惊动,能拖就拖。
是的,情况因为凌岚的失踪变的复杂起来——
眼看婚礼在际,他们这些送嫁的人,要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交不出新娘子,北沧朝廷可以认为他们并没有和亲的诚意,是在有心愚弄北沧皇室。
而南诏呢,便可借机生怨:丫的,好端端一个公主送来这里说没了就没了,当南诏好欺负啊——肯定不服气!
万一这后续发展的结果是:梆匪把凌岚给杀了,事儿会变的越发不好收拾——眼前,两国的局势,剑拔弩张的,两边都绷着一根弦,故,绝不能再出乱,一乱,必兴战。
父亲之所以逼她亲自送凌岚过来,怕的就是发生这样的事。
没想到,怕什么居然就给来什么!
第二天,他们了无所获,唯一解决当务之急的就是找个人顶替上去,以确保和亲顺利进行。
谁可以担当这个代嫁王妃的角色呢?
那些个随嫁的侍女根本就不行,一没学识,二没涵养的,太容易露馅。
真公主已经弄丢,再整个冒牌的去唬弄人,若还被揭穿,那么,他们这一干随嫁而来的估计全得客死异乡。
胧儿倒是对紫珞说过:“要不我顶上来吧……小姐要是冒充了凌岚,以后在萧王府出入便会有很多限制,还怎么去查凌岚的下落?”
这个问题紫珞也曾考虑过,仔细想想后,觉得不行,她跟胧月比比身高,直截了当指出一个致命的破绽:
“不行的,你比我矮着半个头呢……凌岚身段跟我一般高,还是我来冒充吧……再说,金晟那个人,心思重……我去应付才不至于出状况……你呢,性子太直,容易被他看穿。月儿,要是你陷到他手上,就等于把我一并输给他了!”
***
正想着,外头园子里扬起了司仪官的高喊:“时吉已到,请新人出阁上轿……”
紫珞回过神,才记起,今儿她“嫁人”。
待续!
正文 波澜起,无奈代嫁入王府 6
三月十二,大吉,宜婚,萧王纳妃,皇家办喜事,那不是第一次,萧王却是第一次给一个女人如此隆重的婚礼。
众所周知,萧王身边美女如云,但他从不曾给过任何一个女人正式的名份。
大肆铺张,造入皇族名册,这是第一个。
在百姓的眼里,萧王金晟是一个神邸,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由他带领的军队,纪律严明,出征打战,绝不扰民,攻城略地,所到之处,一切井然有序。
萧王最能体恤民情,南归朝堂,殿前所议,涉及国计民生,但为北沧子民谋福祉。
故,萧王纳妃,举城而动。
百姓们夹道相望,长长的福安街,曲曲线线的湾子湖,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傍晚时候,紫珞上了八抬大轿,耳边喜乐震天,手上握着重两个红扑扑的苹果,在一路颠波中进了萧王府。
金晟骑着自己最爱的战马,亲自相迎。
一切皆按古礼,到萧王府后,金晟举弓三箭射轿以立夫威,然后踢轿门,安静的看着一身红绫吉服的女子在喜婆与婢女的搀扶下跨过火盆,喜绫牵起,天地共拜——在所有人的见证下,正正经经的娶下了一个女人。
金晟这人生来刚硬俊拔,喜怒从不形于色,今日,他神色一如平常,只嘴边噙了一抹淡淡的笑。
流苏喜帕下,紫珞第一次当木头供人牵着鼻子,心下是又好笑又无奈,她长这么大,从来只会以旁观者的姿态去看别人如何在在婚礼上被人闹腾,没想过自己会在这个社会背景里,胡乱而仓促的“嫁人”——
呃,不对,这是冒名让人给瞎折腾。
她更没想到自己第一次穿上女装跟他见面,会是在这样一种尴尬而微妙的情况下。
对,她,又一次嫁给了他。
这让她想起了当年那场盛况空前的世纪婚礼。
在中国,他叫秦一诺,她叫林若情,他是高干世家的官二代,而她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
他们两家是世交,地位声望同样显赫,他们的婚礼曾惊动整个北京城。
婚礼很热闹,只是结局太凄凉——
那时,他有他的心头明月,而她也有她的白衣少年。
貌合神离的婚姻维持了五年,该断的时候总归会了断!
只是没想到在剥离的时候,才发现彼此纠缠的已太深——藤与蔓,看似无心的缠绊,已将他们的生命紧紧融合,再也无法回归到直线。
如今热闹再现,她与他依旧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里所有的热闹皆属于凌岚,她只是代嫁,所有的一切迟早有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