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郑巧的沾染了血迹的皮肤也感受到了一丝丝灼热感,但看得出来这鬼物血肉的腐蚀性也不是很强,强化过身体的郑巧并没有感受到多少的不适。
倒是郑巧的头发上冒出了一股股焦臭的烟雾,虽然强化了身体,但头发就无法避免了,虽然郑巧之间已经用手抹掉了大部分的血肉,但还有少量的残留。
不过也就腐蚀了十几根头发左右就到极限了,本来郑巧都已经做好可能秃顶了准备了,难道说身体强化了,头发也受到了一定的强化吗?
走着走着,郑巧总算是离开了林地,进入到了外围森林的边缘,远远的就能看见主道了,旁边是两排深邃的麦浪,在黄昏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金子一样的光芒。
偶尔一阵风吹过,金色的麦浪就犹如汹涌的波涛一般,麦粒的碰撞声哗哗作响,偶尔还能看到一些小孩子在里面弯腰抓泥鳅或者抓小龙虾。
郑巧有时候也会参与其中,毕竟他也是个爱玩的孩子啊,虽然18岁成年了,但他还是很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做游戏,以至于孩子们都和他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郑巧掏出了怀里的金鹊,将其放飞,因为郑巧基本确定现在外围森林不知为何已经没有野兽了,更重要的是,这里已经出了林地了,野兽一般都不会离开林地。
哕~
郑巧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让天上的金鹊飞得再高些,随后说道:
“带我回家!抄小路!”
金鹊很有灵性的点了点头,再起展翅飞起,金鹊飞得很高,但冥冥之中,郑巧却和金鹊有着某种感应一般,可以感应到彼此的存在。
郑巧有点路痴,有几次迷路了,得亏是金鹊带他回去了。
如果让郑巧走主道他一个人就可以直接走回清河村,但是必然会遇到一些村民,郑巧并不希望自己以血迹斑斑的样子出现在村民们眼中。
但是郑巧又对这周围的地形不是特别熟悉,而且天色也渐晚了,要知道如果在晚上迷路可比白天迷路要危险得多,所以直接就让金鹊带郑巧回家了。
几乎就在郑巧前脚刚走不到两分钟,南叔等人就急急火火的赶到了之前郑巧练功所寻找的那块林地里。
“这么多的碎石渣,难道有什么高人在此地交手了吗?!”
看着满地的碎石渣,南叔顿时升起一丝丝不祥的预感,他当然不会往大力碎石掌的方向考虑,因为有不少卧牛石都是被一掌全部打爆!注意两个词!
一掌!打爆!
“这种实力,如果是我上前交手,恐怕撑不过一招啊!”
随后南叔来到那一片被郑巧一记寸劲·大力碎石掌拍过的崖壁,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其他的馆员更是从来没见到过还有这等武力一般,下巴都要拖到地上了。
此刻南叔心中的不安愈发明显,要知道清河村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村落,可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实力的高人,也不知道到底来此究竟有何所图.......
突然,有一个眼尖的馆员突然看到灌木地下有着一件灰色的袍子,但一件腐蚀得不成样子,于是立刻拾起,却一下子被上面的鬼物血沫给烫得松开了手。
只得干站在那里大喊:
“馆主!发现了有血迹的灰色袍子!”
南叔正等得心焦,一听这话,原地一蹬,整个人犹如炮弹一样飞射而出,随后落在地上,因为惯性前冲了几步,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郑巧的灰袍。
尽管它已经破碎不堪,但南叔依旧认得!
南叔颤抖着双手,拾起了那件灰袍,尽管它十分的烫手,但南叔就是不松手。
“巧儿,你可绝对不能有事啊!”
南叔虎目含泪,心急如焚。
他和妻子绝育多年,可能要断绝香火,在他的心里,早就已经把郑巧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如今自己的儿子在外围森林里失踪,他岂能不着急?
先如今又找到了郑巧染血的灰袍,恐怕是凶多吉少了,南叔越想越急,立刻大声吼道:
“所有人分开,两两一组,搜寻一名身高大概一米九左右的携带一个木箱子的银发少年,肩膀上有一只金色的木鹊,无论死活,都一定要找到他!”
本来旁边的一个馆员还想再劝几句,说现在天已经很晚了,这种情况他也见到过,八成是被野兽给吃了,尸体都找不到,现在找纯属是在浪费时间。
但看了看馆主青筋鼓胀的脸色,还是硬生生把话咽回了喉咙里,心想算了算了,就当一次游历好了,反正这边几十号精壮汉子,而外围最多也就一些野兽,不打紧。
迷失森林的外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几十个精壮汉子进去,分开来搜寻的话,大概两到三个小时就可以把整个外围的森林搜一遍。
然而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是,几百年未曾起过一丝变化的划分迷失森林的红线,居然正一点一点的向外扩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