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林明嘉,墨雾千韵就没有这种顾虑了,除却家庭背景,单论经济条件的话,她不觉得自己和林明嘉都什么差距。他们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过深的利益牵扯,相处起来会很轻松,不需要时刻想着不要暴露自己的家境。
所以答应林明嘉的邀约,墨雾千韵是什么心理负担都没有的。
“搞定了,咱们稍微休息一会儿就过去吧。”
给墨雾千韵打完电话,又给“祥宇名都”打了电话订好包厢后,林明嘉才想起把结果告诉柳翰海。
“好,你给我准备一套更换的衣服吧,我这一身晚上没法出门。”嫌弃地看了一眼身上因为坐飞机而有些褶皱的衣服,柳翰海可不想穿这身去赴宴。
虽然他在特种部队磨练了好几年,但多年大少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只要条件一允许,就会冒出头来。这次来姑苏,柳大少爷只带了个钱包,就跑过来了。明摆着需要什么现买就行,可是他大少爷赖在林明嘉客厅的沙发上不动弹,一看就是准备使唤人的架势。
房子里就只有柳翰海和林明嘉两人,柳翰海犯懒,那就只有林明嘉跑腿了。
幸亏林明嘉买的房距离柳翰海常穿的品牌s很近,开车来回也就二十分钟,看着柳翰海刚受伤过的份上,林明嘉认命了。
“要把钱给你不?”
翘着二郎腿躺在沙发上的柳翰海在林明嘉无奈出门之际,非常欠扁地来了这么一句。
“哼,不用了!这点钱,爷我还是花得起的。”
狠狠地瞪了一眼悠哉悠哉占据自己地盘的发小,林明嘉转身重重地甩上了房门。而他的这一行为,换来的则是柳翰海得意的笑容。
两人打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关系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柳翰海又怎么会真的给林明嘉买衣服的钱呢。他这么说,不过就是两人斗惯了,故意找找茬罢了。只要能看到林明嘉跳脚,柳翰海就觉得浑身舒坦,恶趣味啊。
五点钟的时候,提着大包小包的林明嘉终于回来了,把东西朝着柳翰海身边一扔,没好气地催促着正懒洋洋躺在那里的发小:“快点去换上,要到时间了,你不会那么没风度,让千韵一个女孩子等你吧。”
“知道了,??隆!?p> 难得这次林明嘉开口后,柳翰海没有反驳,而是乖乖地起身,去了浴室,洗去那一身的风尘仆仆。虽然林明嘉在姑苏市的这个地盘柳翰海没有来过,但是凭借着对发小的了解,柳翰海还是轻松地找到了全新的洗浴用品,把自己打理地清清爽爽。
又从里到外换上林明嘉买回的新衣,柳翰海这才神清气爽地回到了大厅。
黑色的高领打底衫,米色的短风衣,黑色的皮裤,黑色的小羊皮短靴,让柳翰海这些年形成的冷硬之风无形中中多了一丝酷帅的柔软,昔日的柳大少又重现江湖了。
果然“佛要金装、人要衣装”,这样的柳翰海可比身穿夜行衣的柳翰海吸引人的眼球多了。
林明嘉没换装,穿得还是原本柳翰海来时见到的深灰色v领线衫,浅灰色的长裤,驼色的双排扣西装款皮衣和黑色牛皮尖头短靴,清秀俊美中透着那么一丝不羁。
“我们走吧,这个点会有点堵车,别迟到了。”
以前看惯了柳翰海穿便装的样子,对他现在的样子,林明嘉并没有什么发表感概的想法。他只知道已经五点二十了,再不走,准迟到。
而姑苏市,自然是林明嘉比较熟,既然他这么说了,柳翰海当然毫无异议。
两人是开着林明嘉的那辆m6去的“祥宇名都”,把车交给泊车小弟后,林明嘉和柳翰海就一起坐在了大厅的休息区等墨雾千韵。林明嘉这么做是怕墨雾千韵找不到地方,柳翰海则是想要给墨雾千韵留个好印象。
不过两位风格迥异,却都身带贵气的男子,坐在属于姑苏一流会所的“祥宇名都”的大厅,所引来的注目礼自然不少,尤其来“祥宇名都”的人一般都是非富即贵,柳翰海和林明嘉那通身的气度不用说,家境肯定不一般,来往之人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他们所在的位置。
柳翰海在姑苏是个生面孔,但林明嘉就不是了,他在姑苏打拼了两年,认识的人还是不少的。仅在待了大厅五分钟,就有三拨人过来和他打招呼。
虽然林明嘉的公司目前规模不大,但他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就算很多人觉得他是白手起家的无背景人士,可大家也乐得和他结交,前景不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