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吴越转头,看到清平苍白的脸,他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
“你怎么来了?”吴越看清平的样子跟以往不太一样,嘴唇毫无血色,看起来像受过伤。
清平笑笑,淡淡道:“我一来到酆都就听说了你的事,大家朋友一场,怎么着也得安慰安慰一下啊。”
清平的语气让吴越有些不自然,习惯了他的不学无术,满嘴油腔滑调,突然见他如此严肃,便猜到,他必然也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你脸色不好,是受伤了吗?”
“不碍事,一点小伤,倒是你,心里不痛快,我可以借你肩膀靠靠。”
吴越苦笑,“难得你还这么关心我,我没事,慢慢会好的。”吴越发现清平似乎有什么话想对她说,眼神一直闪烁不定,“你特第来找我,是想跟我说什么吗?”
清平叹口气,慢慢道:“这世上的事真的很难说清,就算我现在不告诉你,以后你也会知道,与其你自己听信他人的话,倒不如我现在跟你说实话了。”
“你想说什么?”吴越隐约有种不详的预感。
“我占过郭峰的命运,他的阳寿应不止于此。”
吴越自然知道清平的本事,他可不是那种普通的占星师,连欧阳雨的大限他都能算的到,他说的话必然是可信的,她一把揪住清平,“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郭峰不是病死的,只是他的阳寿被人转接到另外的一个人身上了。”
清平的话差点让吴越没有站住脚,“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要杀郭峰?”
清平摇摇头,脸色有些沉重,“不,她不是要杀郭峰,她是要救人。”
“救谁?”吴越激动的叫道:
清平叹口气,看着吴越,“救你。”
时间嘎然而止,记忆的碎片在脑海里拼接完整,往事历历在目,眼泪悄然而下,吴越喃喃自语,“师傅。”
……
农庄。
夕阳下,成片的玉米堆成山,丰收的果实让人产生无比的幸福感,人们坐在玉米堆前,有说有笑的剥着玉米,每天这个时刻是最热闹的,东家长西家短,是这些女人们最爱聊的话题,一根根玉米在娴熟的手里变成一堆堆的玉米粒,远处孩子们正哄在一起玩闹着,身上脸上都是灰,可是却盖不住灿烂的笑容。
围坐在一起的人群中有一个年轻的女子,扎着马尾辫,穿着格子衬衫,眼睛大大的,鼻梁挺挺的,笑起来份外甜美,她坐在那,手里剥着玉米,嘴上正跟她们聊天,她叫黄念念,是这个农庄小学里的老师,她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就会来这里教孩子们学习。
庄外停着一辆车,车上下来一个男人,他是来接黄念念的。
黄念念洗洗手起身,笑着跟他打着招呼,然后跟孩子们道别便跟着他上了车,刚关上车门,那人便笑道:“严队给我放了半个月假,趁这个机会,我们出去玩玩吧,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念念眨巴个眼睛看着他,“案子结了?”
“结了,所以,我现在可以好好陪陪你了,说吧,想去哪儿玩?”
黄念念想了想说道:“想去有海的地方。”
那人点点头,若有所思,“那我们可以去青海或者三亚。”
黄念念摇摇头,一脸不情愿,“难得有半个月的时间,我不能去远一点的地方吗,比如我们可以出国啊,我想去看看异国风情,像东南亚的国家,我很想吃新鲜的榴莲,喝刚摘下来的椰子汁。”
“出国的话,现在申请签证可能会浪费些时间。”
“那我们可以去那些免签,或者落地签的地方啊,这样就不用耽误时间了。”
那人笑笑看着念念,“你拐弯抹角说了这么多,你到底是想去哪儿啊?”
黄念念一脸傻笑,“被你发现了。呵呵,我想去泰国。”
“为什么?”
