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
“他胸口有淤血,你帮他把血逼出来。”
淤血?
黑衣仆人此时已经是替少主运功完毕,闻言不由疑惑的看了眼楚云裳。
楚云裳面色淡淡:“胸骨处有明显微红,是为淤血。你运功替他化开,催他吐出来就好了。”
旁边的秋以笙听了,刚要讽刺楚云裳居然不知廉耻的偷看男人身体,却是转眼看见黑衣仆人为了给少主喂药,而不知何时竟将少主那用来掩面的黑纱斗笠,给掀起到了下颚处。
于是那微微敞开来的襟口,自然是能让人将那一处裸露出来的皮肤给看个一目了然。
秋以笙立即将差点要脱口而出的嘲讽给掐死腹中。
黑衣仆人也是看清了那一处红痕,当即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按照楚云裳所说的给少主运功。
强大的内力沿着奇经八脉运到那胸骨之处,果然是有着一些淤血。
黑衣仆人立即催功将其化开,然后一拍斗笠男的背后,他立时又是一口血喷出,将楚云裳的床榻给直接糟蹋得不成样子,却是从昏迷中醒过来了。
这口淤血吐出来后,他气息明显是变得平和了点,也不再如之前那般咳了。
随后隔着黑纱看了看这虽有些破旧,却是极其温暖的卧房,沙哑道:“这就是楚七小姐住的地方?”
听出他语气中的些许吃惊,楚云裳只冷淡的回道:“总比睡大街好。”
他听了,没再说话,秋以笙也是不做声。
但笙公子却是暗暗的想,若非是楚三爷接济了这楚七小姐,怕是以去年懿都里的光景,她的的确确是要露宿街头的?
这般想来,这么个破烂的院子,于她而言倒已经是个很好的住处了。
只是可惜了,在懿都里拥有着数年才女盛名的楚七小姐,如今竟是沦落到了这么个境地,不仅满腹才学再无任何用武之地,引得无数公子哥儿垂涎的花容月貌也是再看不出什么来,便连她那让不少人都交口称赞的师承医仙九方卿远的医术,也是再无人提起。
看着那虽是穿着寻常的袄子,却宛如是穿了世上最为精美的华服般,一身通透清彻的清冷淡漠的女子,秋以笙莫名觉得,这女人的确如少主所说,看着是个顺眼的。
却听少主道:“笙,我想在这里住几日。”
秋以笙一愣:“在这里?”
“嗯,在楚七小姐这里。”
闻言,楚云裳还没从两人的对话中回过味儿来,就听那斗笠男再道:“你不是还要和三爷商量生意上的事吗?反正那事儿一时半会儿你们商量不完,我的身体也太不好,经不得走动,就先在这里住几日吧。”
秋以笙沉吟了片刻,应下了。
总归是个能让少主看顺眼的,又是个和传言里一点都不一样的人,秋以笙觉得,或许少主呆在楚七小姐这里,还真是挺好的。
至少这侯府别院里头人多,就算她想搞出什么来,也是有人盯着的。
转头正要和楚云裳说一声,就听楚云裳不爽道:“这位公子,你想住在我这里,有问过我的意见?这里可是女子闺房。”
秋以笙回头看向床榻上的少主。
便见少主沉吟了一瞬,才继续有气无力的道:“那楚七小姐的房里可有空余的隔间?这整个别院里我也就看楚七小姐顺眼,看别的不顺眼的人,我怕我会一天到晚吐血吐个不停。”
楚云裳:“……”
敢情这吐血还带看人的,人长得顺眼了他看了就不会吐,人长得不顺眼了他见着了就吐啊吐啊吐个不停?
楚云裳几乎要被这斗笠男给气笑了。
她冷冷道:“公子,可有听过一句话?”
“你说。”
“其实吐血什么的,吐啊吐啊的就吐习惯了。”她清丽的眉眼间满是冷淡,以及些许不耐烦,“相信公子整日里也定是见到不少看不顺眼的人,没事,千万别避着,多看看,多吐吐,就能习惯了。”
秋以笙听了这话,当即忍笑忍得差点破功。
他倒是第一次见能和少主这般说话的人,这楚七小姐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斗笠男被黑纱给遮掩住的脸容上,唇角似是抽了抽,旋即镇定道:“吐血是个耗费体力的活儿,我身体不好,还是不要习惯才好。”顿了顿,又咳了一咳,“楚七小姐,接下来几天,还是要劳烦你了。”
见这人竟根本是油盐不进,摆明了要毁自己清誉,楚云裳觉得自己实在无法再和他沟通下去。
她招手让候在旁边的绿萼送客:“送他们出去,不要让他们再踏进院子里一步。”
绿萼向来都是个听话的,见小姐着实是不开心了,也没敢吭声,上前来,客客气气的就要请这四位客人出去。
可床上的斗笠男不动,他床边的黑衣仆人也就不动。
而他两个不动,秋以笙主仆两个自也是不动。
气氛一时间就僵住了,绿萼几乎是哭丧着脸望向自家小姐。
楚云裳此刻已经是面冷如霜了。
她斜睨着看了眼床上的斗笠男,道:“确定要在我这里住着,不走了?”
斗笠男十分的坚持:“对,不走。”
楚云裳点点头:“好,这给你们住,我去让三爷给我换个住处。”说着,扶着桌沿就准备起身来,作势要出去找楚天澈商量换房的事。
见楚云裳这是真的恼了,斗笠男也是被吓了一跳,当即便是挣扎着要从床榻上坐起身来:“别,别……楚七小姐,不如你我各自退让一步,你让人在这里给我隔出个隔间来,我保证不会毁你名誉。如何?”
楚云裳扭头看他:“公子是一定要住在我这里了?”
他似是有些扭捏:“嗯……这侯府别院里,我真的是只看你顺眼。”
他再次强调了看楚云裳顺眼,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似乎真的只是看她就不会想要吐血一样。
而楚云裳则是不放心的道:“你真的能保证不会毁我名誉?”
他连声应是,几乎要指天对地的立誓了,就怕她不相信自己。
于是楚云裳终于是应下了。
委实是她在这里住了小半年,已经住习惯了,即便是让她搬去富丽堂皇的皇宫里去,金窝银窝始终不如自己的狗窝,她倒还要嫌皇宫里金色太多,太膈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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