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宽阔的官道两侧,嫩柳的枝桠刚刚开始泛青,偶尔春风轻抚,远望宛如少女腰姿。在两侧农田内,勤劳的农人则早早的下到了田里,现在冻土融化,需得早早犁开,待得春雨过后就可以把一年的希望播种下去。
来到地头,最前方的农夫抹了抹额头的汗水,忽然见官道上远远的来了一辆马车,车身上没有什么装饰,普普通通,与寻常用的马车并无两样,只不过那名前方开路的骑兵却是格外扎眼,满脸络腮胡,一身凶煞气,左手带着缰绳,右手提着一件亮银色的链子锤!再看看马车周围环绕的护卫,那是各个虎背熊腰,一身的杀气,一见就知都是战场上打过滚,手头上沾着不少人命的悍卒,别看人数不多,想来里面却没有一个是好相与的。这年头战乱不断,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思,那农夫赶忙低垂下了眼睑,继续忙叨着手中的农活,生怕多看了几眼为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一行人不是别人,正是回咸阳述职的赢广,而打头开路的则是封庄。
话说,蒙田前脚刚到榆中,就听说赢广守城殚精竭虑突然患了急症,蒙田匆匆见了赢广一面之后,赢广就闭门谢客,将榆中的大小事务尽数交给了蒙田与典军,反正城内物资充足,只要不犯大错,羌月两族短时间内还吃不下榆中。
其实自从赢广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暗影就加大了对咸阳的渗透,所以当蒙武收到密令的时候,赢广也收到了一份相关的情报,早早就做出了安排,所以当蒙武大军刚到榆中的时候,身体抱恙的赢广拖着病躯交接了关防,然后就带着封庄及十多名护卫痛痛快快地踏上了回咸阳的路途。
虽然表面上赢广是一辆马车十几名护卫相随,实际上整个暗影都已经早早运作起来,这一路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在暗影的掌控之下。原本按墨印的意思,回咸阳那是绝对的九死一生,是万万不能回去的。可是赢广却不这么认为,不回去或许能保得一时性命,但接下来必然是昭王暴风骤雨般的打击,躲是躲不过的,那还不如坦然面对。
时间回朔到蒙田到达榆中之前,城中将军府的中厅之内。
“这件事我是反复考虑多次的。”赢广耐心的向墨印解释道:“昭王的王命来的突然,想来八成是已经知晓了我的身份,如果不去则落实了心存反叛的罪名,魏冉是昭王的舅舅,暗中下手的时候就招招要我性命,要是有了王命在身,更是可以明目张胆的对我下手,而我们如今羽翼未丰,强打是打不过的,所以,这咸阳,得去。”
话锋一转,赢广接着道:“既然决定去,那就必须做好准备,首先就是要让昭王认为我毫无威胁。兵强马壮的回去肯定不行,要是这样估计还没进咸阳我就得被赐死了。所以,我得病着回去。”赢广嘿嘿一笑,“小墨儿,这就需要你的手艺了,不但需要我样子看起来憔悴,脉象也要能瞒过太医令。”
墨印沉吟道:“这倒是不难,可是,就算你得了绝症,只要你还未死,对昭王就是个威胁,做为一名君王,怎么可能不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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