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你这个狡诈的魔鬼。”当歹徒被判处终身监禁时,他绝望地朝福兰吼叫。
“噢,亲爱的先生,在地狱等我吧,也许六十年后我会去探望您。”福兰收拾着文书,有气无力地随口回答道,他无心庆祝自己的胜利。
连着几晚的四次可让他腰酸背疼。
骑士如果在竞技场上抡倒了一群对手,拥护者会要求他在下一次竞技中能有相同的表现;商人如果某天卖了打折的货物,顾客会埋怨恢复原价的商品好贵。
同理,如果一个男人在床上来过四次,那么当只能应付三次时,会招致情人藐视和怜悯的眼神。
对福兰来说,小野猫的火辣礼物越来越难以招架了。
这多少在男人的自尊上留下了阴影。
俏皮话引发了观众们的掌声,不败的律法代表,年轻、英俊、单身,这些都让福兰的人气指数遥遥上升。
在第一庭,福兰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人们惊奇地发现,他还赢得了那位魔法师的友谊。
威廉大师可一直是副生人误近的冷面孔,当看到他和蔼可亲地朝着一个法庭小职员打招呼时,所有人都寻思着其中的意义。
莫非这个叫福兰的新人,是大师的亲戚?又或者,是因为天赋,被看中成为了魔法学徒?
无论哪点,当一个人背后站着位魔法师时,就代表了他前途无量。
如果福兰知道了这些猜测,估计会在心里苦笑,威廉先生曾经在无聊时,测试过他的天赋,然后毫不客气地说,“你对奥术的契合度,和石头没什么区别。”
流言传到安玫耳朵里时,小野猫曾经好奇地问东问西,被缠得没办法的福兰,只好用嘴巴和舌头,把喋喋不休的话语给堵了回去。
他和这位魔法师的关系,只是单纯的人情。
当然,一位魔法师欠你一个人情,总比你欠魔法师一个人情好。
人类是一种容易忘记苦难的种族,不到半个月,费都连续杀人案带来的恐惧,渐渐沦为餐桌上打发时光的有趣话题,人们一边猜测着凶手的身份,一边嘲笑巡警队的破案能力。
“魔法师又不是警犬,总不能指望我用鼻子闻出凶徒的行踪。”威廉在努力工作了几天后,扔下这句话,又奔回了魔法与炼金的世界中去了。
庆幸地是,午夜屠夫仿佛人间蒸发了般,没有再次出手。
世道又安静了下来,再也看不到市民们惶恐不安的神情,除了被上头催促得多了几根白头发的巡逻队探长,其他人都很满意。
三个月的见习期快结束了,福兰憧憬着自己的职位。
虽然大检控官卡米罗非常欣赏他,也表示过会支持他留在第一庭,福兰谨慎地对这承诺表示感谢,他希望一切按规矩来。
假如应最公正的法庭,也讲究人情关系,那么,这世道还有什么能值得信赖呢?
