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天气热,晚上吃的是冷食,几道小菜都是念一自己做的,她平日里不能出门,闲来无事便去隔壁王婆子家学做饭,一段时间下来,至少两个人吃饭已经不成问题。
“你今天去开封府了?”念一把盛得冒尖的饭推到他面前,自己也在旁坐下,“这案子查到凶手了么?”
展昭低头吃了口饭,“我大概猜出谁是凶手了,不过还没有证据。”
“怎么说?”
听他将在堂上所见所闻一一道来,念一还是有些不明白:
“他们三个看上去都有嫌疑。谁杀的?”
展昭淡笑着给她夹菜:“是那个小厮。”
“为什么?”她讶然道,“不是说任老板和人牙子死的时候,他在青楼里没出去过吗?”
“对,可我也没说任老板是他杀的。”
“什么意思?”念一放下碗,“怎么我越听越糊涂了。”
“你想想看,行凶之人为何要割掉尸体的头?割掉了头又特地挂在尸首旁边,好像是刻意提醒人这颗头是这具尸体的。”
“你是说……”念一反应过来,“头并不是尸体的?”
“不错。”展昭赞许地看着她,“从死尸和头颅出现的时间先后来看,第一具尸体应该是任老板的,而第二具才是人牙子的。”
“他们两人的尸体是交换过?”
展昭点了点头:“包拯应该早就发现了。”
“我想或许是贺乙和他串通,杀了任老板,为了逃脱罪责,索性让自己假死。”展昭晃了晃手里的茶杯,“一具穿着贺乙衣服的无头尸,又停在贺乙家中,谁都会误认为死的人是他。”
念一想了想,又觉得不对,“可这么一来,他们三个都有可能杀任鹏,怎么就认定是那个小厮?”
“因为青楼里有冰窖。”展昭偏头看她,“现在是六七月的天气,头若不冰封住,仵作验过后一定会发现端倪。”
他说着,轻轻颔首道:“更何况,能和死去的三人都有来往的,目前来看只有他一个。”
人牙子勾结老鸨,任鹏又是常客,他作为老鸨的儿子,想必也参与其中。或许是准备洗手不干,却又怕遭到他们几人反对,于是便一不做二不休。
“只可惜。”念一垂头在饭碗里戳了两下,“死的都是无足轻重的角色,真正的罪魁祸首还在侯府里锦衣玉食。”
现在官府已经怀疑到那人头上,他应该也不会再下手了。倒是便宜了这个侯爷。
夜深时分,原本寂静的开封府内,灯烛此起彼伏的亮开。
包拯才刚睡下不久,便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催醒。
“出什么事了?”
“大人!”门外的捕快急急道,“有人夜闯侯府,已经被拿下了,这会儿正送到开封府里来。”
“哦?”
他闻言,赶紧起身穿衣,顾不得换官服,披上外衫就随那捕快往大堂方向走。
堂上两旁烛火通明,三班衙役压着个身穿夜行衣的壮汉,大约是被他扰得没睡好觉,众人脸上皆显出几分怒意。
“是你?”
包拯皱眉打量,此人身形魁梧,手脚上皆有伤痕,满脸是血,想必在侯府没少吃苦头,但见他面色阴沉,瞧这模样分明是白天那名为王朝的男子。
“说,你为何夜闯侯府?”
王朝别过脸去,鼻中哼了一声,并没回答。
“大人问你话呢!”一旁的衙役忍不住动手抽他,“还不快说。”
“诶——”包拯抬手示意他不要动刑。
“有什么可说的,反正你们现下已经当我是真凶了。”王朝不以为意,“说再多也是白说。”
闻言,包拯不由摸着青须含笑道:“不,我知道你不是真凶。”
“不用虚张声势。”王朝并不领情,“不过是想套我的话么?”
包拯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试问一个占山为王的山大王如何会孤身一人来城中犯险,还办下这样的大案子,反正我是不信的。”
王朝猛然抬头,神色间尽是惊异,愣了半晌他才不情不愿道:“对,我是土匪山贼。可我从来没对寻常老百姓下过手。”
“那你怎么到开封来了?还胆大包天,夜闯侯府。”
“哼,开封?当谁愿意来似的!若不是这永宁侯欺人太甚……”他咬着牙,愤愤往地上啐了口,“仗着自己有权有势,欺凌弱小,强抢民女!我就这么一个妹妹,不过是到城里来看个花灯,竟被他的人掳走!连我们山贼都没做过这种事,他连山贼都不如,这个禽兽!”
