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还差700多字,单发一个章节太多了,发点满满的正能量凑字数吧,让你们瞅瞅俺随随便便用脸一滚键盘,就是这么标准的十万字。
从07年开始,每次心情不爽到极点的时候都会写一篇日志然后隐藏起来,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心情估计都跟吃了大便一样,每篇日志都落了一个批注:多年以后再来看这些文字,可能也只是鼻子里哧一声就做了最后的了断。时间证明了所有的事都只有回不去的,没有过不去的,当初用日志记录这些情绪的时候想必觉得很nb,现在看来自己不过是个sb而已。
每件事都会有开始,有高潮,也不可例外的会谢幕。虽然有时候会后悔,也不过是一种动摇而已。
日志里记录了很多怀念的东西和奋斗的目标,怀念的开始被遗忘,奋斗的目标也开始逐渐埋葬,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念和坚持。都是在坚持自己的,又有什么理由,为别人放弃和改变?
很少有人像我这样26岁了说话还跟小学生写作文一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说的永远比想的快,很多时候都只是玩笑式的胡言乱语,我觉得我很适合@,小丑这个角色,但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只需要符合需要的情绪,就算是朋友关心的更多的也是随口说出来的内容,所以很多时候反而伤害他人。
凌晨还有多年没见过的朋友打电话来寒暄了几句,十年的事仿佛浓缩成了一个弹指,很多当时以为的死党如今成了路人,也有当时以为是路人的最终却成为了知己。最遗憾的是想起某个朋友,当初连一个柿子都要一人分一半的,最终却闹到老死不相往来。感情状态从来都只有两种,要么路过,要么同行。
终于回到长沙了,好好收心好好工作,花两年的时间专注到一件事情上,希望能够做到优秀。跟两年前不知道自己现在会干嘛一样,现在也无法预料到两年以后。只希望所做的一切,都能为两年后的自己带来一点点的不同。
//abirdinhandisworthtwointhe
bush,献给悄然逝去的青春。
有时候,就算说很多的话,有很多人陪伴,也只能沉默。
----你想拥有你从未有过的东西,就必须去做你从未做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