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名门望族的府都,金雀花庄园是拜伦最华丽的住宅之一,它建在坦丁城外开阔的平原上,位于环绕城市的台伯河东岸,拥有十六处富丽堂皇的主建筑和别馆,以及近百位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佣,装潢和摆设古典优雅,宛若一座辉煌的行宫,有三条私人修建的马车道连向公路,沿途有私人卫队把守。
金雀花家的纨绔公子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刚刚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庄园。
“瞧瞧,咱们这位深受社交界名暖们爱慕的小弟,总算舍得从女士们的软榻上爬出来。”
才走进主楼,他就听见有人调你道。
说话的是托曼·唐·莱因施曼,时年三十五岁,可看上去比他的年龄要老得多,身体已经开始发福,个头不高,远远看上去像个啤酒桶。
他长得也不像父亲,以至于当初很多人怀疑这位大公家的长子,实际上是红杏出墙的结果。但很快,没人在这么说了,因为他的行事手腕,活脱一个小公爵。
托曼长年生活在南部,已有两年没回坦丁了,有人猜测这是他父亲一手操办的,强势的人,总是讨厌有另外个和自己个性相像的人存在于视野中,哪怕那人是嫡亲的儿子。
“噢,也许是少了个指头,名娱们讨厌和一个残疾上床。”又有人嘲弄地接口道。
弗朗士·唐·莱因施曼走了过来,他是公爵的幼子,刚二十出头,自视甚高,为人刻薄,说出嘴的话也像刀子般锋利。
里德尔脸色变了变,眸子里散过一丝冰凉,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故做欢笑。勉强开了个带色的玩笑,“嗨,在床上,我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让姑娘们软绵绵地求饶。”
“好啦,斗嘴只是孩子们的把戏,而莱因施曼不需要孩子。”托曼用兄长的口吻说道。
这场兄弟们的聚会显得冷清清,在竞争意识强烈的金雀花。亲情本就显得淡薄,唯一共同拥有的东西,只是血管里地血。
他们一起来到客厅,围着沙发椅坐下,想谈点什么,却找不到话题,彼此间如同初识的生人,气氛尴尬极了。
托曼犹豫了片刻,他找不到什么巧妙的措词,于是说道。“难得碰次面。来点酒么。”
“没问题。”
“好吧。”
带白手套的仆人,端着浅底银盘,送来堪称珍品的好酒和搭配的果脯小食。
三人在无趣的氛围里。慢慢轻抿着酒。
“皇帝中风了。”良久,托曼说。
“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事,有什么好讲地。”弗朗士轻笑。
“你的嘴真像佩姬,仿佛不刺刺人,就显得不甘心。”托曼皱着眉,他解释道,“突然间,金雀花临来了天赐的机会,皇帝无法理事,储君下落不明。这便是父亲召大家回来的原因。”
“家族连同支持者,在议会拥有七成的席位。”弗朗士想表现出自己的见识,“整个拜伦,能由金雀花说了算。我觉得家族倒不应该有什么大动作,否则过于急迫了。”
“你觉得呢?”托曼问里德尔。
花花公子斟酌着用词,“我以前曾参加过一场格调高雅的外交宴会,有不少迷人的姑娘们出席,可有个小子,是俄沙大使的儿子。长得俊俏极了,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姑娘的目光,等跳舞时,甚至排着队,想主动邀请他去舞池,我和其他小伙子们只能委屈地坐在角落。”
“嘿,我可不是来听你抱怨地。”弗朗士喊道。
“听我说完……于是我们想了个诡计,故意将酒洒在了他地衣服上,他只能匆匆退场,避免穿着脏衣服失仪,等他走了后,姑娘们终于发现,还有我这个社交界里很出众的男人在场,于是她们纷纷糜集到我的周围。”里德尔说,“结果呢?和那家伙一样,其余继续受到冷落地小伙子,又装着不经意的样子,把酒泼到了我身上。”
他总结道,“金雀花在此刻,太显眼了,贵族们失去了压在头顶上的皇室威胁,会发现,莱因施曼的势力过于强大,他们能容忍一个即能掌握皇室,又领导着贵族阶级的家族存在么?”
“和父亲分析的一样。”托曼点点头,“一直以来,与其说皇室是遮着金雀花阳光的参天大树,不如说它是帮忙挡住风霜的庇护伞,拜伦不止莱因施曼一个公爵家族,虽相比起来,其他公爵阁下们势力弱小,但如果他们联合起来,再威猛的狮子,也抵不住群狼的袭击。”
“父亲有怎样地对策?”里德尔问。
托曼看了看伫侯在客厅门前的仆人,确定他们听不到这儿的对谈,压低声音说,“恢复公爵领。”
里德尔险些惊呼起来,“公爵领?”
所谓的公爵领,便是公国的意思。
从安易二世时期开始,拜伦走上了集权的道理,皇帝们运用手腕,一点点收回册封出去的土地,取消公国,建立新城市,指派官僚,将由领主们坐在城堡里,管理自己封地的国家,转变为以皇室直属城市为区域中心的新制度。
首当其冲地公爵们,得到了高官厚禄的封赏,汇集于王都,却失去了能独立掌控的土地。
如果不是后来连着几代皇帝暗弱无能,拜伦早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帝国。
直到今天,以坦丁为首的帝国腹地,和如黄金角海湾这种原本贫蔫,因商贸而兴盛的区域,被皇室牢牢控制在手心,而西部和南部等一些古老的地区,仍存在相当一部分属于贵族的采邑。
老传统和新文明共存,便是拜伦此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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