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励说:“我没说胡话,我觉得现在我们定下的时装秀主题有问题,我想换一个。”
“从我们确定这个主题之初,我就一直觉得这个主题不对劲。‘hope’,这个主题宽泛又空洞,针对这个主题做的设计,我一个都不满意。”言励接着道,“因为主题有问题,所以我迟迟无法确定主秀模特的风格。我试着对主题做细化,可是它没有办法被细化。”
“诺诺,这场秀很关键。这是我单飞后的第一场秀,而且jk集团摆明了想让跟我打擂台,我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言励疲惫地捏了捏自己的鼻梁,“也许压力让我们盲目,或者说让我盲目。我急于寻找一个难以驾驭的主题,想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却忘了我做设计的初衷不是为了与谁争个高低,而是想传达自己的时尚观点,让更多人知道。”
“就像今天那个女模所说,一个人不会因为衣服好看而好看。我的设计不会因为赢或输而失去它原本的价值,设计这件事本来就是无所谓输赢的,是我本末倒置了。”言励说,“所以我想换一个更能体现我设计理念的主题。”
“可是我们所有的准备都是基于之前的主题,现在要换,不仅会推翻之前所有的努力,而且我们的时间也不够了。”明诺看着言励,用一种试图说服他的语气道,“确定要换?”
“确定要换。”
言励是个很有主见的人,遇事自己拿主意,不在心里想好了,绝不对人说。这就导致凡是他说出口的决定,都是不可更改的。刚与他合作时,别人,譬如露露,秦赫,总会不太适应他的行事风格,不过明诺很适应,毕竟言励十七岁时就是这个鬼样子,过了这么多年,他没变。
于是明诺不劝了,心里默默给所有工作人员点支蜡烛,抬头问:“你要换什么主题?”
“有一点想法,还不成熟。”言励扫了一眼满地的废稿,无奈地笑,“灵感在我脑子里稍纵即逝,怎么都抓不住。”
所以才烦躁得半夜不睡觉,跑这里抽烟抽得像着火一样?
“听首歌,或者看一部电影?”明诺试着建议。
言励失笑:“你以为我是写不出来稿子?”
“要不我陪你喝一杯?”明诺又想了想。
言励还是摇头。
明诺歪着头,瞅着天花板,半晌,突然笑逐颜开。
“我想到了!”明诺抓着言励的手,高兴得要跳起来,“言励,明天晚上跟我去听演唱会吧!”
怪兽乐队是个新近走红的摇滚乐队。主唱长得有点小帅,唱歌走音,是个瘾君子;吉他手好色,没演出的时候就跟贝斯手结伴去酒吧泡姑娘;鼓手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八,壮,胖,熊受,鼓敲得兴奋了,会忍不住露出一点兰花指。
他们本来只是城中的地下摇滚乐队,有固定的酒吧唱驻场,后来上了一档电视选秀节目,一轮游,被当场淘汰。然而观众的口味有时就是这么摸不透,他们红了,红得一发不可收拾,被人称为中国摇滚乐的希望,圈粉无数。第一场演唱会爆满,之后的场场都爆满,等着给他们当暖场嘉宾的歌手乐队从城东排到城西,据说拐个弯都能上北三环。
可能因为算半个圈内人的缘故,明诺手里很是有一些怪兽乐队的黑料,了解的多了,就很烦他们。他们刚红那阵子明诺不爽,披马甲去论坛上跟粉丝掐了几架,后来觉得自己无聊,对着电脑反省十分钟后,申请□□了。某次他跟薛雨吃饭的时候说起这事,薛雨一拍大腿,说你删什么啊,我早就想骂他们了。靠唱歌吃饭的,走音走成那样,对得起观众吗?
大概唱摇滚的,骨子里对什么事都有种不服不忿的劲在,那时薛雨还没经历后来的一系列磨难,看什么都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眼神。后来吃得苦多了,棱角被打磨光了,如今要给怪兽乐队当暖场嘉宾,不管薛雨心里服不服气,至少嘴上,他很荣幸且兴奋。
下午六点,随便吃了点东西,明诺跟言励便赶往中心体育场。担心堵车,他们特地选了条车少的路,无奈怪兽乐队魅力实在太大,还是堵了。两人不得不下车步行,留司机一个人在车上慢慢堵。距离体育场还有两公里,路上全都是往体育场赶的乐迷,女粉丝脸上贴着怪兽乐队logo,男粉丝穿着印有怪兽乐队专辑封面的文化衫。明诺实在不喜欢怪兽乐队,撇着嘴向言励安利薛雨。
“……他唱歌真的很好听,安静的时候很安静,燥起来又超级有爆发力。我大学的时候跟同学看了一场他们的演出,他跟乐队当时的吉他手互相唱和,帅得我整晚都在尖叫!”明诺说着说着,音调降下来,“可惜命不好,吉他手是个人渣,为了自己的前途把他还有乐队都抛弃了。他遭遇失恋,伤口还没好呢,又碰见另一档事,那以后直到今天,一直没有机会再站起来。”
他把言励给他买的荧光棒抱在怀里,一不小心打开了荧光棒的开关,大白天荧光棒闪着光,他没发现,惆怅地祝愿:“希望今晚是个转折点,他和他的乐队能一举成功吧。”
&nbs...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