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了。可等到他们抱着被人类杀死的亲人痛哭时,我培养的祭司第一次施展了复活术。魔法很成功,他们破涕为笑,千恩万谢。从此,再也没有人质疑我的做法了。
不仅如此,族人们的想法也随之改变。没有人再觉得哥布林天生不应该使用魔法了,没有人再觉得哥布林天生低人类一等,没有人再觉得哥布林天生就该被其他的魔族劫掠,成为魔族的底层。
确实,我们哥布林天资不高,如果说20名人类就能出一个可以掌握魔法或是武技的冒险者,我们哥布林可能要四五十名才能挑出一个。但我们成长的潜力并不比人类差,如果可以学习到相应级别的魔法和武技,实力不会输给人类同级的冒险者。
我将族人中所有可以施展魔法或是修炼武技的族人选拔出来,让他们成为专职的战斗人员,不再负责开荒与耕种,并冠名为亲卫队。多年修炼下来,队员们的实力已经与附近的人类冒险者不相上下。我虽然修炼的时间最长,却渐渐感受到他们中的优秀者追赶我的压力。
现在想起那帮来打劫的萨特遇到这帮年轻人时的表情,我还是很想笑。那帮萨特抢劫哥布林有几千年了吧,估计是第一次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那晚庆祝的篝火旁,我和族人们笑的哭个不停。
萨特再也不敢来抢劫了,倒是苦了周围的部落和魅魔一族,不过此时我们也是仅能自保,对此爱莫能助。果然没过多久,就有不长眼的同族部落来攻打我们。他们以为经过萨特的掠夺,我们肯定元气大伤,想要趁此机会吞并我们部落。哈哈,结果当然是肉包子打狗,他们毫无悬念的被我们合并了。没过个几年,周围的十几个部落都加入了我们部落。这其中只有几个是我们用武力征服的,其他大部分部落都是主动投奔过来。
我成了这一带所有哥布林的首领,有人提议换个名称,仿照人类古书中的称号,叫做“皇帝”。其实我更喜欢族长这个称号,它能让我记住自己也是哥布林一族中的一员。不过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族长,难免有些混淆,我也只好接受了这个特殊的称呼。
管理的族人多了,事情竟然出乎预料的变得简单起来。那些日常的事务,我的族人们原本就能处理的很好,在这魔界生存,难的是要有自保的实力。可族人一多,这实力问题倒变得简单了。我照着老办法,选拔同族进行修炼。数万的哥布林,挑选出了近千名的亲卫队。
为了不暴露实力,我只让亲卫队参与垦荒时与魔兽的战斗,以及防备其他魔族的入侵。这样可以尽量避开人类,以免引来那些高阶的冒险者。他们毕竟太年轻,不知道人外有人,那人类可是将我们整个魔族赶的无处藏身,真实实力深不可测。偶尔有族人被人类打伤,亲卫队们总要和我闹些小情绪,想要去向人类报复。虽说都被我骂了回去,不过想到他们都是一心为了保护同族,我还是很欣慰的。
但也不能放任人类行动,若放弃了这些与人类作战的缓冲地带,人类将直接面对我们的人口腹地。我让普通村民们每二十人轮换,每次派出一人承担防卫任务三个月,就又有了一只数千人的部队。其他人则继续往魔兽森林垦荒,有亲卫队在,那边倒不怎么需要我担心了。倒是人类这边情况多变,我便带着一些会复活术的祭司,亲自坐镇。
按理说我现在不应该再以身范险,族人们也曾多次劝我离开前戏。可我坚持待在这里,乃是有一事一直放心不下。