能成为第一庭的直属检控官最好,实在不行,去地区法庭也行,也许苦一点,私下去找几份兼职,使薪水足够租上带小阳台的大屋子。
福兰曾经委托地产商人打听过,在闲暇时也考察了商人推荐的几间屋子,有贵族的旧居,也有新兴公寓的空单元,都很不错。
“天,真不像四十多年历史的老宅子,保养得太完美了,我爱后ting的那片蔷薇。”
“这里也不错,虽然是公寓楼,但从高处看窗户外的街景,实在太美了。”
陪伴他一起去的小野猫,每到一处,都兴奋得不行,福兰从她漂亮的大眼睛里看到了梦想的星光。
“真想早点搬进来,奶奶还没享受过这么大的卧室呢。”和地产商人告别后,安玫意由未尽地感叹着,然后挽着福兰站在屋外,着迷地注视着梦中的大房子,直到天黑。
幸福总是让一切都变得很快活。
所以,在最后关头,福兰谨小慎微,想躲避开不利的麻烦。
麻烦的源头,就是那位金雀花的大小姐。
似乎这位大小姐,对聪明人有特别的偏爱。
有几回,佩姬会邀请他共进晚餐,就餐地点经常是宝钻大街最有名气的几家酒店。那儿光从侍者的素质就能估摸出绝对名不虚传。
每位侍者都能熟练地说出哪一年份红酒的味道,适合用什么食物来搭配;什么种类的酒水,是在口腔的右边多尝一点,还是在口腔的左边多尝一点好。
甚至领班,还精通几门外语,举止优雅绅士。
和他们比起来,福兰似乎觉得自己的品位和学识,都逊上一筹。
所以每次点菜时,福兰都闭口不言,看着佩姬认真地考虑,喝三四年的葡萄酒,该选择山羊乳酪还是蓝纹乳酪。
这个姑娘做什么事情都追求完美,完美到繁琐。
乍一看,佩姬似乎是个傲慢的大小姐,她用不屑的态度对待着身边的人,和每个人保持足够遥远的距离。但福兰感到那不过是个假象。他意识到姑娘内心十分孤独。
有时福兰会劝解她应该对同僚更加友好些,但姑娘露出厌恶的表情说道,“不能足够优秀,懵懂地过着日子,这样的人和猴子有什么区别?我为什么要友善地对待猴子?”
福兰被姑娘的毒舌呛了几回后,放弃了努力。
调教贵族家的大小姐懂得人情世故,可不是他的义务,而且法庭里的闲言碎语多了起来,一个低等贵族和豪门名媛间的暧mei,飞快地在第一庭传播开来。
福兰开始避免和佩姬有过多公事外的接触,本分点是新人生存的基本原则。
不过这位大小姐似乎对福兰的兴趣浓厚,她把福兰看成自己在第一庭值得来往的朋友,两人的晚餐断断续续进行着。
“这盘烩羊眼怎么样?特意订做的。”佩姬问,“看着有些恶心,但味道不错。我挺喜欢的。”
天知道福兰是怎么将一个个圆滚滚的眼球吞下肚子的。
“口感……嗯,口感很奇妙,蛮不错。”出于礼貌,福兰苦笑着说。
打这以后,聚餐时,佩姬总是用他觉得“蛮不错”的烩羊眼来招待他。
“你是个聪明人,我喜欢聪明人,或者说,莱因施曼家族喜欢聪明人。”在几次晚餐后,佩姬突然说。
“呃,过奖了。”
福兰谨慎地回答,他知道大小姐话语里招揽的意图,莱因施曼一族历来视人才为家族繁荣生存的根本。
佩姬摇晃了一下手腕,站在沙龙一偶的侍者赶忙端着银质水壶,重新为空杯蓄上棕红色的蜂蜜茶,姑娘满足地抿了口,接着说,“权势、财富、私欲,总会让现实显得无奈。你非常有才华,但当你满头白发,还为了生计奔波,继续遥望着本应属于你,却被猴子们占据的职位时,悔恨会将你彻底崩溃。而莱因施曼将让这种悔恨不复存在。”
走出宝钻大街的豪华酒店,那辆在不起眼处雕刻着金雀花的马车正停泊在门口,过往着的行人用赞赏的目光打量着拉车的两匹骏马,识货的也许会暗暗惊叹,虽然不是纯种马,但至少也是纯种马三代内的子孙,用它们拉车,实在是奢华的行为。
“请考虑下,莱因施曼从来不会让忠诚的人失望。”马车启动时,佩姬把头伸出车厢,说道。
今晚的夜色很阴沉,黄昏时的乌云一直遮掩着月亮,福兰站在街旁,准备找辆空闲的马车回家,但一会后,他决定还是用走的回去。
很多人觉得,皱着眉头,托住下巴,静坐着思考,实在是充满智慧的举止,所以在游呤诗人的传唱中,经常能听到这般的诗词,“提尔的王者悄然静坐,视线穿过最远的云端,狂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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