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船平稳的行驶在清澈的河面上,船上的我们全都狼狈不堪。
这时,我抬起头,放眼望去——东方的天边已经微微发亮,好似一斛珍珠散落云间。
经过了一番折腾,我们终于回到了八十亩地的农家园里。
刚一回去,我们来不及休息,准备立刻离开这里。
我们向店老板匆忙道谢后,王权又给了店老板丰厚的酬金,不等那已经被王权侃的晕乎乎的店老板反应过来,我们便直接上了停在院子里的那辆北汽勇士。
王权身体状况最好,因此他负责开车,冰块凌虽说手臂上的血痂十分狰狞,脸色也比以前更苍白了点,但看他的精神状态,估计吊打十个我也还是没有问题,因此他坐到副驾驶的位置。已经快累成死狗的我和重伤员陈歌则被塞进了车的后座里。
王权把车开的飞快,我们一路飞驰,向北京城内的驶去。
王权并没有直接到市里的人民医院,而是开到了他老子所在的军队里。据王权所说:陈歌的伤势不好解释,但到了军队的医院,他就有把握摆平了。
一路无话。
车子一路向公主坟飞速的行驶,终于,我们驶入了一个军区大院里。
经过一番盘查,王权好不容易蒙混过关,接着,我们手忙脚乱的把陈歌送进了部队医院里。
眼看着陈歌被推入了手术室,我那紧绷着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了一些。我揉了揉已经有些干涩的眼睛,疲倦瞬间侵入了我的四肢百骸,我瘫坐在手术室外的椅子上,呆呆的望着地砖,现在的我,好像动一下手指,都会用尽全身的力气。
刚坐了一会儿,我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但我知道,现在还不是该睡觉的时候。我用力的甩了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然而脏兮兮的头发却被我甩的糊在脸上,让我更加疲惫不堪。
我抬手把油油的头发往后捋了捋,向王权看去——只见王权那厮神色紧张,焦急的在抢救室的门前来回踱步,豆大的汗珠排列在他的额头,他也只是偶尔抬手擦一下。
我看王权走来走去,看的我有些头昏眼花,便垂眼看向坐在我对面的冰块凌——只见他腰板挺直的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原本汉白玉般的皮肤也附上了一层土灰,左臂上的伤口和血洞已经结成红褐色的血痂。看着他那狰狞的伤口,我不由得想起他吞食那紫色珠子的一幕,心里一寒,便低下头也开始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手术室的门打开的声音把我从闭目养神中惊醒,我揉了揉眼睛——只见陈歌从手术室里被推了出来,她带着氧气罩,面色苍白,原本黑的发亮的波卷长发犹如枯草一般散落在枕头上,眉宇间尽是憔悴。
“能坚持到现在真是奇迹,多亏及时缝合了伤口,不然,我们可真是无力回天了。”就在我仔细的观察着陈歌的时候,一个身穿白大褂的男子从手术室里走出来,淡淡微笑道——由于他面带口罩,所以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只能凭声音判断,他大概已经是人到中年了。
听了这位医生的话,我最后一条紧绷的神经也完全松懈下来,看着陈歌被护士推去病房,我才长舒了一口气——这时站在我旁边的王权突然惊声呼道:“二叔!怎么是你!”
听到王权的惊呼,我好像被电了一下,立马抬头向那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看去——这时,那中年医生已经摘下了口罩,只见一副和王权有五分像的面庞映入了我的眼帘,只是这位被王权称作二叔的男子皮肤要比王权白上不少,而且气质也比王权沉稳内敛得多,眉宇间不似王权那么英气勃发,但也有种岁月沉淀下来的成熟气质。
“呵呵,要不是我,你这小女朋友就活不成了。”王权的二叔看着王权,笑呵呵的说道。
王权听了他二叔的打趣,顿时老脸一红,连连摆手:“二叔您可别乱说,这女人可不是我什么女朋友,只是朋友而已,”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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