“你的妹妹?”包拯若有所思,“这么说,你去侯府是寻你妹妹的?”
“不错。”
他顺着这话问下去:“那么是谁告诉你她在侯府的?”
王朝移开视线,语气古怪道:“谁说是有人告诉我了?我自己查出来的。”
包拯眸中带笑,也不说穿他:“你可知,你今晚为何会被拿住?”
他冷声道:“我技不如人。”
“也不全是。”包拯负手在后,来回走了几步,“侯府前些日子就传出闹鬼的谣言,因此府中上下戒备森严,那人故意把消息带给你,不过是为了引你入瓮罢了。”
王朝表情一凛,眉头即刻皱了起来,似在怀疑。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包拯转过身,吩咐道,“就算你并非凶手,擅闯侯府也是大罪。你们……找个干净的牢房给他,再请城里的大夫过来替他诊治。”
“是。”
*
七夕将近,念一买了竹枝和绢纱做花灯打发时间,在江南见过街市上卖的夹纱灯好看,闲着没事她也剪了一些。屋檐下已经挂了两只,剩余还有多的,可以托王姥姥帮忙卖点小钱。
午后,她坐在屋里扎灯笼,展昭就在一旁擦拭巨阙。满院子能听到蝉鸣的声音,既嘈杂又安静。
外面的草丛里窸窸窣窣传来动静,展昭习惯性握上剑抬头看去,但见门边整整齐齐摆着一排的死老鼠,还有两只猫正陆续叼着耗子走过来。
“在看什么?”
展昭摇头笑道:“你自己瞧瞧……再过一阵,家里的老鼠都能堆成山了。”
念一闻言往外看,不禁失笑,忙放下手里的活计走出去清扫。
“人家也是好意,这不是知恩图报么。”
她拿簸箕装着埋在之前挖好的坑里,刚一回头,墙上那只常来的白猫叼着只已经发臭的白鸽跳了下来。
“死了这么久的鸟你也含来啊?”念一无奈地伸手摸它的头,后者甚是享受地拿脑袋拱她。
别的动物一向对鬼怪敬而远之,唯有猫与她最亲近。
怪道都说猫儿通灵,想来是不假。
念一逗了一会儿白猫,取来簸箕准备把鸽子埋掉,越看越觉得这白鸽有些眼熟,脚踝上好像还缠着什么东西,她皱着眉从鸽脚下取出一个小竹筒。
“展大哥。”
念一快步进门,拿着信筒递给他,“你看这个,是不是你先前打算寄出去的?”
展昭接过竹筒,将里面的纸条展开来,略略一扫,奇怪地问她:“怎么会在这里?”
“信鸽死了,方才猫儿叼进来的。想必是连城门都没出。”
“好端端的,信鸽怎么会死?”他忙起身前去查看鸟尸,奈何鸽子早已经腐烂得看不清原样。
没有中箭的痕迹,应该不是被人猎杀的,死在这附近说明是那天夜里他寄信时出的意外,当时已过子时,城内大部分人早已睡下,不可能是孩童所为,这么说……是那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凶手?
可他为什么会杀一只鸽子?
按理说,那时他们并未相识,无冤无仇,唯一的可能就是——不小心撞上的?
展昭握着信筒,眉峰微皱。
这也不应该,但凡会轻功之人,是避得开飞鸟的。
他蓦地意识到什么。
那人或许根本就不会轻功?
展昭把信筒塞给念一,匆匆往外走。
“我出门一趟,晚上回来。”
“哦。”
四周树木繁多,正是夏季枝叶茂盛的季节,展昭行至贺乙屋宅外,翻身跃上近处的一棵槐树,树干上有五个深深的印记,伤痕还很新鲜。
他从树上下来,接着又往任鹏家中去了一趟,果然在他家宅周围的树上亦发现同样的痕迹。
这个凶手不会轻功,要做到飞檐走壁,就必然会用一样东西——飞爪百炼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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