“最近看了一部关于泰国的电影,所以很想去看看,这个国家充满了神秘感,我好奇的不得了。”
男子沉默了一会,才笑道:“好吧,那就去泰国,晚上我就回去订票,你准备准备收拾东西。”
黄念念一脸满足靠在椅子上,车子平稳的行驶着,可开车的人却没有她如此轻松的神情了,隐约透露出淡淡的担忧。
三年了,平淡如水,一日一日就这么重复的过了,有些事,有些人,有些地方,既然选择遗忘了,一切就不要再回头。
但是呢,老天爷是很调皮的,他总是喜欢捉弄人与人之间的缘份,你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你就碰到了谁,也不知道会在哪一个瞬间又想起了谁,这也正印证了一句话,命运从来就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
河北,龙关。
自出生以来,白玉堂的印像里似乎就成天是在跟棺材板打交道,长年在地底下活动,不见阳光,白玉堂的皮肤比常人就显的更白一些,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闻闻总嘲笑他是个小白脸,而现在这个小白脸正站在一个墓前,可今天他不是来盗墓的,因为墓主人是他亲眼看着下葬的,他蹲下身,石碑的温度从指尖传遍全身,这个名子,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年轻的笑脸还是那么灿烂,白玉堂笑了,流下了眼泪,三年,这是金娘最大的努力了,秦诗,你一路走好。
当年金娘曾说过,秦诗最多活不过三年,如今也确实了,白玉堂按秦诗的意愿将她送回了老家,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国工作了,她是奶奶带大了,后来奶奶去世了,她便被舅舅接到了北京,秦诗说过和奶奶在一起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所以她希望在她死后,可以魂归故里。
白玉堂轻轻掸去墓碑上的浮尘,突然他神色凝重站起身,走至墓土,他看了一眼四周的土堆,顿时神色大变,他是个摸金校尉,专职盗墓,无论外界怎么传他们的流言,他都无所谓,祖上他就是干这个的,他也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对错,可是今天,他是头一次,憎恨这个职业,憎恨这些盗墓的人,头一次对自己感到羞耻。
秦诗的墓被人动过,白玉堂是什么人,自然一眼就看出来了,昨天下葬的时候他在一旁全程看的清清楚楚,秦诗的墓里没有任何陪葬,这是当地人的习俗,未出嫁的姑娘如果不幸死亡,是不能有任何陪葬品的,否则就会带走娘家的财气,给娘家带来霉运。
墓里没有陪葬品,那么这帮人的目的就是秦诗,他们要的是秦诗的尸身。
怒火充满了白玉堂的整个身体,他气冲冲的回到村里,村长见他这样心里便也猜到八.九分,还未等他开口便问道:“可是秦家那小丫头的墓被人动了手脚?”
“你是怎么知道的?”白玉堂语气很是不好,若非村长年事已高,这会子白玉堂一定已经揪起他的衣领了。
村长抽了口烟,无奈道:“你也别急,急也没用,这帮子人啊,良心都让狗给吃了,胆大包天的,昨儿才下葬的,今天就给盗了,造虐啊。”
“你赶紧给我说清楚怎么回事?”
“十有八.九是给人挖去配冥婚了,像秦家丫头这样的,刚死,又年轻漂亮,尸体又完整,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早早就盯上她了,就等着她下葬。”
“配冥婚?”白玉堂一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在一些地区里,仍然流传着这一个丑陋的恶习,谁家的子女不幸死亡了,父母都会花钱买尸为他们配个冥婚,让他们合体下葬,否则按照传言,孤坟是会给家人带来灾难的。在山村里,受封建思想的影响,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孩多女孩少,所以也就造成了,谁家如果有个男孩死了,父母就会想尽办法去为他配了阴亲,而女尸的价格便昂贵了很多,有的人甚至花重金连骨架子都买不到,更别说像秦诗这样的,刚死,尸体新鲜,又年轻貌美,自然会成为哄抢的对像。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早早告诉我?”
村长摇摇头,“没用,我告诉你了又怎样,这些人无孔不入,无所不用其及,你还能整天都守在墓前不吃不喝,不离半步吗?”
“告诉我,那帮人在哪儿能找到?”
村长叹口气,无奈的看着白玉堂,“我知道这事搁谁身上都生气,死者为大嘛,可是你找到了他们又怎样,这帮人都是亡命徒,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以前也有人家上门找他们,可除了吃了闷头亏,什么用都没有,这些王八羔子你惹不起,听我一句劝人死都死了,就随他们去吧,活人才是最重要的。”
白玉堂冷笑,“哼,我白玉堂活了大半辈子了,还从来没听说过,有谁敢盗我的墓,惹不惹的起,我说了算,你只要告诉我在哪找他们。”
“东头的山里,那帮人就住在那,你要真敢去就快去吧,去晚了,尸体就被他们给卖了,到时候可就真找不着了。”
白玉堂听完转身就离开了村长家,远远的他看到山里起烟了,他朝着烟的方向走去,普通人在这山里可能找不到路,但对于白玉堂来说,却畅通无阻,不消一会儿他便找到了这伙人的窝居地,没有任何的废话,没有任何的拖拉,当即打断了他们其中一人的一只手换来他想要的答案。没有血,但却已让他们六神无主,惊魂未定,吓的都缩在角落里,更别说白玉堂脖子上的血玉堂已经显露了他的身份,虽只是一帮盗尸体的小毛贼,但摸金校尉的大名,他们还是知道的。
秦诗的尸体连夜就被送走了,这帮人也不知道具体被送到什么地方,只知道接头的人叫阿木,是个泰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